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兴宁律师表示,劳动者因高血压等疾病导致摔倒受伤,系自身疾病所致,劳动者应当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赔付,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为劳动者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导致劳动者患病无法报销而受到损失的情形除外。
基本案情:
李某与某市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某市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将李某派往储备粮某市公司从事财务等工作。
2017年6月28日,李某在储备粮某市公司清理卫生责任区杂草时,行走不稳、言语不能后瘫倒坐地后,被同事当急送至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高血压、肺部感染”。
争议焦点:
一、李某受到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组织专家对“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与2017年6月28日受伤是否关联进行确认,三名专家均以阅片示左侧基底节区大量脑出血,未见颅骨骨折、头皮挫伤血肿、对冲性脑损伤等表现为由,结合李某病史病历,考虑意见为“脑出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于2019年10月31日作出“人社工伤[2019]496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李某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情形,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
二、李某发生意外是何原因?
2019年10月25日,李某又自行委托安徽某司法鉴定所对其“伤病关系”进行分析与评定,该所2019年11月5日作出“(皖)某司鉴[2019]临鉴字第4-44号”《司法鉴定意见书》,根据用人单位出具的《说明》、电子指纹考勤系统资料、八次出院记录、3张头颅CT片、该所对被鉴定的检查情况,作出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李某于既往存在高血压病史的基础上,工伤时摔伤头部,致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并血肿形成,术后并发右侧肢体偏瘫,其外伤和/或劳累与脑出血之间系间接因果关系。
三、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李某与某市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形成劳动关系,某市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在与李某建立劳动关系后,为其办理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现李某突发的“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高血压、肺部感染”系自身疾病所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李某应当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进行赔偿,而不是直接侵权责任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故用人单位对李某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用人单位能否进行补偿?
李某系在为用人单位工作中因突发“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高血压、肺部感染”,根据公平原则,可判令用人单位对李某补偿。
注意—如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为劳动者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导致劳动者患病无法报销而受到损失,用人单位在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进行赔付。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体现了国家意志,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是一种具有强制力的法定社会保障,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如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劳动者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导致劳动者患病无法报销而受到损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进行赔付。
典型案例: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15民终2090号民事判决书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黑10民终249号民事判决书
自己摔伤的,不属于工伤,不可以要求赔偿。
你好,损失可以要求对方家长赔偿,但是一般是不能主张误工费的,因为误工费是赔偿给伤者的,伤者是小孩,那么无误工损失,所以一般误工费不能要求赔偿。如果有住院,可以主张住院期间的护理费。
您好,消费者买到过期的商品,一般商品可要求三倍的赔偿,如果是过期食品,则可要求十倍的赔偿。建议先与商家协商索赔,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定。一般交通事故中的修车费用是需要车主本人垫付的。从车辆定损到完成赔偿的具体流程为:保险公司先定损再维修,当车辆维修完成之后由车主预先垫付维修金额,然后车主便可以拿着维修的发票向保险公司进行报销。但如果事故责任判定为对方全责的话,车辆维修金额应由对方负责,所以车主并没有必要对其进行垫付。 双方发生了车辆交通事故,其中一方为全责,则全责一方的保险公司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但是,保
你好,建议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需要拟一份民事起诉状,其中被告要明确、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口头辞退只有录音证据,能否认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如果劳动者有录音作为证据,用以证明用人单位确实口头违法辞退员工。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有这样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周某到某公司工作,担任创意执行总监。一个月后,公司向周某送达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主要内容为:由于周某于旷工达10天,因此解除与周某劳动合同。见此,周某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公司向周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
裁判要旨:1.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如双方在交易过程确认的车辆行驶里程数与保养记录等中记载的实际里程数不符,鉴于二手车的行驶里程数是反映二手车真实状况并决定交易价格高低及购车方作出购买决定的重要因素,可以证明出卖人存在欺诈的故意;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
可以,但要证明职业病与所从事工作有因果关系,可以一对一咨询
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不符合岗位的要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情况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按社保中心要求提供材料。最主要的就是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交通责任划分不服,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可以在责任认定书出具三日内提起复核申请,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责任划分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你好,可以根据签定的合同约定处理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补足。”的规定,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工伤待遇差额的。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开发商违约的退房方式是:首先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购房者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法律分析:由于银行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银行先给予赔偿。协商不成,可以向银监会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可要求赔偿财产损失,轻微伤的赔偿,需要根据被害人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费用要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定。赔偿包括:医疗费和误工费。医疗费包括受害人因治疗交通事故所致伤病而支付的一系列费用。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
一般情况下汽车追尾如果仅仅是涉及到汽车损害,可以要求修车费用,原则上对方只会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不会支付其他的附加费用。如果对人身造成损害,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由全责方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