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买卖违章建筑行为并不在法律、司法解释列明之中,根据罪刑法定原则。
(一)“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作为兜底条款也应遵循前三项的立法本意。
刑法对非法经营罪的客观行为规定了四种情形,前三项规定具体明确,列举的非法经营行为均与相关市场的准入制度有关,都是政府对市场主体进入特定市场领域的规制。
根据同类解释原则,第四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作为兜底条款也应遵循前三项的立法本意。
(二)行为人没有违反实体法律,也不是国家根本不允许经营,而是允许经营却没有履行相关报建手续的行为
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建设房屋销售并不违反国家强制性实体法规定,国家应该允许经营。至于销售商品房时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则是行政违法行为。
同时,相关司法解释将非法出版行为、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等情节严重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界定为非法经营活动,以非法经营罪认定。
二、行为人违法行为,相关行政法律已有明确规定,刑事法律作为最严厉的惩罚措施不应该提前介入,应保持其谦抑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模式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责任规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该法对行为人处以较重的行政处罚,通过该行政管理手段完全可以规范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弥补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对市场秩序和国家造成的损失。
因此,本可以直接适用行政法律来达到社会管理的需要,完全没必要动辄就利用刑法这一最严厉惩罚措施来调整行为人的违法行为。
三、被害人完全可以通过确认合同无效的方式,是被害人的权益得到保障,不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行为人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将该建筑中多套房屋对外出售给案外人,买受人可以依据该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违法的行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加以纠正。
另外,行为人也可以采取补救措施即抓紧办理房地产开发营业执照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方式来使自己的商品房销售行为合法化,从而使房屋买受人能够合法成为所有权人、办理房屋相关证件,这样就避免了群体性事件,消除了社会影响。
2013年,25岁的景安朋以290元的批发价批发一批打塑料弹的玩具枪给李秀兰,李秀兰再以每支400多元的价格售出。这种玩具枪的子弹是塑料制成的“BB弹”,根据顾客董冰冰后来在法庭上的回忆,他用来“在附近山上打瓶子、打鸟玩,玩了不到两个星期坏了”。然后,在2013年的一次执法行动中,警方查获了20支这样的玩具枪,其中15支被鉴定为枪支。2014年7月审理的这起涉及景安朋、李秀兰以及两名购买的顾客的案
强拆违章建筑是否构成犯罪违章建筑是可以被拆除的,一般由法院判处强制拆除。如果个人未经批准进行强拆的话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
原国家环保总局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制定了《危险第二章犯罪构成31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该办法制定的目的是“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的有效监督”,这种监督是一种纯粹的行政监督。刑法中并没有对“转移危险废物”构成犯罪的规定,污染环境罪中仅规定了三种行为方式“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因此,“擅自转移危险废物”仅仅违反了环保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不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
一、违法拆除违章建筑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建筑是可以依法拆除的,如果违法拆除违法建筑的,不是故意对违法建筑进行毁坏,一般是不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但被强拆的一方可以请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聚众淫乱罪“雷区”及解析一、聚众淫乱的“聚众”要求三人以上(人数包括召集者本人)“聚众”的本意理解。刑法中“聚众”应当将聚集者本人也计算在内,这是因为“聚”的含义是“会合、集合”,自己虽然是召集人,但是最后自己也要作为其中一分子而汇合在一起,因此从字面上理解应当包含召集者本人。从人数上看,小篆体“聚”下面是三个人,上面“取”,因此“聚”的本意就是“取三人”汇合为“聚”。二、聚众淫乱包括同性之间淫乱
导语:在如今的社会生活中,小区成为每个普通大众生活的基本单元。每个小区业主为了提高居住体验,由小区业主共同推选出代表,组成业主委员会,以此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作为一种新生组织,存在组织管理不系统、运营不规范等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业主委员会主任,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业主共用资产,侵害业主共用资产权,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案例引入:2015年6月,某小区
