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吴英非法集资案对吴英的死刑判决,该案发回浙江高院重审。最高法对吴英案件的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死刑复核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了全部卷宗材料,提讯了被告人,现已复核完毕。
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核准吴英死刑,将案件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
吴英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吴英在早期高息集资已形成巨额外债的情况下,明知必然无法归还,却使用欺骗手段继续以高息(多为每万元每天40-50元,最高年利率超过180%)不断地从林*平等人处非法集资。
吴英将集资款部分用于偿付欠款和利息,部分用于购买房产、车辆和个人挥霍,还对部分集资款...
精彩摘录1.全国法院在审理与指导性案例类似的案件时,应当参照指导性案例。所谓应当参照,就是必须参照的意思。2.如果法官在审理与指导性案例类似的案件时,其裁判违反指导性案例确立的原则或精神,就可能导致被上级法院推翻。指导性案例是适用法律的模范案例,一个裁判违反了指导性案例,就一定会违反指导性案例所适用的法律规则或原则精神。3.这个裁判本质上不是因为违背指导性案例被推翻,而是由于其违背指导性案例所适用
现代社会里,印章是法人、自然人的重要信用凭证,依照相关法规,用章单位刻制单位公章必须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登记。《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管理松懈,存在多枚印章且管理混乱,导致公司陷入巨大的法律风险之中。在涉及伪造或私刻公章的民事诉讼中,有关“虚假印章”的认定、举证责任以及
刚刚,最高法新公布一个重要的司法解释,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全文)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裁判实务 2022-07-16 22:27 发表于山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2年6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4日法释〔2022
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被执行人不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就会一直限制高消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最高法关于非法采矿罪的司法解释正文第一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 (一)无许可证的; (二)许可证被注销、吊销、撤销的; (三)超越
最高法关于贪污受贿处理的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司法解释对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规定,将两罪“数额较大”的一般标准由1997年刑法确定的5000元调整至3万元,“数额巨大”的一般标准定为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一般标准定为300万元以上。司法解释同时规定,贪污、受贿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同时具有特定情节的,亦应追究刑事责任;数额不满“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达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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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关于申请再审的六个实务解答 一、 一方针对二审判决申请再审,法院作出再审判决后,另一方不服的,能否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院答:不能,应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释法说理:《民事诉讼法》第199条(2021年修正后为第206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这里所称当事人是案件的全部当事人,均依法享有申请再审的权利。一方当事
【裁判要旨】重复起诉之所以被禁止,是因为它违反了诉讼系属、既判力和一事不再理原则。如果允许重复起诉,将造成因重复审理而带来的司法资源浪费、因矛盾判决而导致的司法秩序混乱以及因被迫进行二重应诉而对被告产生的不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
裁判要旨1.夫妻一方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属于其个人债务,不属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范围。2.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法院执行该房产时,应当保留属于夫妻另一方的一半份额。3.在执行程序过程中,虽然当事人没有在执行程序规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但其实体权利并未丧失本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宁兆田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案涉1288号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三、被拍卖的
最高法:对管委会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不服,应以谁为被告起诉? 在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方获得拆迁补偿的依据。在实践中,很多时候,都是有管委会作为甲方,与被拆迁方签订的。当被拆迁方针对补偿协议的效力产生异议的时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协议或者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裁判要点涉案建筑物占用设施农用地,未经设施农业用地办理程序,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未经规划部门许可以及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应认定为违章建筑。? 裁判文书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20-01-06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9)最高法行申924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吕秋文,女,1969年6月1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
核心提示:商人曾成杰因集资诈骗罪7月12日被执行枪决,其女曾珊14日称才收到法院13日寄出的死刑执行通知。曾珊称根本不知道最高法6月14日已核准了死刑判决,看到报纸才知道。她称删掉微博上对长沙中院的致歉是担忧狱中妈妈和姐姐的安危。 死刑执行通知书上,仅写着曾成杰的家属收。 邮戳显示,信件到达吉首时间是14日,发件时间依稀是13日。 通知书称,死刑已于12日执行。 7
最高人民法院在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中认为,关于对“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理解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一、3个月应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开始起算司法实践中,部分竞业限制条款并未约定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时间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算,而是约定了其他时间。例如,约定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开始时间为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之日起,又如在职期间在每月工资之外额外支付经济补偿等。对竞业限制条款中有
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也就是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且每一户只
裁判观点人民法院不仅仅是当事人双方的信息传递者,更重要的是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因此,只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意味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随即中断。(一)黄海明提起本案诉讼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根据原审查明,无论是2014年9月1日黄海明与中宇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书》,还是2014年9月16日张爱连、钟宇春向黄海明出具的《借条》,都约定应当在2014年12月1日前归还借款。黄海明于201
裁判要旨 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工程施工债权债务关系、借款关系,并且双方当事人之间付款凭证中存在大量标注款项用途为“工程款”字样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认定“未注明款项用途”的转款不能排除用于偿还借款或者支付工程款两种情形,并不缺乏理据。因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支付工程款之债和偿还借款之债,该两种债务均属于金钱之债,应认定为相同种类的债务。债权人认为借款和工程款产生的合同基础不同,法律关系不同,不属于相同
(2016)最高法民终731号案例要旨当事人申请委托鉴定,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鉴定材料,视为放弃鉴定申请,法院作出终止委托鉴定的不违反法定程序。(二)关于原审法院未委托鉴定是否违反程序的问题。豪骏公司上诉主张原审法院技术处无权拒绝其提出的鉴定申请且原审法院未对《协议书》及公章形成时间委托鉴定违反程序,并在二审中再次申请鉴定。对其主张,不予支持。第一,原审法院技术处审查后提出豪骏公司提交的检材不符
最高法:未办理审批规划手续的房屋,在行政赔偿诉讼中的赔偿标准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有一些房屋时没有办理相关审批规划手续,这些房屋需要由有权部门予以认定,是否属于违建,如属于违建则没有补偿,有的地区也会适当补偿,不属于违建则可以和合法建筑同样进行补偿。最高法:未办理审批规划手续的房屋,在行政赔偿诉讼中的赔偿标准但,在实践中存在没有进行认定的情况下,就被违法强制拆除了,那在行政赔偿过程中,没有办理相关审批
基本案情被告人柔某,因丈夫提出离婚,产生绝望,遂将自己与四个孩子置于密闭的房间内,致4个孩子因一氧化碳中毒缺氧窒息死亡,自己经抢救脱离危险。结果:该案经某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认定被告人柔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经某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同意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结论: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柔某在实施自杀行为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4名未成年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