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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定金是什么,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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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定金是什么,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如何维权?
1个回答

当商务洽谈进行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双方都具备了一定的合作意向。为了让洽谈的结果固定下来,提供服务或者销售商品的一方会要求对方交纳一定的定金或者订金。

因为两个字为同音且语义相近,往往在日常生活中容易混淆。上述概念的区分和应用杨律师通过本文为大家讲解。

| 定金的概念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从最新的法律条文可知,定金是一个标准的法律概念,是作为合同履约担保的一种方式。当合同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可以没收定金或者要求对方双倍返还,以此种方式达到要求对方依照合同进行履行的目的。

| 订金的概念

订金则是日常经济生活中的一个常用词汇,其不具备标准的法律概念,在日常审判活动中一般认定为预付款,如果合同解除是可以要回来的,其不具备惩罚性和担保性,仅表达购买方的成交意愿。

| 如何维护自身权利

1、认真阅读条款辨别概念

如果交纳的是定金一定要慎重,往往交纳容易退款难,且定金具备处罚性质,冲动消费和冲动决策下的行为容易造成自身损失。

在签订合同前要避开销售热情的目光,冷静下来查看销售方的商誉、资质、服务水平、产品质量仔细评估。签订合同时着重看违约条款和定金条款,如果遇到“定金一经交纳一律不予返还”这种条款的时候慎重考虑。

最重要的是销售讲的所有承诺一定要写到合同中去!避免交纳定金后才知道销售和服务或商品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2、区分定金使用范畴和罚则

(1)定金使用的范畴对象为履约行为和结果,如果部分完成合同要求是可以要求减免的。

(2)不可抗力的情况下解除合同恢复原状是可以全部要求退还定金的。

(3)定金不可约定过高,超过合同价款的20%部分无效应当予以退还。

3、买房交了定金房子又不想要了怎么办?

先确认签订的是认购协议还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者只要后续进行商品房合同协商,协商不成是要退的。后者可以要求审查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无证则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应当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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