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约定由员工自行缴纳社保是否有效
无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可见,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确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社会保险的项目、保险费缴纳的方式和标准、保险待遇的内容和标准等,为员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
如果不缴纳社保的话员工可以以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保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数额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
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
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1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
无论如何,公司不能在合同当中规定相应的社保由员工自行来缴纳,再者说,员工以个人身份参加的社会保险种类只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类似于这样的劳动合同,只能视为部分无效,对社保约定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如果有这种条款,职工当时就要提出来要求公司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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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的此种约定是无效的。《社会保险费》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曰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同法定义务,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或放弃此义务。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也决定了劳动关系双方不得自行确定是否参加保险,以及选择所参加的保险项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任何关于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协议或者劳动者单方出具的不愿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都是无效的。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补缴社
员工自行缴纳社保费后是否可向单位追偿 可以。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均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的权利,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对于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用而发生的劳动争议,职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途径进行维权:一是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
问:员工自行缴纳社保费用之后能否向单位追偿? 王麒麟律师解答: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劳动者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则由用人单位单方缴纳。若劳动者基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无论是通过用人单位补
是的,只要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就有义务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国家强制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样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享受包括社会保险权在内的所有劳动权利,不能因为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此外,依法缴纳社
01案情简介 顾某2018年4月10日入职A公司处工作。双方签订3年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顾某提供劳动至2019年3月1日,双方劳动关系于当日解除。 顾某向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其(1)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休息日加班工资111457.48元;(2)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工资25227.59元。仲裁委支持了顾某的仲裁
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为省内,这个约定过于宽泛,且公司经营模式、劳动者工作岗位特性等没有特别提示,属于工作地点约定不明,应按照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劳动者签订合同后,已经在当地工作2年,这个地点应视为双方确定具体的工作地点一方面,从格式条款上看,工作地点为“省内”的约定无效。工作地点既是职工提供劳动的地点,也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由于与职工的家庭生活、社会交往、职业规划等紧密相关,因而是职工选择就业的
劳动合同约定终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合法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n
劳动合同上未写要交公积金是否有效公积金不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员工和公司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公积金问题,要咨询公司人事部,如果面试时,公司明确说明缴纳公积金的,但实际没有办理公积金的,反映到劳动局解决。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都是“应
劳动争议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之外,约定"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有效。根据《仲裁法》的规定的,劳动争议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之外,当事人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可以是专门订立的书面协议,也可以有合同中约定。当事人约定"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有效。《仲裁法》第4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
双方约定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是否有效?双方约定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是有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律师解答劳动合同约定中可根据需要调岗的可以认定有效,但是调岗后薪酬待遇不得降低,岗位性质相似,对员工荣誉、尊严没有影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
您好!我是上海理本广治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专注于刑事、民事案件方面问题。问题回答:依据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正确法律建议。具体分析如下:这样是不合理的社保中有个人缴纳部分,也有公司应当缴纳部分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建议来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可以要求就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时间支付二倍工资,补缴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
未缴纳社保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一般而言是可以据此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行使单方面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并可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未缴纳社保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
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地点确定为公司业务覆盖范围内,公司就可以因为有约在先随意调动员工吗?答案当然不是,公司同样不能随意调动员工。从格式条款上看,工作地点为公司业务覆盖范围内的约定无效。劳动合同法第17条之所以将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并要求双方只有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其目的主要在于限制用人单位随心所欲,增加劳动者工作及生活成本等。公司为了能够随意调动员工,且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以格
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不为或不及时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员工为了避免间断缴费同时避免更大的损失或者其他各种原因,自行委托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之后员工提出仲裁申请或者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其自行缴纳或者补缴社会保险的相应费用或社保待遇损失。那么,此项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呢?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由于员工已经代缴,对于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而言,无须再向用人单位追缴,
一、书面劳动合同社保公积金吗书面劳动合同当中必须要约定社保公积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
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社保,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购买五险的,为劳动者买五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不是权利,义务是不能放弃的,因此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社保,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不不按照规定缴纳社保的,劳动管理部门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补缴的,不补缴的话,可以进行处罚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
劳动合同里写员工必须服从单位的调岗,该约定无效。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