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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问下对于补签的劳动合同,是否能要求双倍,问过一些律师,有些说可以,有些说不可以,所以不知道如何维权,单位在我工伤申报最后一天派单位员工到我家补签劳动合同,为此争起来了,我不愿签,但威胁说不签到时候没有工伤赔偿没有我自己负责并与家人也争执了起来,无耐在申报工商局快下班的情况下补签了,而单位事后也不发放任何工资,不知能否维权要求双倍,单位太欺人了,问过律师,有些说可以但举证难,有些说签了就不可以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想问下对于补签的劳动合同,是否能要求双倍,问过一些律师,有些说可以,有些说不可以,所以不知道如何维权,单位在我工伤申报最后一天派单位员工到我家补签劳动合同,为此争起来了,我不愿签,但威胁说不签到时候没有工伤赔偿没有我自己负责并与家人也争执了起来,无耐在申报工商局快下班的情况下补签了,而单位事后也不发放任何工资,不知能否维权要求双倍,单位太欺人了,问过律师,有些说可以但举证难,有些说签了就不可以
1个回答

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计算自用工的第二个月到补签合同止,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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