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员工工作期间心脏病发身亡,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
在员工没有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下,如果和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企业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案情简介」赵某于2018年4月1日至某航空公司工作,双方于当日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18年4月1日始至2021年4月1日止,工作岗位为安全员,工资为7000元/月。合同期满后,航空公司未与赵某续订劳动合同。2021年6月28日,航空公司向赵某发出《续签合同通知函》,主要内容为:“公司改变以往每月发放定额工资标准,改为每月发放基本工资标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和经济效益作为奖金发放。提升公
单位没有罚款的权利,但如果因为你的失误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可以要求赔偿。
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伤,如发生交通事故,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包括火车,轮渡等事故,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具体操作是走申报工伤流程。 雇员为雇主提供劳务,如果雇员过了退休年龄,或者雇主是个人,或者双方的劳务活动比较松散,是一次性的,或者临时性的,双方之间就不是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这种情
法律分析:如果是在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公司是需要承担部分责任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
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近年来,由于经济增长,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几乎每家每户都拥有私人汽车,很多人选择开车上下班,随之而来的是交通事故的增多,那么员工下班途中开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用人单位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2018年9月4日,某公司员工即本案被告丁某某在下班后驾驶自己的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往西在城区某路上行驶,21时24分许,行驶至某别墅后门路
王诗诗于2014年1月进入某餐饮公司工作,2015年6月1日与餐饮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5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约定工作岗位为“仓库管理”,月工资2000元。2018年6月1日,双方续订劳动合同,将原订立劳动合同续订至2021年5月31日。2018年9月起,餐饮公司为王诗诗补缴2018年1月至11月的养老保险费,在此之前,餐饮公司未为王诗诗缴纳过社会保险,
如果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辞退员工,否则属于违法解约的行为,要向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员工如果具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的,则单位可以辞退该员工,并且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
劳动者因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用人单位是否要赔偿给劳动者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八十六条 【订立
近日,钢琴王子李某迪因嫖娼被抓,引发网友热议。嫖娼被抓,不仅仅个人声誉扫地,行政拘留还会对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员工嫖娼被行政拘留,用人单位能否予以合法辞退呢?我们先来看两则案例。案例一刘某系显通公司员工,借调到当地镇政府工作。2015年10月20日,刘某与同事张某利用午饭后的休息时间,外出参与嫖娼活动,被某市公安局抓获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给予二人行政拘留十五日之处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介: 2021年3月21日,A公司员工吴某在上班过程中不慎摔伤,因A公司为吴某缴纳了工伤保险,吴某受伤后A公司为吴某申请了工伤认定,县人社局于2021年4月19日认定为工伤,2021年12月9日经昆明市劳鉴委鉴定吴某因受工伤构成八级伤残。2022年1月4日,吴某与A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2022年1月14日,县社会保险局向吴某核发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6229元和一
?人社部官方表示: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不能免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01、员工拟定了放弃社保声明,单位还需要缴纳?需要。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雷打不动的义务。员
员工上下班途中“摔伤”,用人单位或雇主的赔付责任评析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摔伤”,作为具有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的用人单位,以及具有劳务关系的私人雇主,依法应否承担赔付责任?近日,本律师就该法律问题进行了检索、研究和评析。本律师通过关键字“上下班途中”“摔伤”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讼官网上进行检索,相关案例共计均有1000余篇。经梳理后,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员工与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上
案例2010年1月1日,李某入职公司。2016年1月20日,李某提交客户会议的报销申请,申请附酒店发票、菜单、酒店结算单、酒水发票、人员签到表、会议入住房间分配表、会议活动总结等;活动总结显示费用预算为45800元;活动总结中有酒店布置及会议照片等。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虚报资料、提交不实或虚假单据、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属于严重违纪行为。一次严重违纪行为,人力资源部具有单方通知解除劳动
不能。以现金方式发放社会保险费用,不论是用人单位主动操作,还是劳动者自愿申请,都是非常不可取的做法。理由是:(1)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单方提出不参加社会保险,将社保费用折算成现金以工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或者双方协商约定社保费用折抵现金,都违反了国家强制性规定,系违法行为。(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在法律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应该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联系方式】15162430530(微信同号)【法律问题】劳动者提出辞职后,用人单位能否要求员工提前离职?答:若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这种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时候解除。既然劳动合同已经解除了,用人单位自然可以要求员工离职。若未经协商一致的,此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尚未解除,自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之日起算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但是用人单位须遵守法定程序,否则可能被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先,用人单位应对不胜任工作的员工进行培训或调岗;其次,如果培训或调岗之后员工仍不能胜任工作,组建了工会的用人单位应将解除决定通知工会后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金,而不能立即解除合同;最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15日内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