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18)吉01民终4350号【审理法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关键词】:解除权、定金、中介费
案情简介王某(买方)与李某(卖方)、中介公司三方于2017年3月18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某购买韩某坐落于长春市南关区湖东小区X栋3单元321室房屋,房屋成交价为144万元,定金为5万元,买方承担房屋产权证更名费用及土地证更名费用,并于合同签订时向中介方交纳中介服务费及代办费3.2万元,卖方在合同备注中承诺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发票已经超过五年,双方定于2017年6月20日前买方向卖方支付首付款30万元且卖方配合办理更名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王某支付购房定金为5万元,中介服务费1.5万元。后因涉案房屋产权未过五年,原告王某与二被告产生分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不购买涉案房屋。
该房屋签订买卖合同时房屋所有权人为韩某,产权登记时间为2015年8月7日。焦点问题1.出卖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买受人能否要求解除合同?
2.出卖人是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中介公司是否应当返还中介费?律师服务过程雅成律师接受了本案的被告,即卖房人的咨询,经律师询问,出卖人表示在交易过程中,不了解产权过五的含义,中介公司在合同中标明房屋产权已过五年的承诺,担心该承诺事项属于己方违约,一旦解除合同,可能会面临双倍返还定金的后果。
雅成律师经过与当事人的沟通,并结合对卖房人提供的合同等相关材料的分析,雅成律师认为当事人对此未约定解除权,即使卖房人有违约情节,但该情节并不构成根本性违约,且双方间的合同也并未对该事项约定解除权,所以买受人不能直接行使合同解除权。
雅成律师询问卖房人是否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并告知其若想要继续履行合同,其有义务承担需要多支付的交易税费,当事人表示其已告知买房人己方愿意承担多出的税费。
雅成律师认为,出卖人愿意承担增加的交易费用,不属于违约,买方要求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当事人非常认可雅成律师的解答分析,因买房人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买房人当即决定委托雅成律师代理应诉,并办理了委托手续。
原告诉求1、解除原、被告2017年3月18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中介费3.2万元及利息被告答辩本案被告虽存在过失行为,但并未构成根本违约。自本案纠纷发生之日至现在,被告方一直表示愿意承担因产权未过五产生的税费,原告购买房屋的合同目的可以实现,因此,本案不符合法定的解除条件。
被告不应双倍返还定金,返还双倍定金无事实及法律依据。裁判要点1、《房屋买卖合同》在备注条款中标记卖方承诺此房产权证或契税发票已经超过五年,而事实上该房屋产权未超过五年,即出卖人未能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是否过五年影响的仅应为房屋交易税费数额,不直接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2、该案中双方之间房屋买卖合同未能继续履行,主要原因是双方对于能否延后履行合同义务没有协商一致的结果。出卖人同意负担多出的交易税费,但要求延后两个月交易,目的是减轻自己允诺负担的该笔交易税费,而买受人不予认可,坚持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交易,最终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此情况下,买受人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非恶意毁约,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返还已收取的购房定金,而非双倍返还定金。
3、中介公司在居间服务过程中,未事先考出卖人欲出售房屋产权状况,且因该项工作疏忽导致双方最终未能完成房屋买卖交易,应当认定中介公司存在过错,参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中介公司返还已收取的中介费用。
裁判结果一、解除原告王某与被告韩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被告韩某返还原告王某定金50000元;
三、被告房地产经纪公司返还原告王某中介费15000元。雅成律师评析当事人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有约定从约定。若未约定解除权,则看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一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该违约行为未达到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程度,另一方不能行使合同解除权,但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的,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587的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案中的买卖合同并不属于因违约导致解除的情形,出卖人虽未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但并未给双方履行合同造成实质性障碍,在其同意承担多出的交易税费的情形下,不会给对方增加履约成本,更不属于违约导致合同目的落空的情形,出卖人作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在合同解除后仅需返还已收取定金,无需双倍返还定金。
本案中,虽然中介公司提供了居间服务,但是其在处理业务的过程中,未能如实告知该房屋以前的交易情形,无论经纪人是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还是因为疏忽大意,该事项是买卖合同解除的根本原因,因此,中介公司应当返还已经收取的中介费。
雅成律师风险提示
二手房产交易在生活中越来越频繁和常见,作为金钱价值较高的标的物,首先,在交易以前,出卖人应当提供拟交易房屋的查档证明文件,并将确切的信息告知给买受人,让其在充分了解并认可拟交易房产权属情况、产权性质、前一次交易日期等情形下,再订立合同,这样也能使得双方间的交易关系更稳定,也能一定程度上避免日后出现如权属、被限制上市交易、交易税费过高等不必要的纷争。
其次,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关于双方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一定要明确具体,比如违约情形的认定、违约后果以及违约责任,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何种情形下可以享有单方解除权。
只有厘清各自的权责才能在发生争议或者纠纷时,以较低的成本化解问题。
【作者】雅成律所 王敏
案号:(2022)最高法民终1号 案件名称:芜湖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与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二审) 争议焦点:芜湖公路中心是否应当承担G205项目的停工窝工损失? 裁判要旨:就案涉工程价款,承包人中建五局主张还包含G205项目的停工窝工损失费用,但发包人芜湖公路中心则认为该停工损失未经自己及监理方审查确认,故不应当予以支持。鉴定机构通过计取管理成本,得出停工损失的具体数
北京案例:卖房后拆迁款归谁 案情简介: 城镇居民王先生于1995年以6.5万元的价格向农民陈某购买了大兴区的一个农家院。几年后房屋拆迁,王先生获得18.8万元拆迁补偿款,得知这一情况,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自己卖房是违反了国家规定,王先生应向其返还拆迁款。今天上午,本网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终审判决王先生向陈某返还部分拆迁款2.3万余元。 1995年10月,陈某将自家宅基地上共1
