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判例:未经批准的网贷债权不具备合法性,不予执行!
正 文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未经批准利用互联网放贷,债权不具备合法性,驳回执行申请!
裁判要旨:本案中,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搭建融资业务平台,从事资金融通业务牟利,违反了《商业银行法》《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上述《通知》的规定,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此行为不具有合法性,恒元公司全程参与上述资金融通过程,其受让的债权亦不具有合法性,人民法院无法予以执行,商丘中院裁定驳回恒元公司的仲裁裁决执行申请,并无不当。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豫执复333号复议申请人(申请执行人):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阜通西大街12号楼10层100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344414629C。法定代表人:韩亮,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徐阿祥,该公司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李楠,该公司工作人员。被执行人:薛兴辉,男,汉族,1993年生,住河南省永城市。
复议申请人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元公司)不服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商丘中院)(2020)豫14执155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恒元公司与薛兴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恒元公司依据湛江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5月27日作出的(2019)湛仲字第C018397号裁决书,于2020年7月22日向商丘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薛兴辉履行下列义务:向申请执行人恒元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2000元及逾期利息(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从2017年4月7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承担本案仲裁费922.3元。商丘中院于2020年7月22日立案。
商丘中院认为,湛江仲裁委员会受理恒元公司仲裁申请一案后,仅依据薛兴辉在借款协议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向其送达相关仲裁法律文书,但是均无薛兴辉签收的送达回证。
且薛兴辉未出庭参加庭审活动,仲裁庭系缺席审理,湛江仲裁委员会虽向薛兴辉送达该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但均未提交薛兴辉确已收到的相应证明,该裁决未充分保障薛兴辉享有的仲裁法规定的基本程序权利,案涉仲裁程序不当。
故恒元公司申请执行,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驳回恒元公司的执行申请。
复议申请人恒元公司向本院申请复议称:一、撤销商丘中院(2020)豫14执155号执行裁定书;二、责令商丘中院强制执行湛江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湛仲字第C018397号仲裁裁决。
事实和理由:一、商丘中院认定湛江仲裁委员会未有效送达,并以此为由裁定驳回恒元公司的执行申请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首先,借款协议第八条对发生法律争议时法律机构寄送有关文件的法定有效地址进行了约定,薛兴辉对其提供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是认可的,仲裁委员会有理由相信其有效性。
其次,既然协议中对电子邮箱的有效性进行了约定,仲裁委员会对其进行电子送达,且在邮件发出后系统生成了送达回执,并未出现对方拒收或者其他送达失败的情况,可以认定为有效送达。
二、商丘中院以薛兴辉未出庭参加庭审活动认定涉案裁决未保障薛兴辉的程序权利,裁定驳回执行申请属于事实认识错误。首先,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及时履行了通知送达的义务,电子送达为有效送达,是否参与仲裁是当事人的权利,薛兴辉未出庭参与仲裁,表明其放弃了享有的参与仲裁的权利,仲裁庭缺席审理合法合理。
其次,涉案裁决书系湛江仲裁委员会严格按照仲裁规则,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依法审理后作出,不存在侵犯当事人申请回避、提供证据、答辩等基本程序权利。
本院查明事实与商丘中院查明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依据中2018年4月16日发布的《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对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行为应予严厉打击。
本案中,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搭建融资业务平台,从事资金融通业务牟利,违反了《商业银行法》《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上述《通知》的规定,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此行为不具有合法性,恒元公司全程参与上述资金融通过程,其受让的债权亦不具有合法性,人民法院无法予以执行,商丘中院裁定驳回恒元公司的仲裁裁决执行申请,并无不当。
综上,恒元公司的复议理由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商丘中院执行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复议申请人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14执155号执行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张俊宇审判员 牛建华审判员 李建瑞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高 嫱
? 裁判要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答复意见精神,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与房屋一并予以征收补偿,并且,无论该院落所占土地为划拨还是出让均应当一并予以补偿,只不过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在计算补偿价值时的计算方式不同。本案中,被征收人对涉案院落的使用具有合法的来源,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具有一定的客观原因,并非
? 裁判要点当事人未办理宅基地使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法定审批手续,违法占用农用地建住房。案涉房屋建设过程中,行政机关多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但当事人不予理睬,继续施工。案涉房屋为违法建筑,不属于合法权益范畴,通过适当、合法方式拆除可得的废旧建筑材料,属于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当事人主张根据该房屋建设成本,参照当地房屋市场交易价格就高认定赔偿标准和金额,并要求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网贷无能力还款一般法院都会判处借款人,按照分期还款进行处理直到借款人还清为止,当事人应尽快将欠款清偿完毕。网贷平台可以选择诉讼解决,网贷平台胜诉的,债务人仍不执行生效判决,网贷平台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的财产,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
