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部分化肥、农药产品和农用塑料薄膜免征产品税、增值税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2-01-01 颁布日期:1991-12-10 文号:国税发[1991]20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对部分卷烟产品出厂价格实行限价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9-07-14 颁布日期:1999-07-14 文号:国烟计[1999]42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9-07-08生效日期:1999-07-08发布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鲁国税流[1999]44号各市、地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省涉外税收管理分局: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9)103号通知,对石油化工企业生产销售的溶剂油、石脑油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进行了明确。现将有关内容通知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提出贯彻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部分化肥及制肥原料调整出口关税税率。现公告如下:一、对尿素(税则号列:31021000)自1月1日至3月31日实行30%的暂定关税;自4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35%的暂定关税;自10月1日至12月31日实行25%的暂定关税。二、对磷酸氢二铵(税则号列:31053000)、磷酸二氢铵及磷酸二氢铵与磷酸氢二铵的混合物(税则号列:31054000)自1
发布部门: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湘国税发[1995]029号为切实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省局制订了《湖南省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迅速转发到各管票单位和用票人。执行中有何问题与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局。湖南省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
发布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鲁国税发[2002]72号各市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第2号令发布了《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加油站管理办法》),为保证《加油站管理办法》的顺利贯彻落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加油站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加油站管理办法》,是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国务院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
发布部门:上海市税务局发布文号:沪税地[1989]123号根据今年十月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地方税会议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对印花税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一、对易货合同,即有购又有销,双方均按购与销的合计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二、港务局的装卸区代客户办理托运装卸业务,货物从上海起运,路程的一切费用由装卸区结算代收,例如装卸区代海运局收取的运输费,其货运合同或单据应由装卸区代贴印花税票。三、对主管部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88-12-03生效日期:1988-12-03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88)国税流字第0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1988年10月全国营业税业务会议上有些地区反映,原财政部税务总局(87)财税营字第076号《关于中央新建铁路临时运营收入纳税地点的通知》中有关对基建、运营临管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代扣代收和代征手续费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2-01-01 颁布日期:2002-05-24 文号:国税发[2002]6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对重大案件、重大事故和严重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1-10-30 颁布日期:2001-10-30 文号:交银发[2001]7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9-12-29生效日期:1999-12-29发布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鲁国税流[1999]157号各市、地区国家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省涉外税收管理分局:为加强金融保险营业税征收管理,保证营业税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省局对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政策执行、征收管理、组织收入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召集部分市地进行了座谈研究。现将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有关问题的解答印发给你们
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多种经营集体企业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后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1-02-06 颁布日期:1991-02-06 文号:国税函发[1991]28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2-03-09 颁布日期:2012-03-09 文号:财行[2012]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央纪委关于对《行政机关刚退休干部能否接受下级行政机关聘请领取报酬的请示》的答复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2-01-07 颁布日期:2002-01-07 文号:中纪法函[2002]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划拨证券或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经营或期货经纪机构清算账户资金等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法律 执行日期:1997-12-02 颁布日期:1997-12-02 文号:法发[1997]2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检察机关开展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技术规范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6-03-13 颁布日期:2016-03-13 文号:银监办发[2016]5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单位故意多发工资再扣回的,不属于刑事犯罪的行为,而是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为工资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
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通知 公监管[2010]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规范和加强看守所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日常医疗、生活卫生等各项工作,维护看守所在押人员身体健康,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一)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由医生进行健康检查,看守所
财政部关于中央管理企业申请1999年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财政补助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干部(行政10级及司长级以上)公费医疗报销几项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57-07-01 颁布日期:1957-06-25 文号:[57]卫保崔字第2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你好,一、劳动者要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