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伤,如发生交通事故,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包括火车,轮渡等事故,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
具体操作是走申报工伤流程。
雇员为雇主提供劳务,如果雇员过了退休年龄,或者雇主是个人,或者双方的劳务活动比较松散,是一次性的,或者临时性的,双方之间就不是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
这种情况,雇员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害,雇主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呢,我们分两种主要情况论述:第一种情况,上下班是雇主提供了交通工具,如提供车辆,或者租车上下,发生交通事故时雇主应承担相关的责任,这种情况可以理解成雇员“从事雇主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劳务活动''因为,雇主安排交通工具上下班这样做是为了方便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并且交通事故的发生与雇主的指示,安排有关,应该承担雇员受伤的相应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况,上下班是雇员自己独立完成的,如自己提供的交通工具,自己行走,此时发生交通,完全超出雇佣活动范畴,与履行职务没有内在联系,此时雇主不应承担责任。
值得提醒的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意外,如自己摔伤,被人殴打,被物件砸伤,雇员也不能以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要求用人单位雇主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链接: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所称“从事雇主授权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责或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应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雇佣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一、劳动者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如果事故非劳动者主要责任,则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劳动者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不影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所以只要不是劳动者的主要责任,就是工伤; 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
一、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获得哪些赔偿1、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以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成功后可以获得工伤赔偿。2、此外,既然是交通事故,可以向交通事故的肇事方主张交通事故赔偿,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生活费补贴、伤残赔偿金(有伤残的话)、必要的交通费等等。4、工伤赔偿的范围有哪些(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费、食宿
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您好,可以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伤残以鉴定结果为准,最后,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近年来,由于经济增长,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几乎每家每户都拥有私人汽车,很多人选择开车上下班,随之而来的是交通事故的增多,那么员工下班途中开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用人单位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2018年9月4日,某公司员工即本案被告丁某某在下班后驾驶自己的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往西在城区某路上行驶,21时24分许,行驶至某别墅后门路
你好,一般来说员工需要直接承担责任,因为上班途中并非履行职务期间,且员工为主要责任,有明显过错或说是重大过失,即便公司承担责任之后也可以向员工追偿
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去上班了,如果没有误工的,不能索赔误工费;如果误工的,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去上班了,如果没有误工的,不能索赔误工费;如果误工的,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员工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公司应当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员工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依法享有工伤待遇,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企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按工伤待遇的法定标准承担全部责任。而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
快递员驾驶快递公司所有的摩托车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第三人损失的,应当由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
【案情】 卞小姐有承包的一处仓库,2018年10月开始,卞小姐雇佣盛先生为其搬卸货物,每月工资4500元。2019年5月,盛先生在骑电动车上班路上,被小轿车撞到,腿部骨折。盛先生找卞小姐要求赔偿,双方协商赔偿不一致,盛先生随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卞小姐赔偿,那么,盛先生的要求会被法院支持吗? 我们先把本案当中涉及的法律依据,摘抄下来,供大家参考、讨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法律分析: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的,医药费由工伤保险报销。属于工伤保险保险的交通事故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
当事人可以提供医疗诊断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证人证言等材料来证明交通事故受到的伤害为工伤,如果当事人能证明本人符合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一情形的,就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当事人可以提供医疗诊断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证人证言等材料来证明交通事故受到的伤害为工伤,如果当事人能证明本人符合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后待遇及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凡是职工在上下班必经路线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后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无论该职工及其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该职工都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有关的工伤待遇
员工交通事故死亡属于本人原因的,公司不需要赔偿;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死亡的,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则需要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法律明确规定了,在上下班途中,非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交通乘坐交通工具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
一、员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在上下班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不是属于员工主要责任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从而获得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一、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1、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的,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算。相关法律规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
"国家劳动部于1996年8月12日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第8条对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该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