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导语债权债务纠纷是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当债权人遇到“老赖”拒不还账时,除了自行讨债、委托讨债外,就是将债务人起诉到法院,通过诉讼的手段迫使其履行还账义务。打官司是有技巧的,记住这5点,你将收获更大的利益,使你的债权更有保障。1、出借人起诉债务人可以就近选择管辖法院“原告就被告”是我国对法院管辖的一个基本原则规定,但并非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这一原则。原告如果能够在自己的住所地起诉被告,不但可以减少因诉
一、《民法典》中业主与物业的纠纷的情形有 (一)被高空掷物砸伤,在找不到抛掷者时,可以找物业兜底 (二)小区电梯间的广告投放收益,公共停车场的收益,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282条规定:物业经营管理业主共有部分,可从收益中扣除合理成本,剩余收入归业主共有。 (三)物业应定期以合理的方式,向业主汇报业收益 《民法典》第282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
《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相关知识: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1、夫妻
关于《民法典》第25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当商务洽谈进行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双方都具备了一定的合作意向。为了让洽谈的结果固定下来,提供服务或者销售商品的一方会要求对方交纳一定的定金或者订金。因为两个字为同音且语义相近,往往在日常生活中容易混淆。上述概念的区分和应用杨律师通过本文为大家讲解。| 定金的概念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
《劳动法》中并没有关于请假扣工资的相关规定,请假扣工资的标准是用人单位自己决定的,具体应参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法》对同工同酬作出了如下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约定工资不明确,双方未协商,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应当同工同酬;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2020年5月29日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全面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和掌握《民法典》的精神要义、基本原则、条文规范,确保《民法典》在司法活动中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装、思想指引、行动纲领。 第一,《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具有重大时代
《民法典》--- 关于业主和物业第二编 物权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共有
?第一、民法典第278条是对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的拆分、补充与细化。具体体现为:民法典278条(五)、(六)项将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五)进行了拆分与细化并删除了“专项”二字,这对于维修资金的来源与性质进行了扩大。首先,在实务中维修资金包含了业主自筹与专项维修资金部门的拨付。民法典删除“专项”二字即是赋予业主除了对维修资金不仅仅限定为专项维修资金部门的拨付与使用有权进行表决,还赋予了业主对于自筹维
1、法人对有过错法定代表人的追偿权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2、用人单位对有过错工作人员的追偿权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
一、法条原文 《民法典》第1198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注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依法应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据此,在夫妻
《民法典》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最新规定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
《民法典》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严格限制在侵害人身权益上,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包括侵害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但不包含财产权。这是我国法律第一次明确精神损害赔偿,是立法上的一个重大进步。但这个条文的规定只是确立了一个原则,具体如何适用,如何确定和计算精神损害的赔偿办法
《民法典》中对不少行政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厘定,在物业领域,体现了对有关行政部门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予以指导、协助的要求。在表决中增加了业主参与度的要求,可能导致小区重要事项通过难度增大,其中第二百七十八条筹集维修资金、改建重建、改变或利用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需经参与表决双四分之三(专有部分面积、人数)的业主同意。本文就对《民法典》中涉及物业和业主权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一个亮点就是关于合同效力认定规则进行了一定调整,而在大量的合同纠纷案件中,关于合同效力的认定往往会成为合同案件争议的首要焦点。本文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关于合同无效的认定规则进行梳理。一、《民法典》合同编中“合同的效力”一章的规定合同是典型的法律行为,《民法典》在民事法律行为章中对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进行了规定,而本章关于合同效力进行了特
《民法典》继承编第1133条各款分别规定: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这一条文是对遗嘱继承、遗赠以及遗嘱信托的一般规定。与原《继承法》第16条规定相比,本条规定扩大了受遗赠人的范围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是亲属法规定的特有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中属于部分的分别财产,适用分别财产的制度规定。《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据此,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范围包括:1、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以完成结婚
《民法典》中关于中介合同的规定中介合同规定在民法典第三遍合同法中第二十六章,总共只有六条, 相比原合同法中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民法典的变化主要有三处: 一、由居间合同变成中介合同 二、必要费用应当有明确的合同约定 三、增加一条关于“跳单”的规定 居间合同是什么意思?居间的叫法实际是从它的功能层面叫出来的,顾名思义就是“在中间”的意思,而中介一般都是两头跑的,恰好是中间人的角色,民法典改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