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解发包属于建设单位的违法发包。《建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第1款规定:“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的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就违法发包有专门的认定标准,第6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五)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人的。”
可见,肢解发包是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791条将建设工程肢解更正为“支解”,但含义 没有发生变化。
肢解发包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使整个工程建设在管理和技术上缺乏应有的统筹协调,原本很狭小的工作面同时涌入过多的承包人,工作界面不清,工作秩序必然混乱,人为地增加了承发包单位对项目的管理难度和管理成本,出了问题也很难确定责任人,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因此,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法律明令禁止肢解发包。那么,怎样界定一个发包行为是肢解发包?什么是“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
前面提到的建市规〔2019〕1号已有述及,即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这个行为就是肢解。这里我们先要理解几个建筑概念: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举个例子,某学校作为发包人准备建设一所分校,该分校需要建造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三栋建筑物,那么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就是这所分校建设工程的三个单项工程。
单项工程是指在一个工程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我们所举例子中的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就是三个不同的单项工程。
对这三个不同的单项工程,发包人将其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者发包给三个不同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都是允许的。单位工程是指具有单独的设计文件和独立的施工条件,但不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它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
教学楼这个单项工程一般是由土木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两个单位工程组成的。根据相关规定,发包人只能将土木建筑工程(或者设备安装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不能再将土木建筑工程(或者设备安装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
如有此行为,就是肢解发包,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按专业和建筑部位确定,一般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等。
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按主要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如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回填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砖砌体工程、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玻璃幕墙工程。
分项工程是工程项目施工生产活动的基础,也是计量工程用工、用料和机械台班消耗的基本单元,同时,又是工程质量形成的直接过程。
综上,建设工程的构成形式应为:建设工程—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根据法律法规和上述住建部管理办法,建设单位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否则就是肢解发包。
肢解发包违反了《建筑法》《民法典》的强制性规定。但肢解发包是否会导致所签订的合同无效,禁止肢解发包是效力型强制性规定还是管理型强制性规定,对这个问题没有确切的定论。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和《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都没有将其列为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因此,一般认为该合同是有效的。
问: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各方对发包人欠付工程价款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答: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中的合作一方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开发项目建设的合同义务,由其作为发包人与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在发包人物理偿还工程欠款时,其他合作方对其偿还工程欠款原则上不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出让土
一、监理大纲要怎么写 监理大纲是社会监理单位为了获得监理任务,在投标前由监理单位编制的项目监理方案性文件,它是投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过程中为承揽到工程监理业务而编写的监理技术性方案文件。根据各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实际,阐述对该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理解,提出工程监理工作的目标,制定相应的监理措施。写明实施的监理程序和方法,明确完成时限、分析监理重难点等
各地住建部门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导读:近期,因为疫情影响,多地调整工程建设防控相关费用。1、山东:因疫情防控造成施工降效、窝工,以及施工单位应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发生的费用,应计入工程造价,由发包人承担;因人工短缺、交通运输不便等原因造成的人工成本和材料价格上涨,由发包人承担超出风险服务的价格风险。2、吉林:疫情防控期间确需施工的,所产生的疫情防
律师观点分析一、简述案件情况:委托人承包某建筑工程施工,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但因转包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委托人无力垫资,工程施工难以为继,截止至委托人退场前转包方共欠付委托人工程款460余万元。在委托人委托本律师起诉后,转包方迫于无奈现行支付90余万元工人工资。但承包方为逃避责任、拖延时间,进而提起反诉,称多支付工程款200余万元要求委托人返还,且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并以此为由向法院申请工程量及
承包方应该学会利用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维护自身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
如果爷爷奶奶是失信被执行人,对孙子是没有影响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的子女一般是不会受影响的。一旦成为“老赖”,那么不还清债务之前,子女是不允许就读高消费的私立学校的。失信被执行人一般只会对自己有影响,而不会影响到子女。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价格的风险,发包方承担量的风险。承
法律对建设工程总承包是如何规定的《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
建筑企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对建筑企业而言,劳务成本占总成本的20%-30%,劳务分包是建筑施工中把技术和管理转化为产品的末端组织,是工程项目管理中最关键、最活跃、也最不稳定的因素之一。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营改增”后,探索建筑企业劳务分包管理模式,对建筑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提高分包成本的进项税抵扣额,有效降低建筑企业的增值税负担,尤显重要。本文将对“营改增”后针对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不同模式产
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由事故单位(项目部)根据相关单位的要求对不满足要求的实体建筑进行返工处理并达到要求为止。2、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还应遵循有关行业、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按工程质量事故的性质确定处理权限,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调查。
通常情况下,如果因工程质量发生纠纷,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通过第三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工程质量与侵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在民事案件起诉与受理阶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诉讼请求涉及的法律关系性质,确定相应的案由。施工案件中,原告以与被告存在劳务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支付工程款。 从合同约定来看,被告对原告的工作有管理、监督、教育等职责,而建设工程通常具有资金投入量大、工程复杂、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特点,尤其是建设工程的质量不仅涉及发包人的利益,而且更关系到社会上不特定第三人的人
一般而言,保修期经过后若再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法院基本不支持当事人的维修费诉请;毕竟确立保修期制度的意义就在于限制施工方的责任,防止施工方承担无限期的保修义务。(2018)最高法民终1206号 原审法院认为,奥莱祥能公司与苏中市政公司在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市政道路保修年限为一年,2014年5月27日,奥莱祥能公司在经过对分部分项进行验收的基础上,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章确认案涉工程
【法律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
人车同等责任赔偿标准是,行人承担40%责任,机动车需要承担60%的责任。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过程情况认定的。 一、人车同等责任怎么赔偿 人车同等责任赔偿标准:行人承担40%责任,机动车需要承担60%的责任。 1.如果是机动车和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一般赔偿方式是双方使用交强险进行互赔,如果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话,超出维修费用,对方需要承担50%,自己需要承担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借用”、“挂靠”关系的认定工程报 最高法院裁判规则借用资质或挂靠有资质企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挂靠有资质企业的施工协议无效情形下善意相对人的利益保护 ?? 挂靠行为的实质在于借用他人资质 ?? 借用资质关系还是内部承包关系的认定 11. 挂靠有资质企业的施工协议无效情形下善意相对人的利益保护 I.【善意相对人的保护】在处理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挂靠有资质的建筑企业承揽工程产生的
一、何为“背靠背”条款所谓“背靠背”条款:是指合同中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设置的,旨在其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中收到相关款项作为支付本合同款项的前提条件的约定。常见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例如:甲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将该工程转包给丙公司,双方的合同中约定:“丙公司将结算金额发票开齐交付给乙公司,且在乙公司收到业主方(甲公司)支付的价款后,向丙公司支付工程价款。”此约定即为“背靠背”的条款
一、承诺书有效应符合的条件 承诺书有效应符合的条件有: 1.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
一、出租车经营权转让的流程 出租车经营权转让的流程有: 1.转让双方同时到业务科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提交书面申请。 2.转让双方填写《个体出租汽车营运证使用权转让审批登记表》,经相关部门会签后,业务科提出具体审核意见,报处长室审批。 3.审批同意后,转让双方须到公证部门办理转让公证书,并将其中一份交业务科存档。 4
? 裁判要点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处警民警应当按规定着装,警容严整,携带必要的警械、通讯工具等处警装备;专职处警民警应当掌握基本的救人、救灾及医疗救护技能。”第五十二条规定:“110处警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交通、通讯工具、枪支、警械、防弹背心及绳索、急救包等警用装备和救援器材。”被诉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时,报警人已明确警情是有人落水,但处警人员并未按照规定配备任何救助落水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