前言:本期推送案例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893号指导案例,涉及在小区道路上醉驾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问题。【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公众号转载】最高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在小区道路上醉驾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裁判要旨居民小区中的道路是否属于危险驾驶罪罪状中的“道路”,关键是看该小区是否允许社会车辆通行。无论小区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采取的管理方式是收费还是免费、车辆进出是否需要登记,只要允许不特定的
【法律咨询】 因公司效益严重下滑,已拖欠我三个月的工资。近日,公司委托我去一家单位催还其欠公司的9万元货款,而我老家就在该单位附近,我收取到货款后未经公司同意,就扣除了自己应得的12000元工资,将剩余的78000元连同我出具的工资收据,一并交给了公司。 然而,公司以我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占有公司数额较大的货款为由,强令我交出扣除的现金,否则,将便以职务侵占罪报警追究
现实生活中,相信许多用人单位都遇到过虚假报销,一张两张,三百五百的,批评教育一下也就得了;情节严重的,根据规章制度“炒鱿鱼”也算惩前毖后了,似乎也就这些手段,但其实,情节如果真的严重,给用人单位造成巨大损失,还有更严厉的惩罚。相关案例2011年7月至2016年9月期间,郑某实际在浙江XX汽车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并担任网络发展部行政专员。其间,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手公司开支报销的职务便利,
建议与公司协商,可能涉嫌犯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邹玉杰律师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现实中,在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根据就没有出示证件的意识,到现场就执法,而且还挺暴力,此时难免会遇到不配合的,甚至是反抗的。按照常理,此时确实有可能涉嫌妨害公务,但是究竟能不能构成犯罪呢?实际上,还是值得商榷的。之前就办理过一件类似案件,中间就涉及到这个问题,今天就谈谈从下面几个方面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一、构成妨害公务罪,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刑法》第277
最近在看案例时,发现一些法院将“通过暗管排放COD和氨氮含量超标的废水”的行为,认定为构成污染环境罪,让我很是诧异。而由于大多数辩护律师不懂COD和氨氮为何物,导致不能提供有效辩护。因此,笔者决定做点什么,以帮助律师今后办理类似案件过程中,提供专业、有效的辩护。笔者要做的就是:探讨通过暗管排放“COD”和“氨氮”这两种污染物含量超标的废水,到底是否构成污染环境罪?首先来看法条的相关规定。《刑
民间买卖承兑汇票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吗刘某经营一家贸易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情形。结算过程中,刘某渐渐发现市场中在庞大数量及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在流转。而有些企业因种种原因限制,手中的承兑汇票无法在银行贴现,现实中又不一定能够马上流转出去,导致资金流动阻滞。发现这一情形后,刘某就利用手中的富余资金,以扣除略高于银行贴现利率的价格,向他人收受银行承兑汇票,等到期收款。后来,刘某又发现有些
不构成。《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所以按照,“一店一证“的原则,每个店铺只要销售卷烟,就要依法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决不可一证多用。《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
案情简要 今年5月,王某受李某委托,从湖南省怀化市运输一批香烟到贵州省贵阳市正新街交予他人用于在正新商场销售。王某受委托后,携带价值20万元的真品中华烟从怀化乘火车到贵阳市。王某下火车后即打车前往正新街,正准备交货时被抓获。 对于王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不同意见。分歧意见 1、王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从我国法律设定来看,经营行为包括流通环节的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批发、零售等一系列活
一、关于是否构成环境污染罪:我们认为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油收购业务并不直接构成环境污染罪。“废油”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故其受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规范,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依照《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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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一)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出借给另一方,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行为。(二)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综上所述,民间借贷与非法经营罪有着明确的
民间借贷中会引发很多的刑事案件,自己向其他人借款,符合一定的条件会构成非法集资,自己将钱借给别人,有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本文分析一下,非法放贷的罪与罚,辩护时如何应对。非法放贷的司法解释有人认为,自己借钱给别人,帮助别人渡过困境、走出人生低谷,这是好人好事,在道德上应该受到褒奖,怎么就成了犯罪了呢?非法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源于2019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颁布的司法解释:《关于办理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