作者:曾华华,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专利代理师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知乎、微博、抖音或者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自己的观点,分享自己的生活。但是,在网络上,也会出现一些不良的现象,有的断章取义,有的借题发挥,有的恶意诋毁,由此可能造成对他人名誉权的损害。
互联网虽然是虚拟世界,但并不是法外之地,国家对于互联网的发展依然坚持依法治理。那么在信息网络上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该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呢?
今天,笔者就围绕信息网络侵害名誉权的管辖法院,和大家作个分享:
一、简单介绍一下名誉权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法人名誉权是社会对法人的信誉、外在形象、经营特色、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各方面的总的社会评价。
法人名誉权的内容以经营形象为主,并直接与法人的经济活动和生产经营成果相联,是伴随企业经营过程中通过自身的能动作用而塑造出的社会形象,及对法人生产经营能力、生产水平、资产状况、产品声誉、商业信用成果贡献等因素的综合社会评价,法人的名誉权与其财产利益紧密相联。
法人名誉权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法人的名誉。
二、管辖法院的确定
根据法律的一般规定,对于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可以在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不确定侵权行为地,也不想去被告所地法院起诉的该怎么办呢?
侵权行为地不仅仅包括侵权行为发生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地。而且发生在信息网络的侵权行为,被侵权人住所地就是侵权结果发生地,也就是说,被侵权人可以直接在其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终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而且,对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不仅要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民事责任,同时给被侵权人造成的商业信誉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经济损失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的,由法院在50万元以内酌定判决。同时,对于被侵权人的合理支出(包含律师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用),也应当由侵权人承担。
如果您有这方面的困扰,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裁判要旨 在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时代,信息网络也是社会公众自由活动的公共场所,与现实公共场所具有相同性质;在信息网络上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达到起哄闹事标准的,属于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网络寻衅滋事罪的构成需要具备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特定后果,这一后果的认定需要从信息内容、传播途径、受众人数、社会关注程度等方面综合判断。基本案情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彭某犯寻衅
网络名誉权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名誉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对于网络名誉权侵权这一类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名誉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条,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根据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该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2、在跨国公路运输工具上发生的犯罪,可以参照上述关于在国际列车上犯罪的管辖规定办理。即有协定的,根据协定办理;没有协定的,由该运输工具最初进入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大家好 我是会员律师梁宇宙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的构成侮辱罪。因此,在网络公共平台上散布他人私照、辱骂或者编造对他人不利的虚假信息,对他人的生活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就可能会触犯刑法规定的侮辱罪。需要注意的是侮辱罪是亲告罪,即除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外,只有本人起诉的,才会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如果大家遇到了上述情形,要及时
你可以以对方侵犯你的名誉权起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
未经别人允许上传视频,如果侵犯了其名誉权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骂人严重的属于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辱骂他人的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
1、如果个人只是参与网络赌博的,不会构成犯罪,但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要受一定的治安处罚。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如果涉及金额大的话可以直接起诉最为有效。欠钱不还无论是网上的还是现实中都会承担逾期滞纳金,会面临追讨,面临信用危机,如果不及时归还有可能面临诉讼。借款人还是迟迟不还款的话,借贷方可以根据其留下的联系方式进行催款,甚至是给借款人的亲朋好友打电话催款。最后会关联到借款人的信用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劳部、务院经贸办、卫部、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华全总工 《关于加强企业伤病休职工管理工作通知》 劳险字〔1992〕14号 要坚持完善企业伤病职工休假复工制度职工伤病需要休假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具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休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具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鉴定委员(组)作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要建立定期家访
一、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被撞谁的责任 机动车道碰到电动车谁的责任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4.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5.交通事故是由
网络非法出版物的认定:只要是未经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在网上传播的报纸、期刊、图书、录音带等,都可认定为网络非法出版物。网络非法出版物的处理:对于网络非法出版物,则由新闻出版署或省级新闻出版局认定,并通令取缔。法律依据:《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查禁非法出版物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摘要转发<依法查处非法出版犯罪活动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明确规
如果你属于受害人,没有触犯法律,及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则不会留违法犯罪记录。。
被骗的钱能否被追回来要看诈骗人的信息是否调查清楚,诈骗人是否有偿还能力。当事人可以通过与诈骗人协商或向公安机关报警来要回钱,也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诈骗人返还钱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
失业金的领取要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
如果不是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退款驳回后买家不处理没有影响。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特殊商品除外。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
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请明确您问题的目的。比如希望得到什么样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