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工能否收押金
不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也对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做了详细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样,当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也将依法进行处罚。建议广大劳动者在“招工”时多一个心眼,遇到劳动单位收取押金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收据,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以便劳动监察部门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已造成损失的,可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仲裁结果生效后,用人单位仍不退还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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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招人收押金违反法律规定吗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入职用人单位时,应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对签订合同的期限长短或者单位要求收取押金的事宜存有异议,应慎重考虑是否与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另外,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任何费用都应该有发票或者收据、收条,并在单据上写明收费理由。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下列行为是被禁止的:(一)提供虚假招聘信息;(二)招用无合法证件的人员;(三)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四)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五)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六)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用人单位在招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和岗位外,不得以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可以委托职业介绍机构发布
法律分析:只有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年满55岁的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55岁以上员工的,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单方降薪降职员工能够主张经济赔偿,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调岗的需要用人单位举证,降薪降职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应当让劳动者在原岗位工作并支付原来的报酬。 一、用人单位单方降薪降职员工能否主张经济赔偿 用人单位单方降薪降职员工能主张经济赔偿,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岗位,可对劳动者进行调岗,但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岗位进行举证,否则,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
劳务派遣公司裁员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进行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一、被公司开除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1、被公司开除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低于员工实际工资,员工能否要求单位补缴差额部分?特别提示:点击上方↑关注“云南律师杨芳”!更多精彩干货等您来看。本文2109字,阅读需4分钟。 【典型案例】吴某于2017年1月15日面试入职某商贸公司,当时未细看劳动合同约定,仅关注工资为9500元,吴某两年后发现公司即未按照9500元标准缴纳保险,而是按照当地最低参保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向公司反映后被告知这是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否随时辞退员工很多用人单位均存在一个错误的认识,认为在试用期内完全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不单单损害劳动者的权益,也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法律风险。《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可见,试用
有些用人单位跟劳动者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者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之后也是连续两次进行签订,但第三次时单位想要不续签。那么,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能否选择不予续签?朝阳律师给你提供一些意见。 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能不能选择不予续签 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39、40条的情形,劳动者愿意续签并且没有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仅必须续
导读:在实践中,很多公司为了缩减成本,按照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样做不仅不合法,而且损害了员工的权益。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形,应该怎么做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基本案情:钟女士2014年6月26日入职深圳某科技公司,工作岗位为跟单员,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也为钟女士缴纳了社保。2018年3月钟女士发现自己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应发工资为5800元,但是公司一直
1、用人单位无权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是不合法的行为。2、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能否随意调岗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调动劳动者的岗位的。因为,劳动合同订立阶段,劳资双方处于一种谈判状态,地位平等,双方协商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一经确定即对劳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所以,用人单位调
一、职工行政拘留用人单位能否开除被行政拘留并非过失性解除的法定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
1、用人单位多年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以此离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2、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属于正常参保状态,但用人单位之前存在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该行为也可能认定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为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依法可以获得。
124份判决告诉您:医疗期满,员工继续提交病假证明,用人单位能否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医疗期是除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间,并不是员工的治疗期间,医疗期满但员工的治疗尚未结束的发生也是常有之事。但让用人单位苦恼的问题在于,医疗期届满后,员工仍然请假不上班如何处理?该问题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只能从案例中找些思路。笔者用“医疗期、不能从事、解除劳动”为关键字,检
【案情概要】黄某是某加工店(个体工商户)员工,双方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4月至2013年3月,某加工店每月支付黄某社会保险费288元,合计6912元;2013年4-6月,某加工店未支付黄某社保费。2011年4月至2013年6月,黄某本人以灵活就业人员的形式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两个险种。双方于2013年6月7日解除劳动关系。黄某遂提起仲裁及诉讼,请求某加工店返还黄
一、结论概要1.用人单位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不能随意创设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或者情形,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共有三个条款,分别是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失性辞退”(六种情形)、第四十条规定的“无过失辞退”(三种情形)以及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经济性裁员”,并且“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
口头辞退只有录音证据,能否认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如果劳动者有录音作为证据,用以证明用人单位确实口头违法辞退员工。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有这样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周某到某公司工作,担任创意执行总监。一个月后,公司向周某送达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主要内容为:由于周某于旷工达10天,因此解除与周某劳动合同。见此,周某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公司向周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
对违纪员工进行通报批评,是用人单位日常管理中的常见举措,不仅能够对违纪员工予以适度处分,还能够起到强化规章制度、规范劳动纪律的作用。然而如果通报批评不当,员工可能会以其名誉权受损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最近就遇到了这样一起案件:某公司因本公司员工沈某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其给予了降薪处分,并将处分通报发布在了“钉钉企业群”中,而沈某认为这一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名誉,因而向法院起诉
不同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年限能否连续计算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