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点
1、一方主体特定,起诉方多为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相对较少。这里所指的金融借款合同不包括一般意义上的民间借贷合同,贷款人是指银行或信用社,因此原告是特定的,被告则多为自然人。
在所审理的案件中,农村信用社向法院起诉的占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总数的85%;个人借款的占整个借款案件的99%,且多用于购房或做生意。
2、贷款的期限较短,贷款标的额大,均有担保人。借款人借款多是急需现金,贷款的期限不长,少则一年,多则两年,最长的也不超过两年,同时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并且担保人人数为两人以上,均为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后两年或三年。
3、金融部门不及时起诉、贷款续贷转贷的现象多,贷款被拖欠的时间长。在所审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有部分被告多是利用与银行、信用社内部工作人员的熟人关系取得贷款,因此,很多银行、信用社对借款人逾期拖欠贷款不还的情况,不能及时诉诸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而是通过不适当的转贷、续贷方法解决,有的转贷、续贷多次。
有的贷款到期后,而借款人迟迟不还,金融部门在诉讼时效内也不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催收,而是逾期后,向借款人或担保人发催收通知,要求借款人或担保人签名确认。
在庭审中,绝大部分当事人提出签字认可是在信贷人员的欺骗下由于自已不懂法签的名,这类案件的审理难度比较大,法院判决后,当事人不服,上诉的也占一部分。
如我院审理的某银行诉李某金融借款合同案。
4、《借款担保合同》的内容完备,手续齐全。在所审理的案件中,借款人、担保人与贷款人之间均有书面合同,合同的内容均写明了借款的种类、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包括担保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此外,借款人、担保人均提交了身份证明、担保承诺书等相关手续,没有担保人的,用房产设置了抵押。
二:原因
1、金融部门贷前审查不严。许多金融部门信贷管理存在漏洞,放贷前不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还贷能力,盲目将标的较大的款放出,致使大量贷款逾期无法收回,从而引发纠纷。
同时有的银行、信用社违反有关金融法规的规定,对一些到期不能偿还贷款的借款人采用“以贷还贷”的转贷方法延长还贷期限,从而导致一些确无还贷能力的借款人包袱越背越重,积重难返。
另外是金融机构贷后监督不力,一些银行、信用社给借款人发放贷款后,对其贷款用途和使用情况监督不力。有的借款人将贷款挪作它用,有的将名义上用于购买房屋或从事做生意的款用于挥霍或赌博等违法活动,致使许多贷款难以收回
2、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拒不还款。借款人只顾个人利益,不信守合同,信誉低下,合同到期后,有偿还能力却拖欠不还。
致使金融部门的收贷搁浅,只好诉诸于法律。
3、担保人法律知识欠缺,有还款能力,拒不承担保证人的义务,因这类案件均有担保人,且担保人不止一人,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作为连带担保的保证人就应在担保期限内承担还款义务,但绝大多数担保人,因法律知识欠缺,认为担保只是履行一定的手续,也不明白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区别,有不少担保人还振振有词的说:“我没有实际花银行的款,凭什么让我还钱?”。
4、借款人经营亏本,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另外,借款人为躲避债务,常年外出打工,没有确切地址,只能用公告的方式判决结案,给法院审理和执行案件带来许多困难。
5、借款方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无法履行还款义务。
一、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类纠纷,根据该条文,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说被告住所地具有当然的管辖权。二、原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容易理解,那么如何认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的管辖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处理:1、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2、仲裁。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3、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合同纠纷。
律师观点分析上诉人(原审被告):胡XX,男,1962年7月7日出生,汉族,教师,住辽宁省XX县。委托诉讼代理人:张XX,辽宁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辽宁省XX县大城子镇健康路。法定代表人:侯XX,理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张XX,男,该公司员工。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丽萍,辽宁实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陶XX,男,1968年7月14日出生,蒙古族,X
律师观点分析原告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因与被告XX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瑞丽XX旅游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瑞丽XX旅游开发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6月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当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0年5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蔡学军、吕朗到庭参加诉讼,被告XX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瑞丽XX旅游开发公司经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解释104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如果金融借款合同注明还款期限的,则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金融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则诉讼时效为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的三年。