如果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自己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能转让房屋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的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一:谨防面积缩水。注意事项二:谨防代缴税费陷阱。在合同中最好约定“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如果购房人选择由开发商代缴税费,最好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向购房人出具缴纳税费发票等凭证,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挪用资金。注意事项三:预防经济适用房小区内购买商品房的风险。注意事项四:不
一、没房产证能否卖房1、没有房产证不能卖房: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由于目前我国采取的是产权登记制度,如果房产证的所有人不是自己的话,那将无权处理该房屋,同样的也就无权享受到该房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也就是说,如果将来万一该房屋需要拆迁,那自己将无法得到补偿。同时,如果只签订合同,并不能保证最终的结果,如果卖方反悔,同样不能得到房屋
楼上漏水业主和租客均不配合解决的可以请求物业和社区进行交涉处理,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楼上户主赔付;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应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确定责任主体。法律依据:楼上漏水业主和租客均不配合解决的可以请求物业和社区进行交涉处理,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楼上户主赔付;属于房
若卖方已构成违约,中介也存在过错,故可以起诉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一、卖房个税是怎么算的1、如果纳税人(卖方)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2、如果纳税人(卖方)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那么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20%。二、买二手房需要交哪些税?二手房买房交哪些税?1、契税:成交价格的1.
育龄期的妇女,有一部分人为了达到有效避孕的目的,经常会采取各种方法来避孕。其中,在宫内放置节育环,就是一种很常见的避孕方式。过了育龄期,进入绝经年龄后,大部分人就会选择将宫内节育器取出。很多人觉得这种避孕方式很安全,殊不知,手术都是有风险的。【案情简介】2020年1月19日,项某因“绝经8年余,要求取环”,入住A医院取节育环,初步诊断:1.子宫内节育器嵌顿,2.子宫内节育器移位,3.子宫肌瘤。1月
二手房买卖合同里约定交易期间税费由买方承担,到后来发现有退个税政策,而且卖方正好符合,就是我替卖方交的个税钱又退回卖方了
张静律师解答:要赔偿,不过如果金额过高的话,法院可能会调低。如下面这个案件,一审判决按合同约定赔偿房价的3%违约金54000元。二审认为违约金过高,降至30000元。相关案例:陈先生最近想出售一套自己的房屋,在房产中介A公司放盘时,陈先生表示自己平时工作较忙,想尽可能省事省心。A公司了解陈先生的需求后,推荐陈先生与其签订《风险包销合同(独家)》,委托其作为房屋销售的独家代理。合同约定:1、独家包销
据新闻报道,浙江宁波的陈先生在2021年将自己的房子通过中介公司签订了中介合同,将房屋卖给了刘大妈,刘大妈按照合同约定将200万元的购房款全额交付给了陈先生。之后陈先生同刘大妈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同日向房屋登记机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将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变更为了刘大妈,并约定变更后的第二天向刘大妈交付房屋。然而第二天宁波市鄞州区的行政机关便发布了新一轮的房屋征收公告,恰巧陈先生刚卖出去的
律师观点分析公诉机关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闫某1,男,被告人秦某1,男,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下半年,被告人闫某1得知城北村即将拆迁的消息后,以10万元价格购买了同村村民马某位于该村李庄自然村东南角二分半空白地皮,并要求马某将买地收据时间改为2002年12月16日。被告人闫某1又找到曾在骑岭土地所上班的王某4,告知王某4其在城北大队有一处空白土地,欲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让王某4帮忙找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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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在晚上装修的,那么你就只有忍着的了,毕竟装修是正常的事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律师观点分析原告与被告于2014年1月3日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支付房款,购买房屋一套。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支付房款的义务,被告至今仍未按照合同约定按照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根据合同第九条约定,出卖人逾期交房超过180日,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原告委托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孙松海律师诉至法院。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原告与第三人(某银行
通常情况下,如果要求退房,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商品房退订(定)退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卖方在选择委托中介机构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应寻找有《营业执照》、管理规范、品牌好、口碑好、门店多、承诺不收看房费、不赚差价的中介机构。(2)在没有签订《买卖协议》前,不要将房产相关证件交给中介机构,避免因其他原因不想委托出售时,中介机构不退还相关证件。(3)中介成功后,要尽量与买方当面签订《买卖协议》,避免中介机构赚取房屋差价。(4)尽量不要有“跳单”行为。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卖房时,由于买卖
结合具体的事实属于意思自治范畴,
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计算自用工的第二个月到补签合同止,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驾驶证是不能保住的,驾驶证是会吊销两年,只有满两年才能重新考取驾照。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要判刑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驾驶证能保住吗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驾驶证是不能保住,需要吊销满两年才可以重新考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