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陈某某原系日照某配件维修有限公司的业务员,负责为客户送润滑油等产品并回收货款。后陈某某从日照某配件维修有限公司离职。
2019年初,公安机关传唤陈某某,告知其日照某配件维修有限公司到公安机关报警,陈某某侵吞公司货款。公安机关以职务侵占罪立案,并将陈某某拘留。
具体情况是陈某某在2016年到2018年工作期间未将其所负责送货的客户回收的货款交回日照某配件维修有限公司,总金额共计100多万。
二、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务侵占数额达到100万元的,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犯罪数额为600万以下的,每增加10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犯罪数额超过600万元的,超过部分每增加50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故根据日照某配件维修有限公司报案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若陈某某最终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其将面临的刑罚至少是五到六年的有期徒刑,且大概率会被没收财产。
三、辩护思路
律师接案后,详细审阅卷宗,多次会见陈某某,对案件做如下分析。
指控陈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的主要证据包括:
1、日照某配件维修有限公司所提供的的账目;
2、日照某配件维修有限公司员工的询问笔录;
3、陈某某供货的客户的询问笔录;
4、陈某某的讯问笔录。
一、指控陈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的主要证据就是日照某配件维修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账目,该账目能说明的仅仅是陈某某从日照某配件维修有限公司提了多少货,并向客户交付了多少货,对于其他事项并不能予以证明;
二、日照某配件维修有限公司员工的询问笔录,该批员工与受害方公司有利害关系,其证言的真实性、客观性均有欠缺,同时且其证言也仅是证实了陈某某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无法证实陈某某侵占公司的款项;
三、指控陈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的证据还有陈某某供货的客户的询问笔录,该批客户无一例外的在笔录中陈述货款已结算完毕,但基本都未提供已经结算的收据、转账流水等证据。最后,陈某某自始至终未承认侵占公司的供货款,其同时提供了部分客户未付款的证据,亦可证实客户所陈述的已经全部结算完毕货款的证言真实性有欠缺。
通过对本案在案证据的分析,辩护人认为以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陈某某具有占有公司货款的犯罪行为,陈某某主观上并没有犯罪的故意,未有直接证据指向陈某某将日照某配件维修有限公司的财物占为己有或者为己使用,在案证据无法形成相互印证,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本案证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侦查机关最终将本案撤回,陈某某无罪处理。
四、律师观点
对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案件进行无罪辩护,需要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上,对控方的证据进行详细的审查。主要指以下几个方向:
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有侵害到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的财产利益;嫌疑人是否有将单位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涉案的组织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以确定嫌疑人是否是适格主体;
嫌疑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犯罪故意;以这几个角度为出发点,对在案证据详细梳理,审查其是否达到定罪所要求的标准。
律师观点分析公诉机关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杨某,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10月至2012年12月期间,被告人杨某在商丘市梁园区某大市场××物流公司担任司机期间将其代收货款共计人民币84794元非法占为已有,拒不归还。案发后,追回赃款人民币1025元,退还××物流公司。并向法庭提供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司法会计鉴定等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杨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律师观点分析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经律师辩护,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某公安局认定: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陈X在某公司任职时,利用职务便利,参与出售产品金额187336.5元,个人非法获利62525元,被出售产品价值约519600元,陈X涉嫌盗窃罪、职务侵占罪,本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辩护。接受委托后,本律师立马跟检察官取得联系并进行阅卷,在阅卷并多次会见当事人后,本律师发现公安机关所认定
律师观点分析一、案件经过2015年4月,李某到天津市公安局XX分局经侦支队报案称其位于XX区的汽车配件公司委托宋某作为公司的总经理,宋某口头约定每年把50%的利润寄到美国,最近几年给李某的利润越来越少,而公司的业务额是逐年增加的,且经李某律师查寻,该公司于2015年1月,全部股权已变更至宋某名下,造成李某损失约80余万元美金。李某认为,宋某的行为侵犯了他的利益,遂至公安机关报警处理。二、根据指控可
律师观点分析一、案情简介某某省某某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指控S某某利用担任南宁分公司总经理职务之便,侵占公司的相关款项计90多万元;同时,安排办公室主任H某某等人私刻了某某省某某公司印章一枚。2019年12月20日,公安机关以职务侵占罪对S某某立案侦查,2020年10月12日,公安机关以职务侵占罪对S某某刑事拘留。二、办案过程(一)案发定性职务侵占犯罪,极可能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及并处罚金。按照相关法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主要案情: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曹某某于2000年4月至2001年10月任某村村委会主任。2001年10月某村与另一村合并为新某村,曹某某任新某村村委会主任。2004年1月至2004年4月曹某某任新某村村委会主任。2004年4月3日曹某某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同年4月8日被纪检委开除党籍。原审查明,2001年被告人曹某某在任某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以处理某村费用为名,虚构某村修路支出,让村会计制作一张13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起诉员工职务侵占需要以下证据:1、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和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能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材料;2、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单位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聘任书、聘任合同、任命书、工作证、工资发放材料、职工履历表、两金缴纳材料等;3、涉嫌人侵占单位财产、挪用单位资金的依据及数额认定的依据。如涉案的发票、单据、银行提款单、转帐单、财务账册中记载相关内容的帐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务侵占
带着“独家技术”入股2013年底,开发房地产项目的章伟(化名)遇上了旗下员工的家人童飞。听童飞说起他手头有个好的高科技项目,是加拿大的华裔科学家发明的,因为是亲戚关系,他手中独家掌握从加拿大进口核心部件的渠道。由于章伟对这门技术不熟悉,当时听听也就罢了。2014年初,童飞又一次遇到章伟,谈起合作开发生产汽车智能遮阳板产品的话题,并递上自己任某品牌汽车遮阳板销售代理的名片。这次两人聊了很多,章伟心动
涉嫌职务侵占罪,报案后不一定就会抓人,只有公安机关立案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才能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如果只是传唤或者拘传,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如果是被刑事拘留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刑事拘留最长37天。刑事拘留期满前,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经检察院批准逮捕,延长羁押期限。对于无罪,证据不足,或者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
公安机关在执行刑事拘留和逮捕后,要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这确实是法定程序。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履行这个义务的话,就属于程序违法行为。
若是检察院证据不足,出现不予批捕的情况,是会规定一定的侦查期限,来进行补充侦查的证据,且一般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进行职务侵占犯罪行为报案时,当事人需按照如下方面提供证据材料:1、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和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能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材料。2、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单位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聘任书、聘任合同、任命书、工作证、工资发放材料、职工履历表、两金(养老金、公积金)缴纳材料等。3、涉嫌人侵占单位财产、挪用单位资金的依据及数额认定的依据。如涉案的发票、单据、银行提款单、转帐单、财务账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证据不足的治安案子的处理是: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证据不足的治安案件,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
企业一旦发现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去经侦报案查处职务侵占犯罪行为。在进行员工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报案时,当事人需按照如下方面提供证据材料:1、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和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能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材料。2、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单位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聘任书、聘任合同、任命书、工作证、工资发放材料、职工履历表、两金(养老金、公积金)缴纳材料等。3、涉嫌人侵占单位财产、挪用单位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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