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员工自行缴纳社保费用之后能否向单位追偿?
王麒麟律师解答: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劳动者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则由用人单位单方缴纳。
若劳动者基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无论是通过用人单位补缴还系个人直接到社保征缴部门补缴,在承担了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部分社会保险费之后,使得劳动者财产受损、用人单位取得不当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九百八十五条以及第九百八十七条等有关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不当得利纠纷之诉,请求返还。
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经过,保证人自愿偿还债务之后,仍有权向债务人追偿。1、首先保证人自愿还款的行为事实上已履行了债务清偿的义务;其次,保证人对还款行为不存在过错。2、保证人自愿还款的行为实质是放弃了抗辩权,而法律明文规定保证人有权放弃诉讼时效的抗辩,故保证人放弃时效抗辩进行清偿的行为合乎法律规定。3、保证人仅有权放弃自己的抗辩权,而无权放弃本应行使的债务人的抗辩权,除非债务人自己也放弃了抗辩。风险提
员工自行缴纳社保费后是否可向单位追偿 可以。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均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的权利,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对于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用而发生的劳动争议,职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途径进行维权:一是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
一、劳动合同约定由员工自行缴纳社保是否有效无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可见,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确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社会保险的项目、保险费缴纳的方式和标准、保险待遇的内容和标准等,为员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如果不缴纳社保的话员工可以以单
双方的此种约定是无效的。《社会保险费》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曰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同法定义务,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或放弃此义务。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也决定了劳动关系双方不得自行确定是否参加保险,以及选择所参加的保险项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任何关于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协议或者劳动者单方出具的不愿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都是无效的。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补缴社
公司未按照工资基数缴纳社保,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能否主张经济补偿呢? 答: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主张经济补偿得不到支持。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会议纪要的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的险种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劳动者不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只是未足额缴纳或欠缴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不能主张经济补偿。此处,公司未按照
出租车公司能否向司机追偿如果出租车司机有过错的,可以判决出租车公司有权向出租车司机追偿。中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的法律关系(一)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司机之间因雇佣与受雇而建立起来的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出租车司机服从出租车公司的统一调配与管理,所提供的劳动是出租车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出租车公司对出租车司机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进行管理
保证人提前代为履行债务能否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案情】被告何某为购买汽车,于2013年11月5日向银行贷款15万元,贷款期限自2013年11月5日至2016年10月21日,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法,利息按月计收,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4828元。该笔贷款由原告刘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一、民法典中承担了共同债务能否向对方追偿民法典规定,债务由两个以上连带债务人承担的,其中一个债务人承担的债务超过了份额的,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
1、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已在判决主文中明确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可以依据已经承担担保责任的事实,直接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担保人可以依据承担保证责任的事实和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2、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后,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3、债务人破产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有权申报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风险提示:保证人行使
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不为或不及时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员工为了避免间断缴费同时避免更大的损失或者其他各种原因,自行委托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之后员工提出仲裁申请或者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其自行缴纳或者补缴社会保险的相应费用或社保待遇损失。那么,此项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呢?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由于员工已经代缴,对于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而言,无须再向用人单位追缴,
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的基数低于员工实际工资,员工能否要求单位补缴差额?【典型案例】吴某,于2017年1月15日面试入职某商贸公司,当时未细看劳动合同约定,仅关注工资为9500元,吴某两年后发现公司即未按照9500元标准缴纳保险,而是按照当地最低参保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向公司反映后被告知这是公司规定,无论工资多少,所有员工一律按社保部门规定的最低参保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且该规定已经写入了每个人的劳
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的。可以给员工经济补偿。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作 者 王林清 最高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据此,人们一般认为,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单方义务,劳动者作为各项社会保险的受益人,自身并无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即便社会保险中由劳动者自行承担的部分,也是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因此,即便劳动者存在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的想法,也不可能实现
通过社会上的代理机构缴纳,若是缴纳的单位职工社保,缴纳年限满15年后,在50岁可以退休,直接办理退休手续。在企业工作并且缴纳社保10年以上,剩余的社保是自己缴纳的,可以在50岁退休,提前领取到养老保险金。若是在单位工作时间并且缴纳社保年限低于10年,那么退休年龄依然会是55岁。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
本市职工,1993年开始要求缴纳社保。外来工作人员,2011年下半年开始统一要求缴纳社保。
公司未按员工实际工资交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
劳动者辞职后单位不发绩效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及时发放,与单位进行协商;单位拒绝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也可以依法去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
用人单位应为员工办理社保,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办理社保,那么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进行解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法律分析:如果社保缴纳了15年,如果是在2018年退休,那么缴纳费用应该是在1万到10万元之间,退休金是在1000到2000左右,占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0%到30%左右。 如果是从2018年开始缴纳社保,缴纳15年之后,在2033年正式退休,缴纳的养老保险将达到30到50万元之间,每个月能够领取4000到6000块钱的养老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