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了一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某支行与被告许某、邱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31日,原告与被告许某、邱某夫妇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212000元,申请期限240个月等内容,同日,二被告向原告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一份,自愿以名下位于县城一处房产为该笔借款作抵押担保,同时在芦溪县不动产登记局办理了上述房屋抵押权登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特点通过分析近一两年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上访问题,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欠薪对象大多是民工。2、拖欠工资的单位行业比较集中,大部分都发生在建筑和装饰行业。、工程转包引发的问题多。4、追讨工资难度大。5、拖欠农民工的投诉时间相对集中。元旦、春节、开学、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或重要时间前后成为高峰期和敏感期。6、恶意上访现象日趋普遍。有些小承包商恶意煽动民工,扩大施工单位与民工之间
你好,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有关内容如下:1、一方主体特定,起诉方多为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相对较少。这里所指的金融借款合同不包括一般意义上的民间借贷合同,贷款人是指银行或信用社,因此原告是特定的,被告则多为自然人。在所审理的案件中,农村信用社向法院起诉的占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总数的85%;个人借款的占整个借款案件的99%,且多用于购房或做生意。2、贷款的期限较短,贷款标的额大,均有担
借款协议有什么内容1、借款的种类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类。2、借款的币种借款合同的标的是作为特殊商品的货币,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因此,合同中必须约定借款的币种。3、借款用途这是借款合同的最主要内容,出借方可以据此监督借款方的资金使用方向。只有符合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并保证专款专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能给予贷款。目
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指争议的合同义务是以给付货币为内容。【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律师观点分析原告平安XX因与被告姚X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截止至2019年07月03日的逾期利息4,117.32元、罚息107.67元、贷款本金85,185.91元;(前述金额合计89,410.9元);2、请求判决被告立即以欠付的贷款本金85,185.91元为基数,以月利率1.99%为标准向原告支付从2019年07月04日起至被告本息清偿之日止期间的利
律师观点分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与刘孝友、鲁守荣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5)邳商初字第0667号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住所地邳州市解放路56号, 法定代表人葛权,该支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崔永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职员, 委托代理人周广旭,江苏恒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孝友,居民, 被告鲁守荣,居民,
古人云: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家庭和谐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在社会转型深化、经济发展加速、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矛盾加剧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既保证婚姻自由又保证作为社会基础的家庭关系稳定,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家事审判的重大课题。为此,豫西某基层人民法以近三年辖区家事纠纷案件为样本进行调研,分析农村家事审判的基本特点及案件背后的原因,积极
贷款逾期,建议你与贷款公司协商延期或者停息还款
1.关于利息的计算利息的计算依据来源于借款合同的约定利率,《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利息的计算基数为借款合同的本金,计算期间为借款发放之日起到借款到期之日止。2.关于罚息的计算罚息的计
(一)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和费用,所以,应该更多地采用这种方法。 (二)仲裁解决 仲裁是指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债务人支付债权人一般债务利息,当债务人逾期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时需要对债务的利息进行计算与债务本金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借贷合同中的利息计算有如下规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第六百七十条、第六百七十一条、第六百七十四条、第六百七十六条、第六百七十七条、第六百八十条主要对借款合同的利息进行了规定。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
烂尾楼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两种处理方式:解除合同或停止还贷通过司法实践中的生效案例,烂尾楼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有效的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购房者起诉解除合同,由开发商归还购房款、向银行支付贷款、承担违约责任;二是购房者不起诉解除合同,而是起诉银行、开发商,主张在房屋具备交付条件前停止贷款。第一种处理方式是在商品房因各种原因无法交付,比如因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行使合同解除权、开发商破产、房屋严重质量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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