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具体的事实属于意思自治范畴,
1、按照违约处理,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一般是按约定与实际比例让开发商承担退还部分房款;3、进一步咨询,您可以添加v或电话进行一对一咨询,我们可以给您更专业的建议。
若卖方已构成违约,中介也存在过错,故可以起诉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1、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原则上,只要中介促成你们双方订立了合同,就应当向中介支付居间合同约定的报酬;2、如果因为贷不了款,你们无法完成交易,这里面就要区分是无法订立合同,还是已经订立了合同但却无法实际履行。如为前者,中介没有促成合同成立的,除非居间合同有特别的约定,否则中介不能要求支付居间报酬;若为后者,
是否属于强奸,是发生性关系时是否是自愿的,不以是否分手作为判断依据。当然你说一开始你就不是自愿的,看是否有其他证据 ,比如监控录像,比如你身上有伤,比如有人听到你哭喊等等。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期限是合同条款中重要的内容,如果约定不明,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在现实中,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没有约定购房款的支付时间,也没有约定房屋的过户时间,双方应同时履行,一般支付购房款的当日双方进行房产过户。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领取失业金分情况: 1、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2、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
这种情况一般都没有办法的.如果你们有证据证明信访对你们的答复是违法的,你们可以进行行政诉讼.
你好,合同应该有约定变更事项双方同意,你有权继续要求卖家交付货物的
你好,要求按照合同履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若未明确家具家电清单,可能对随赠内容不好确认。
就算是你们家,也不一定能构成凶宅,法律标准跟生活标准不同。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你的金额较小,尚未达到立案标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你的资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
你好,对方存在欺诈行为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合同。
卖房找中介,选择“独家代理”是否妥当 在业主委托中介卖房时,中介经常会向业主推荐"独家代理"的好处。这种时候业主一定要保持冷静,根据家庭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判断,然后在进行选择。 "独家代理"缺点:缺少渠道容易"被套" 由于选择业主选择了独家代理,因此卖房的渠道就被局限,其他的人不通过该中介不能卖。对于一些急于出售房屋的业主来说,如果选择了这种方式,可能就会面临不容易出手的情况。如果中途想跳过签订
1、“全权委托”、“独家代理”要慎重。 “全权委托”是指房主委托中介代理自己行使全部权利,可以代为确定交易条件、签订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等。一旦中介公司为自己利益而对购房人做出承诺,房主对购房人就要承受相应后果,至于房主还能否向中介追究责任,那一般是与购房人无关的。 “独家代理”是指房主承诺只委托某一家中介代为出售房屋,不得自行或另行委托其他中介出售。这种情况下,如果中介因某种原因不积极出售房屋房
一、卖房子被中介忽悠收了定金可以反悔吗1、如果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那么定金是无法退回的,但是如果合同是以欺诈、胁迫等方式,签订的,那么不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主张返还。2、如中介存在欺诈等意思表示,诱使卖房人签订中介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侵害卖房人利益的,卖房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该民事行为予以撤销。3、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
可以。卖房子被中介忽悠收了定金的情况属于欺诈的情形,由此签订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主张返还。另外,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
张静律师解答:要赔偿,不过如果金额过高的话,法院可能会调低。如下面这个案件,一审判决按合同约定赔偿房价的3%违约金54000元。二审认为违约金过高,降至30000元。相关案例:陈先生最近想出售一套自己的房屋,在房产中介A公司放盘时,陈先生表示自己平时工作较忙,想尽可能省事省心。A公司了解陈先生的需求后,推荐陈先生与其签订《风险包销合同(独家)》,委托其作为房屋销售的独家代理。合同约定:1、独家包销
监护人不可以卖被监护人的房。法律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子女房产的所有权人是子女,即使是监护人,只要其不是财产所有权人,就不可以擅自处分变卖,否则就侵害了子女的利益。
监护人如果因为被监护人需要可以卖房被监护人的房,或者获得了被监护人同意的可以卖被监护人的房。监护人有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义务,非因被监护人的需要不得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
捆绑车位卖房被罚20万据南京物价局的公告显示,被罚的这家项目是南京复地在销售宴南都花园二期。文件显示被罚缘由是项目方强制要求购房人在购买该项目商品房时,签订机械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价格为38万元。其行为违反了《江苏省价格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经营者不得有下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交易方接受交易价格的行为:(三)以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交易方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规定,南京市局依照《江苏省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