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因一时无聊,进入色情网站并通过APP将相关的淫秽视频进行传播牟利,被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是某APP网络代理人,通过互联网微信、QQ、贴吧从上线低价购入会员卡密,然后再以高价进行出售,从中谋取利润。
刘某明知该APP涉及淫秽视频直播,仍然进行卡密的出售,购买人从刘某手中购买到会员卡密后,可观看平台的淫秽视频,经公安对该平台的淫秽视频进行采集,共采集淫秽视频共计1000余段。
案件到了检察院,律师向检察院递交羁押必要性审查和不起诉辩护意见,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希望可以不起诉。
检察官收到律师辩护意见后,通过全案审查,认为律师提交的辩护意见有法可依,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嫌疑人当场释放!
律师提醒:网络形形色色,建议在网上冲浪时,应时刻紧绷身上的弦,防止引祸上身。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介 2019年以来,被告人党某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微信,以“微商”招收代理的方式,以每部淫秽视频3元价格向他人传播淫秽视频104部,非法获利合计人民币312元。裁决结果 2021年3月,法院宣判,认为党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微信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党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
什么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什么不同的案件涉案视频多的判的轻,数量少的却判的重呢?近期,公安机关对于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犯罪行为加大的了打击力度,我市警方更是捣毁多个涉嫌制作、传播等犯罪行为的以淫秽物品牟利的犯罪团伙,涉案人数多,并且涉及到我国多省、市。那么很多人要问了,制作、贩卖淫秽物品一般好理解,什么情况下属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行为呢?并且什么情况下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有些经历过的
导读: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今天小编分享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例,其基本行为是购买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以网站浏览者付费下载网站上淫秽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事律师咨询缓刑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网络橱窗挂卖劲爆视频,直播间公然进行付费色情表演。近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特大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犯罪案件,判处刘某利等11名被告人九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罚金共计704万元,追缴犯罪所得318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4月,刘某利开始管理“番茄社区”“黄瓜”等境外上线搭建的色情直播平台,吸引了大量
律师观点分析吴辉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先取保候审,后无罪不起诉撤销案件。吴辉某辩护律师聂昭洪。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台椒检公诉刑不诉〔2017〕60号被不起诉人吴辉*,男,1977年1月6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22**216,侗族,初中文化,个体经营户,户籍地贵州省黎平县孟彦镇宰麻村八组,暂住台州市椒江区葭芷街道江边社区东岸路。因本案,于2016年11月3日被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刑
【案情简介】起诉意见书指控:2019年4月至8月期间,被不起诉人秦某冒用他人之名,通过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境外服务器,在互联网上架设网站“歪歪漫”,存储大量淫秽漫画图片,以支付宝支付的方式,按照最低人民币48元单次充值购买或人民币98元网站会员购买的销售形式向他人传播淫秽漫画,从中非法获利。经鉴定,该网站的79部漫画为淫秽物品,被不起诉人秦某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265320元。【案件程序】2020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首先在主观上应具有以牟利为目的,其次应达到传播次数。若主观上不具有以牟利为目的,而是达到被点击数和传播次数,则构成的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涉及以被点击次数定罪和量刑问题,涉及被点击次数的媒介往往是互联网平台,已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为例,实际被点击达到一万次以上就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关于实际被点击次数问题,分析如下:实践中,实际被点击次数的认定是衡量
2021年5月15日,我所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委托后,指派雷乐栋律师担任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当事人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雷乐栋律师全力投身到案件的辩护准备工作中去。辩护人到看守所向当事人详细了解事发经过后,多次积极跟公安机关沟通并递交《法律意见书》,在审查逮捕阶段递交《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最终于2021年5月31日,检察院决定对其不批准逮捕并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聚焦本案的
廖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取保候审后不起诉办案机关: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案情简介】廖某某在长安从事手机出售、贴膜、维修等工作,有两位便衣冒充顾客来其 手机店下载淫秽视频,廖某某向其出售了两、三部,当场被便衣所抓获。后查实 犯罪嫌疑人电脑现存淫秽视频200 多部, 同时前面为顾客下载了 800 部到 1000部,获利400 到 500 元。【办案经过】本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会见了廖某某,认为
案件详情: 本案涉案犯罪嫌疑人多大100多人,本次我们代理的是分案后37人中的一人。犯罪嫌疑人通过微信QQ出售观看淫秽视频的卡密(和会员类似),从中谋取利益。本案经过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两次延长期限,最终做出了不起诉决定。案件不起诉的主要原因: 检察院最终是以证据不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最主要的证据不足在于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一直无法明确何时嫌疑人获利的数额,获利数
招志南律师 15918794024,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成员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刑案办案经验。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违法行为
传播多少个淫秽视频或者获利多少,直接决定着怎么判刑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淫秽案件解释》的规定:(1)传播、贩卖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20个以上的或者音频100个以上;(2)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3)以会员制方式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200人以上的;(4)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就
王可红律师 2022-11-02 11:16 发表于山东导读: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今天小编分享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例,其基本行为
被告人杨*成,男,一九七○年九月十一日生,汉族,农民,初中肄业,住本县城关镇北关村六组,因涉嫌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于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二日被镇平县公安局刑事,同年三月二十五日被,现在家。 镇平县人民检察院于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八日以被告人杨*成犯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一九九八年六月五日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镇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李*清出庭
偷拍100名女性获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量刑标准《刑法》第363条第1款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严重如何认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
1、《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2、《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
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
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
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化娱乐制品的管理,其犯罪对象是淫秽物品。淫秽物品主要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像、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但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等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也不能视为淫秽物品。
律师观点分析公诉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赵某,男,1977年8月24日出生于河南省开封市,XX,大专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因本案于2021年4月9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刘振国,上海久远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静检刑诉(2021)135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21年11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