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提供医疗诊断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证人证言等材料来证明交通事故受到的伤害为工伤,如果当事人能证明本人符合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一情形的,就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当事人可以提供医疗诊断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证人证言等材料来证明交通事故受到的伤害为工伤,如果当事人能证明本人符合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一情形的,就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后待遇及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凡是职工在上下班必经路线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后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无论该职工及其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该职工都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有关的工伤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 14 条明确规定的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之一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因此,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非本人主要责任,属于工伤。关于何为“上下班途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6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在合理时间内往
"国家劳动部于1996年8月12日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第8条对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该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分析: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的,医药费由工伤保险报销。属于工伤保险保险的交通事故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
你好,一般来说员工需要直接承担责任,因为上班途中并非履行职务期间,且员工为主要责任,有明显过错或说是重大过失,即便公司承担责任之后也可以向员工追偿
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去上班了,如果没有误工的,不能索赔误工费;如果误工的,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去上班了,如果没有误工的,不能索赔误工费;如果误工的,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话,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除了要求对方赔偿外,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员工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依法享有工伤待遇,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企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按工伤待遇的法定标准承担全部责任。而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
您好!我是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甘丽妮律师。针对您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可以赔付,具体以您当时的事故责任认定有关。具体您可以与我联系,告知详细情形,以便为您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建议。
你好,这个问题,雇主应当承担全部的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劳动者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如果事故非劳动者主要责任,则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劳动者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不影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所以只要不是劳动者的主要责任,就是工伤; 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
员工交通事故死亡属于本人原因的,公司不需要赔偿;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死亡的,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则需要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主张双重赔偿。因用人单位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并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侵权赔偿和工伤待遇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不能相互取代。劳动者获得两份赔偿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冲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
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那可以视为工伤
各地政策不一,具体细节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参考如下r 《淄博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r 第二十四条 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交通事故有关规定处理,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r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r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
单位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这就存在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两种赔偿方式。出现这种竞合我们该如何选择赔偿呢? 一、赔偿方式的选择 1. 一是同时主张模式。因为工伤保险赔偿与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所以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也是不同的,我国法律也没有规定两者同时存在时,两者出现竞合时,只能就其中一项赔偿进行主张。2. 二是补充模式。劳动者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劳动者可以向交通事故
【法律咨询】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各付50%的责任,请问我能申报工伤吗?【南京律师谢保平解答】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只要劳动者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
认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办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认定,根据不同当事人的作用大小分别判定对方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
依据交警队的责任认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