网络借贷被起诉的,被告应当积极应诉。如果构成逾期还款,应当及时偿还贷款平台的欠款。被告在网络贷款平台借贷后,如果逾期不偿还欠款,被平台方起诉,法院审理后认定贷款事实成立的,会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民事还款责任,还会判决被告承担逾期还款的利息。被告的个人征信等诚信信息还可能因此受到影响。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
法律分析借网贷后不还有下列后果:1、承受网贷平台的催收。2、需要承担逾期费用,比如违约金、罚息等。3、面临信任危机。网贷平台一般都建立了黑名单制度,黑名单各平台之间已开始互通,在一家平台借款逾期不还,在其他平台再借就十分困难。4、个人征信产生污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
征信不显示的网贷是不是逾期后也不上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即便是有些网贷现在不上征信但是后续极有可能会上,反之即便是上征信的网贷,也会有出现平台倒闭的时候,这些情况都并不是固定的。以钱站为例,很多人都申请过而且也根本没觉得它会上征信,但是偏偏在今年的时候,很多用户发现自己在钱站逾期的情况在征信报告上面显示了,记录的是北京爱钱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包括小贷公司友信也是一样,虽然现在很多地区
一、利息高的网贷可以不还吗1、超过一定标准的利息可以不还,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情况出现时,法院不会支持多余的利息费用支付。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
不上征信的网贷,不可以不还。即使使用的网贷没有纳入全国征信系统中,但基于诚实守信民法基本原则,贷款人应及时履行偿还贷款义务;否则,借款人可能会起诉,到时,若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仍不偿还的,则个人生活、征信会受到一定影响。《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
一、网贷利息太高是否可以不还网贷利息太高超过法定,利息可以不还。网上贷款利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不违法,超额利息借款人不得返还,禁止高利贷,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贷款合同未约定支付利息的,视为无利息,贷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的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二、信用卡逾期能贷款吗如果只是一次两次的,其
上征信的网贷还不上,可以协商吗1.网贷暂时还不上是可以进行协商的,大部分的网贷平台都是可以进行协商的。如果用户网贷暂时还不上,可以主动联系平台的相关人员,表明自己的还款意愿,并说明自身情况,然后商讨后续的还款方案即可。2.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数网贷平台一开始一般是不会同意的,因为毕竟网贷平台也是要赚钱的,但如果用户能保持良好的态度,提出一个双赢的方案,那么协商成功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中华人民共
会的,不还极有可能上征信黑名单,比如信用卡,银行贷款,蚂蚁借呗等上征信网贷。征信黑名单,就是信用卡或贷款有逾期还款等不良记录的人。另一方面,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法规上规定的,恶意逃避法院判决的失信者,也就是俗话讲的“老赖黑名单”。后果:若是上了央行的征信名单,会让贷款和信用卡的审批变难,贷款利率和首付比率也比常人高。若是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履行完了规定的相应义务之前,办理贷款或信用卡的权利
尽管贷款平台不上征信,但贷款逾期之后,不上征信的贷款平台为了催还欠款往往手段更加“毒辣”,花样百出的催款方式,会让贷款人的生活遭到严重影响,一些放款机构甚至会威胁借款人还款。不上征信的贷款平台一般会有行业共享的信息,那些逾期客户的信息都会共享,以后贷款人再去其它贷款机构贷款也难以贷款成功。贷款合同都有明文规定贷款人的还款义务,且是受到法律的保护,就算是不上征信的网贷也有权利将贷款人告上法庭。总之,
一、强制下款的网贷可以不还吗1、不还肯定是不行的。2、不管这家贷款公司是黑网贷还是正规的贷款公司,只要对方把钱借给你了,你用了,那么你就要及时的还上。3、更重要的就是这些黑网贷公司经常进行暴力催债,而且贷款的利息都非常高,如果你没有偿还贷款,他们就会选择不择手段,甚至可能会把你的电话打爆,还会联系你的亲戚朋友和同事,从而给你施加压力。二、欠网贷不还会坐牢吗1、一般情况下,网贷还不上只是需要承担民事
欠的网贷能不能商量重新分期可以的,是否同意要看贷款机构。解析:借了网贷还不起的,可以积极和借贷平台进行协商,是否可以分期偿还,也可以向亲朋好友借钱先还网贷,之后再慢慢还朋友。网贷到期不还会产生逾期利息,而且网贷逾期不还,将会和银行贷款、信用卡逾期一样被记录到人行的征信系统中,产生信用污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
结婚后你们双方无论谁向他人借钱,在法律上都视为你们夫妻双方借的钱,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一人还一半,例外:借钱的人自己把钱花光了,另一方没有用过这笔钱,此时可以追偿。
你好,遇似情况一定要保持冷静,现在网贷情况是否复杂,大多数网贷都是高利贷和套路贷,甚至还有黑窝点,也有很多诈骗分子冒充贷款公司行骗,但是目前诈骗分子相当隐蔽,有些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和技术十分高超,为了保障安全,请将相关资料发给本人审查后再做应对。
没有逾期就可以。贷款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
来源:法律新视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 , 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我们将删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必先有生效的民事判决或者仲裁裁决,能否用不予执行裁定否决生效的民事判决或者仲裁裁决,这是个一问题;违法放贷合同无效,合同无效之后本金还是应当返还的,标题用网贷不用还不妥,如果申请执行返还本金部分,也不支持吗?这又是一个问题。老祖宗那句“欠债还钱”,被现在的法律规则搞得有点太复杂,连我一个法律人有时都
一般来说,企业主在转移员工工伤风险方面,可选择的保险产品有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两种。大家通常以为,两者没有什么区别,甚至团体意外险保障更全理赔更方便。然而,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意外险是保险公司与员工的合同,并不能转嫁雇主的法律风险,企业只有购买雇主责任险才能真正受到保障。辽宁高院的一个判例说明了这个问题,案号:(2014)辽民三终字第200号。一、案情介绍张某作为船员受雇于刘某与陶某合伙经营的渔
裁判要点 从保护劳动者权益角度出发,对于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劳动行政保障部门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以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为由不再查处的,人民法院不应予以支持,当事人请求履行查处职责,且能够提供相应材料初步证明企业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责令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相应职责。 裁判文书 山东省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