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不定时工作制,也叫无定时工时制,它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而采用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是中国现行的基本工作时间制度之一。
二、适用范围
该工时制度在企业中经常被使用,主要是为了减少加班工资的支付。因为如果实施了不定时工作制,可以不适用相关加班工资的规定,甚至在有些省份(北京、江苏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也可以不用支付。
但也并非所有员工都可以使用不定时工作制,只有特殊人员才可以使用,而且保证这些人员的休息权利。主要有以下三类人员可以适用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三、不定时工作制未经劳动部门批准是否有效
工时制度是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只有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如何识别是否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其一,判断的标准是该强制性规定是否明确规定了违反的后果是合同无效;其二,法律、行政法规虽然没有规定违反将导致合同无效,但违反该规定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应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从这个方面来看,《劳动法》规定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应该经劳动部门批准的规定,应界定为管理性规范。所以,违反该规定,并不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即符合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未经劳动部门批准,不影响约定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联合发布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是否有效?基本案情2017年11月1日,张某与某物业公司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约定张某担任.安全员,月工资为3500元,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物业公司于2018年4月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安全员岗位申请不定时工作制,获批期间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2018年9月30日,
【案情简介】钟汗良系王晶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员工,在公司担任管理人员职务,双方签订的《责任制人员协议书》,约定对钟汗良采用不定时工作制,需配合公司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之值班,责任制人员以个人职务责任为主,不产生加班时数和加班费用,也不予以转假,但其出勤情况仍应列入考绩评核。钟汗良离职后主张平时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小时数合计109小时、周末加班时间合计300小时,节日加班时间为0小时。后双方因加班费问题发
不定时工作制需要社保部门审批备案才能通过。你可以询问本地人社局是否审批过该岗位未不定时工作制,如果没有,那么劳动合同该项约定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就此要求单位变更或者就此提出辞职请求加班费、经济补偿等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是指分别以一周、月、季、年等为周期,总和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时间基本相同。区别在于加班加点的计算: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但某一具体日(或星期或月或季)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超过部分不应计算为延长工作时间。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 过部分应计算为延长工作时间,
在实际生活中,公司提供担保的现象很多。但当债务人请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时,公司常常主张该担保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而无效,不愿承担责任。那么,这个担保真的无效吗? 律师观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约束的是公司的行为,防范的是公司管理层以及控股股东利用公司担保进行不当的利益输送,损害公司资产的独立和完整,是对大股
1、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需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同意。而一般情形下,多数单位实行的是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作者:严毅龙律师18721533058 一、基本案情1999年12月8日,N公司(甲方)与B公司(乙方)共同签订《Y厂资产转让合同》,其中约定甲方将所属企业Y厂资产以500万元有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款于该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支付。为支付上述合同项下的资产转让款,2001年5月,B公司向Q村村民委员会借款200万元。B公司是B村村委会的集体经济组织,该公司属B村的村委会和村支部委员会领导和管理。2010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是否需付加班费?接下来,就让小编带大家详细看看吧。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是否需付加班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在法定节假日被安排工作时,企业需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三十六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具体是指“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两种。“不定时工作制”是不以标准工时制度确定的工作制
实践中,当事人在签订委托理财合同时通常会约定保底条款,该保底条款是受托人吸引投资者投资的关键所在,也是委托理财合同的核心条款,而保底条款自身的效力,以及其对整个委托理财合同的性质、效力的影响,都是大家一直关注的。什么是委托理财委托理财是委托人将其资金、证券等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将该资产投资于期货、证券等交易市场或通过其他金融形式进行管理,所得收益由双方按照约定进行分配或由受托人收取代理费的经
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赌博是违法的,是会被处罚的。赌资,不受法律保护,不会追回。《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
一般而言,是无效的。首先,《建筑法》对劳务分包资质有要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因此,劳务分包企业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作业分包是将简单劳动从复杂劳动剥离出来单独进行承包施工的劳动,劳动作业的性质本质上也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法》第13条、第26条和第2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禁止总承
一、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有效?1.儿子和女儿健在的情况下,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之间不能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在儿子或女儿健在的情况下,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之间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定条件,即使签订了也是无效的。其原因在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法定的抚养、赡养义务关系,这是基于血亲关系依法而存在的,而儿媳、女婿与儿子、女儿之间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且存续之中,夫妻在经济上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提供了伪造的文凭,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该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欺诈性质,属于无效劳动合同。仲裁委裁决,可以基于其欺诈行为随时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有关专家认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建立过程中具有知情权,知情权的范围仅限于对影响劳动关系建立的对方的重要信息的知悉,劳动者应当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需要判断争议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即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外发包土地时,是否存在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如果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合伙协议是否有效得看该协议是否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同意和符合《合同法》有效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01【基本案情】李女士今年40多岁了,偶然期间得知母亲在父亲去世后立了一份公证遗嘱,遗嘱内容是将父亲在世时共同居住的房屋留给了小妹妹,其他兄弟姐妹都不知情,李女士对此十分不解,到丰台司法所咨询?02【法律解答】老人有权独立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不需要经过子女的同意,但是仅限于自己的财产,对其他人的财产不能处分。如果房屋属于父亲母亲共同财产,在父亲去世后,会发生继承,而李女士的母亲不能全部取得房屋的所
你好!在没有申请确认无效时,是有效的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无效的。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近年来,企业与员工因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纠纷日益增多,许多企业因不了解不定时工作制的相关规定,出现履行合同不规范、不合法的现象,是造成纠纷的主要原因。在此,律师对实行“不定进工作制”应注意的问题作以下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