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罪名: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是指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二、法条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7)11号)第2条;
(关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20号)第2条。
(关于海关报关单、进口证明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口管理条例》第48条(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合同登记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66条(进出口货物配额证明、批准文件、许可证)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买卖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 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国家机关的其他公文、证件、印章 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相关法律、法规] 《进出口商品检验
什么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1、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本罪是指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的法益是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公共信用。 首先,伪造、变造、买卖的必须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这里的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以及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级机关。公文,是指以国家机关名义制作的处理公务的文书,即公文书;文书,是指使用文字或者代替文字的符号制作的,具有某种程度的持续存在状态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怎么规定的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 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 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是国家机关管理社会与公务活动的重要载体与认证依据,其制作与使用的合法性直接关涉国家机关的公信力以及社会公众的合理依赖。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既能获得丰厚的利益,又能为实施其他犯罪打开方便之门,近年来相关犯罪活动层出不穷。一、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概念及构成要件 (一)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概念 伪造、变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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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辩护词及规定是什么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
第一,伪造、变造、买卖私人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其目的行为构成其他犯罪,按目的行为所触犯的罪名处罚。但国家机关主管人员的私人印章,只要加盖于公文、证件之上能起机关证明作用的,视为公章。 第二,正如伪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的印章一样,伪造虚构的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是否构成本罪,存在争议。否定说认为,因为行为人伪造虚构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这一单位并不存在,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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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有客户咨询我,他家人是跑物流运输的,购买了几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危化品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输)》等国家机关证件,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且检察院认为情节严重。如此,他的家人极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以下是我们的部分对话:家属:检察官转告XX想请律师,量刑大概是认罪认罚3年3个月,无缓刑,我们觉得量刑太重了。请问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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