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最高法传播淫秽物品罪司法解释规定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问题描述

最高法传播淫秽物品罪司法解释规定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个回答

传播污秽物品立案标准是行为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就应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