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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纠纷法院不直接判决确认房屋归实际买房人所有

问题描述

借名买房纠纷法院不直接判决确认房屋归实际买房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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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述

   借名买房纠纷中,实际买房人即出资人想要回房子,起诉时直接请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不要请求确认所有权。

      对于有效的借名买房合同,实际买房人以登记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借名买房关系中,实际买房人与登记人之间存在的是一种借名的合同关系,不是直接的物权关系。

故对于借名买房的案件,建议买房人不要以物权确认的方式诉讼,应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要求登记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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