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1. 捐赠有哪些类型?答:
捐赠按照捐赠物资的使用是否受到限制可以分为:限定性捐赠与非限定性捐赠。若捐赠人对捐赠物资的使用明确了时间限制或用途限制,则此种捐赠属于限定性捐赠;
若捐赠人对捐赠物资的使用未明确时间限制或用途限制,则此种捐赠属于非限定性捐赠。2. 谁可以接受捐赠?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对接受捐赠的主体有着特殊要求,即仅限于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
在本次抗击新冠肺炎期间,公益性社会团体主要指各地的慈善会、红十字会,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主要指与抗击疫情相关的非营利性的医学研究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
3. 除上述主体外,地方政府及相关行政单位可以接受公益性捐赠吗?答:
可以,但不得以本机关为受益对象。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一条予以明确:
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并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对捐赠财产进行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将受赠财产转交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也可以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分发或者兴办公益事业,但是不得以本机关为受益对象。
2020年2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9号文》中第一条规定: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这条规定同时也印证了上述答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接受捐赠的。4. 接受捐赠必须签订协议吗?
答:
一般情况下需要签署书面合同,这更有利于捐赠人捐赠意愿的落实和对捐赠财产的监督。
但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例如这次疫情的特殊性以及疫情的紧迫性,签署书面合同可能会影响捐赠的周期,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
捐赠人可以《捐赠意向书》或《捐赠函》的形式书面表达自己的捐赠意思,在此情况下受赠人愿意接受捐赠,应当视为达成捐赠合同,《捐赠意向书》或《捐赠函》对捐赠人和受赠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未签署书面《捐赠合同》,亦未出具《捐赠意向书》或《捐赠函》,但是捐赠人表示捐赠意愿,受赠人表示愿意接受的,捐赠合同关系成立,公益捐赠合同关系生效。
其缺陷在于对捐赠的资金用途容易产生纠纷。5. 捐赠协议中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答:
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捐赠协议中应当对以下内容予以明确:
(1) 捐赠协议应明确承诺条款。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捐赠,不得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
故协议中约定承诺条款可阐明资金来源、明确捐赠动机、制约双方行为,同时避免相应的法律风险。
(2) 捐赠协议须明确约定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捐赠协议在本质上是特殊的赠与,尽管有其特殊的规定,但是仍然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若捐赠双方碍于奉献爱心、为社会做贡献等各种顾虑,而没有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或损害赔偿条款,甚至在一方不履行义务后仍不愿意起诉对方,则另一方必将面临惨痛教训和巨大损失。
鉴于此,捐赠双方在签署捐赠协议中设定违约及损害赔偿条款是对契约精神的有效保护措施,也是给对方毁约的适当惩诫。
(3) 捐赠协议应当载明捐赠用途和使用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其可以将受赠财产转交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
也可以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分发或者兴办公益事业,但是不得以本机关为受益对象。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接受捐赠时将捐赠用途及使用意向在合同中载明。
一、拆除房屋后由谁补偿?我们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合法实施的征收拆迁中,应先补偿后拆迁,由实施征收拆迁的行政部门进行补偿,拆迁方通常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若是存在先拆后补的情况,则很有可能会面临拆后拖延履行补偿责任的情况。2、违法拆除房屋的情况下,应当由违法主体对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补偿,对于本应获得的拆迁安置补偿,则由实施征收拆迁的行政部门承担补偿责任。二、集体土地违建房屋有没有补偿?集体土地
一、转租、“转让”和独立的租赁合同的问题 当一户商家承租一个商铺经营一段时间后,因为经营情况不好,往往考虑将承租的商铺“转让”或转租。承租一个商铺时一定要搞清楚商铺的真正产权人是谁,如果现在经营者不是产权人,那么就涉及转租或转让的问题。在商铺租赁中,转租和转让的现象十分普遍,我们曾经碰见过连环近十手的情况,令人叹为观止。 在保持转租房方与房东的租赁关系的同时,衍生出转租房与转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的
过去,抵押物转让必须经抵押权人,自从民法典实行后,抵押物转让的法律规定有了颠覆性的变化。 已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现行
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关键证据都需要进行笔迹鉴定,例如《借条》、《欠条》、《收款单》等等。很多案件中,决定诉讼成败的关键,就是笔迹鉴定结果。笔迹鉴定本身是一个具有很大不确定性的东西,律师和当事人对鉴定意见不服也没有救济途径。因此,在决定是否进行笔迹鉴定时,有一些注意事项,律师和当事人都要特别注意。一、笔迹鉴定究竟是怎么鉴定的呢?笔迹鉴定一般是怎么做的呢?《SF/ZJD02010002-2010》就是我
尽管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明晰,对其深入讨论,有利于在审判实务中准确地贯彻。一、确立多元归责原则的思路仔细研读《道交法》第七十六条,可以发现本条规定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归责原则不是单纯的一元归责原则,而是多元归责原则。本条前段“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第二
一、如果贷款,贷多长时间合适,要提前还款吗?先来举个例子:地点坐标:北京,首付30%,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混合贷款,公积金:4.05%商业贷款:6.15%,公积金贷款120万,商业贷款280万,贷款400万。很多朋友看到30年,等额本息的总利息是421.5万,等额本金332.1万。但是我们换位思考,投资的利息只要大于6.15%,假如现在主流P2P平台10%,那么如果不还银行的钱,而是投资收益大于10%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应急救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它对于降低事故损失、减少人员伤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全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正在全国展开,各地的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正在进行,大部分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搞得紧张、有序,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既检验了处置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也展现了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但在演练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注意。一、注重广泛性一是参与单位的广泛性。所有
