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判断是否合法,需要首先明确解雇的法律依据。依我看,解雇合法的法律依据至少有以下几点。
1.劳动者有如实说明义务,不应当隐瞒。
依据劳动合法第三条和第八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且“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工作经历往往体现了劳动者的工作能力,是企业招聘用工的重要参考,如果进行了隐瞒就违反了诚实信用亦违背了如实说明义务。
2.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依据劳动合法法第26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故意隐瞒是一种欺诈行为,因此而订立的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3.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通知。而故意隐瞒工作经历,很可能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亦使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劳动者隐瞒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雇。但是,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案例】小王是一名公司员工,因平时工作表现平平,原部门领导不满意,公司人事部将其调往其他部门,小王不同意,人事部遂单方决定让小王待岗,不让其到原岗位工作,也不安排新的工作岗位,期间薪酬仅按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发放。问:公司人事的“待岗”处理是否合法?【分析】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类似小王的例子,公司出于某些原因考虑,不会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而以“待岗”的形式逼迫劳动者主动离职。这种“待岗”的处理是否合法呢
【案情简介】陈某于1994年2月1日入职A公司工作。2015年10月6日,陈某在公司的工作微信群中发布了一段时长1分49秒的娱乐场所的不雅视频。同日,陈某向公司领导写了一份道歉信,为当天在公司工作微信群中发布不雅视频一事表示道歉,希望公司领导原谅。2015年10月14日,公司向陈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决定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合同,并通知陈某于2015年10月15日前
裁判要旨劳动者在入职时填写虚假工作经历,属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02基本案情林某于2020年6月入职某技术有限公司,岗位为作业员。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某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下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告知函》解除与林某之间的劳动关系。林某不服某技术有限公司的解除决定,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仲裁委经审理查明,某技术有
劳动者拒不办理工作交接的,用人单位不得据此拖欠工资、拒绝办理退工手续,但可以拒付经济补偿金。经合理催告后劳动者仍不办理工作交接,且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进行赔偿。单位处理时应当对员工进行通知并告知不办理的后果,对于告知或通知书的送达等留存证据,以便涉诉时进行举证。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
社保以后可以补交。若劳动者有工作单位的,用人单位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并根据核定的数额进行补缴;若是个人补缴社保,可以自行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将费用缴纳补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
公司解雇员工,员工应该得到的赔偿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雇员工能口头通知吗 解雇员工一般不能口头通知。如果员工具有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的,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来与员工解约
用人单位开除或者辞退劳动者,应当有正当的理由,无正当理由开除或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案情简介员工刘先生跳槽后,以原工作单位拖欠其加班工资、未休带薪年假为由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关裁决支持刘先生请求后,单位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其无需支付刘先生加班工资、未休年假工资6000余元。庭审中,单位称刘先生确实曾经加过班,但已支付加班费,其年假也已休完,并拿出刘先生的考勤表和工资单予以证明,但上面并无刘先生的签字,刘先生对此也予以否认。二审法院以现有证据认定刘先生存在未休年假及加班费被拖欠的
员工入职时隐瞒工作经历,如何处理?王小瑛于2015年7月1日入职天喜公司,双方约定:合同有效期限至2018年8月30日止,试用期为3个月。2016年3月15日天喜公司以王小瑛应聘时填写的《应聘申请表》故意隐瞒个人资料,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王小瑛不服,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7,480元。仲裁委未支持,王小瑛不服裁决,诉至一审法院。【法院查明】法院查明,王小瑛
劳动者一方向基层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劳动者起诉被驳回或劳动者撤诉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五条 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劳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大多数用人单位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用以约束劳动者。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法律也赋予了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然而这项权利并不能随心所欲的行驶,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及“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
员工的背景调查环节的员工信息保护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员工入职前,公司对员工或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以及员工离职后,公司收到员工新单位的背景调查请求时,公司应如何处理。 关于前者,目前大部分公司的操作是提前取得员工本人的背景调查授权许可,并在授权书等文件中载明授权公司调查的范围,一般包括基本履历信息、家庭信息、犯罪记录、个人信用信息等。 关于后者,可能会有很多公司忽略,员工离职后,同样可能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 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 低于当地最
员工嫖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分别从四个层面上进行分析: 1、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皆没有规定“员工嫖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嫖娼被治安处罚(乃至被行政拘留)不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此项法律规定不能作为用人单位
公司随意降薪是违法的。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或其他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的岗位、薪资与公司经营状况、员工的业绩考核相关,那么当公司经营状况下降或员工业绩考核不达标时,公司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或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劳动者实行相应的调岗降薪。如果公司没有明文规定,无理由对员工实行调岗降薪,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了两次或两次以上劳动合同,是否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已经从用人单位变更到了劳动者手中,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劳动合同以后,只要劳动者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签订,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就要在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公司在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不与劳动者续签劳
基本案情2008年3月27日,石某入职某水泥厂,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自2015年3月27日至2018年3月26日,月工资标准为2700元。2016年1月,石某患病,医院建议全休3个月。石某向水泥厂请病假休养,时间为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在此期间,水泥厂每月向石某支付病假工资519元(含社会保险费个人应缴纳部分),水泥厂所在地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620元。石某在病假期满后
案例2010年1月1日,李某入职公司。2016年1月20日,李某提交客户会议的报销申请,申请附酒店发票、菜单、酒店结算单、酒水发票、人员签到表、会议入住房间分配表、会议活动总结等;活动总结显示费用预算为45800元;活动总结中有酒店布置及会议照片等。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虚报资料、提交不实或虚假单据、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属于严重违纪行为。一次严重违纪行为,人力资源部具有单方通知解除劳动
【律师联系方式】15162430530(微信同号)【法律问题】劳动者提出辞职后,用人单位能否要求员工提前离职?答:若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这种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时候解除。既然劳动合同已经解除了,用人单位自然可以要求员工离职。若未经协商一致的,此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尚未解除,自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之日起算
我们是劳务派遣,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怎么办?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