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对部分卷烟产品出厂价格实行限价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9-07-14 颁布日期:1999-07-14 文号:国烟计[1999]42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卷烟价格管理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0-01-06 颁布日期:2000-01-06 文号:国烟计[2000]1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卷烟管理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9-11-14 颁布日期:1989-11-14 文号:国烟专[1989]2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草专卖执法标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3-05-01 颁布日期:2003-04-03 文号:国烟法[2003]17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标志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 执行日期:2000-07-13 颁布日期:2000-07-13 文号:国烟法[2000]46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旅游局国际联络司、公安部、国家出入境管理局关于严格按规定办理赴东南亚旅游业务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3-04-06 颁布日期:1993-04-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第一条 为了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为适应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薪酬制度改革,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现对企业员工(包括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个人)参与企业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员工股票期权所得征税问题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该企业员工的股票期权所得,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17 生效日期: 2007-01-01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 国税发[2006]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
铁道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发布《合资铁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6-05-31 颁布日期:1996-05-31 文号:铁计[1996]5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1-07-01 颁布日期:2012-01-20 文号:民发[2012]2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部分化肥、农药产品和农用塑料薄膜免征产品税、增值税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2-01-01 颁布日期:1991-12-10 文号:国税发[1991]20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调整深圳市局(公司)所属部分机构的批复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2018-11-28 颁布日期:2018-11-28 文号:国烟人[2018]21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22年15号公告)的个人解读 2022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2年第15号公告,内容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同时,对《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通知》第一条所述“液体乳及乳制品”的行业范围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乳制品制造”类别(代
(一)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0000支,下同)150元。(二)比例税率:1.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50元(含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卷烟税率为45%。2.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0%。3.下列卷烟一律适用45%的比例税率:至进口卷烟至白包卷烟至手工卷烟至自产自用没有同牌号、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至委托加工没有同牌号、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至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5-02-01 颁布日期:2015-01-26 文号:财税[2015]1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辽宁、江苏、湖北、广东、四川、北京、重庆、黑龙江、浙江、福建、广西、贵州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青岛市分局: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满足和便利外商投资企业经营与资金运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部分地区(天津滨海新区、沈阳经济区、苏州工业园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南沙新区、横琴新区、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3-12-24 颁布日期:1993-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关于对司法系统整顿着装实施方案报告的批复
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加快军队退休干部和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工作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5-04-27 颁布日期:1985-04-27 文号:民[1985]安25号等 时效性: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