一、职务侵占与民事自助的正确界定实践中,很多职务侵占案件是因为劳动争议引发的,比如企业的业务人员持有收回的业务款不交回公司,以此为条件要求企业支付拖欠的工资或者业务提成等,企业反过来控告该业务人员职务侵占。这样的情况下,作为辩护律师一定要吃透法律关系,善于固定有利证据。如果企业确实拖欠员工工资或者业务提成,员工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暂缓将收回并持有的业务款交回公司,并对公司声明,在处理劳动争议
一、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相比,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具体规定见于《合伙企业法》(2007.6.1实行),其最主要的两个特征是: 1、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这是有限合伙的“有限”所在。 2、普通合伙人才能执行合伙事务,承担管理职能,而有限合伙人只是
如果想仲裁要加班费,那这几点干货你必须要听一听。第一:证据欠缺的问题。我们问了很多当事人有没有证据,他们都理直气壮地告诉我有证据,但是看到的证据质量简直太差了,甚至于有的根本无法当作证据使用,那这样的证据你怎么去打官司?第二:必须要能证明公司在安排你加班,而并不是你自己主动加班。那很多情况下呢,公司是有这样的一个规定,要求员工必须经过审批才能加班,否则不属于加班情形。注意不要被这类的规定给套路了。
01、户口处理户口纠纷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公安机关也无权干涉。而涉及一方或孩子户口迁移,必须要双方配合提供户口本原件及相关证件。因此应在协议中写明不迁出户口或者不配合办理手续的法律责任,来约束当事人。02、姓氏处理若双方协商一致要更改孩子姓氏,应在离婚协议中写清楚,这样一方就不能要求法院责令恢复姓氏。若一方担心对方更改孩子的姓氏,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子女姓氏并约定足额的违约金或其
第一方面先谈谈:《监察法》的施行,从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角度,会给我们刑事诉讼带来什么变化。我简单总结了有以下几个变化:第一个变化,从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角度看,最大的变化是监察委收集的证据可以在刑事诉讼中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在《监察法》施行之前,虽然《刑诉法》第52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我们
陈卫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中的几个问题摘 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处于试点运行阶段,需要从程序从简和实体从宽两个维度推进,正确认识认罪认罚从宽程序运行对控辩审职能的影响,同时着力解决好特殊情况下的撤案、被害人权利保障以及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法律效力等问题,以进一步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完善。关键词:认罪认罚从宽 程序从简 实体从宽 诉讼构造 诉讼效率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认罪认
浅谈交警规范执法的几个问题 从现在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来看,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活动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谈点个人看法,期望引起关注。一、 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交警部门是以行政执法为主,兼有部分刑事司法权的执法单位。交警最广泛的执法活动,属 行政执法范畴。据调查,当前交警执法从总体上讲存
《司法部关于加强监狱监区、分监区和劳教所大队、中队建设的若干规定》:1、监狱的监区可按照500名左右罪犯的标准设置,监狱的分监区可按照150名左右罪犯的标准设置。2、监狱的监区的警力配备比例为罪犯的3%;监狱的分监区和的警力配备比例不得低于罪犯总数的8%。3、监狱的监区设正、副监区长和正、副教导员,分监区设正、副分监区长和正、副指导员。
一是要核实企业当期购进的农产品的进项税款,特别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农产品的进项税是否准确核算并从当期全部进项税额中转出。同时,注意核实企业销售免税的副产品(例如植物油生产企业生产的副产品豆粕)进项税额是否按规定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二是企业按照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进项税额,其公式是由当期销售货物数量计算得出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再由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计算得出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公式中当期
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立前,职工参加工作是否能视同社保缴费年?可以。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在实践中,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前的连续工龄也视同缴费年限。二、历史上的临时工、合同工及民办、代课教师的连续工龄计算问题临时工、合同工及民办、代课教师退休时,其从事临时工、合同工及民办、代课
关于刑事案件中的认罪认罚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前,检察院会问犯罪嫌疑人要不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做何选择,甚至部分专业律师也不能给出明确解释。本文拟针对认罪认罚制度中大家普遍关注的几个问题进行解答,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助益。1、什么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注:仅针对事实,不是对涉嫌的罪名】,同
1、我的案件选择那种处理方法对我最有利?是申请仲裁?是诉讼?还是与对方和解?2、我的案件的关键问题是什么?3、我的案件可能有哪几种结果?4、如果胜诉,我能得到什么利益?有什么损失?如果败诉,我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5、这件案子大约会耗时多久?6、我这件案子的全部费用预计大约会有多少? 诉讼风险知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
一是要核实企业当期购进的农产品的进项税款,特别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农产品的进项税是否准确核算并从当期全部进项税额中转出。同时,注意核实企业销售免税的副产品(例如植物油生产企业生产的副产品豆粕)进项税额是否按规定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二是企业按照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进项税额,其公式是由当期销售货物数量计算得出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再由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计算得出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公式中当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