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某单元电梯发生故障停运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请某电梯公司进行维修。维修结束后该小区物业公司替该单元业主支付了电梯维修费之后物业要求某单元全体72户业主承担电梯维修费用但一楼的业主以其从不使用电梯为由拒绝分担维修费
一楼的业主拒绝分担维修费的理由是否成立?
电梯属于楼栋附属设施,该栋楼全体业主对电梯的维护承担义务。
因电梯损坏导致的维修费应由业主承担,物业公司已支付给某电梯公司的维修费,应由业主根据其享有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承担范围。
低楼层业主主张:我们又不使用电梯,为啥要付电梯的运行费和维修费?
中层业主主张:乘电梯的时间比高层业主乘电梯的时间短,次数也比高层业主要少,我们应该少付电梯的运行费和维修费。
生活中,还常常遇到以上情况,但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不管住在哪一层的业主都对电梯享有共有权,因此都有分摊运行和维修费用的义务,不得以不行使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所有业主都要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其分担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来源:江西法院、山东高法、中国普法、人民法院网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相应义务。由此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电梯与小区内的花草树木、路灯、喷泉等一样,都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并且电梯运行服务不会因为一楼的住户不乘电梯,电梯的运行维护成本就会有明显降低,所以一楼住户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费。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
【典型案例】 刘某是某小区1号楼1楼住户,2017年10月该小区1号楼电梯发生故障,经核算1号楼每位业主需要分摊100元维修费用。但刘某一直拒不分担,2017年12月物业公司和其他业主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承担电梯维修费用,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庭审中刘某以自己住在一楼不坐电梯为由进行抗辩。
住一楼的业主需要交电梯费。小区电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不具备产权,仅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业主对公共电梯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交纳电梯费的义务。业主不交电梯费可通过以下方式来处理:1、派出员工,及时催缴物电梯费用。2、采取起诉的方式,起诉业主,要求业主交纳电梯费和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
可以。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业主投票比例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即业主申请加装电梯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和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加投票,并应当经过加投票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四分之三的业主和三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2、对于不支持合作的少数居民,大多数愿意居民应尽最大努力做好说服和劝导工作。如果真的不能协调,可以向社区或政府职能部门反映,社区或政府职能
法律分析一楼业主需要交电梯费。小区电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不具备产权,仅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业主对公共电梯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交纳电梯费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
刘某在交物业费的时候发现里面包含电梯费,刘某认为自己作为一楼住户,交纳电梯费很不公平,那么,一楼业主有权不交电梯费吗?答案是,在小区管理规约未做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楼业主应当交纳电梯费。相关法条:《民法典》第271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民法典》第272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本是为方便居民出行,但在实际改造中,低楼层反对的声音同样不少。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虹口法院”)审理了一起电梯加装纠纷,一楼业主事前同意加装电梯,施工中却突然反悔,百般阻挠,同楼其他业主集体诉至法院,要求一楼业主排除妨碍,法院是否应予以支持?【案情回放】 某小区是1990年代建成的小区,小区8号楼一共20个业主,年龄超过60岁的业主占比超过一半。2018
一楼业主不同意就不能装电梯吗? 随着《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和《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细则》的相继出台,长沙市内很多老旧楼梯房小区加快了安装电梯的步伐,但并非所有的小区增设电梯都是毫无波折的。笔者最近就代理了一起长沙市八方小区某楼栋单元2至顶楼业主诉一楼业主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业主,为什么会对簿公堂呢?源于2楼以上业主增设电梯而一楼业主加以阻挠。&nb
住宅楼电梯直通地下车库,一楼业主是否应缴纳电梯运行费:这一问题成为不少物业公司和业主争议的焦点。根据《关于〈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有关条文的应用解释》的通知中明确,住宅底层的业主不承担电梯运行费。这主要是从一楼业主本来就不搭乘电梯考虑。但近年来的实际情况是,一层有车业主往往也使用电梯直达地下车库。交,还是不交,这成了一个问题。最近,上海某一级资质的物业公司新接盘一小区,该楼盘属于上海中心地段中高
如果一楼的院子是业主的家产,无论怎么使用都是自己的权利,只要不乱搭乱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涉。最高法院2003年出台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关于消费者买房后何时能够取得房产证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买房后何时能取得房产证直都是购房人十分关心的问题,现在通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的条款没有约定购房人取得房产证的时间,而只是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
一楼业主也需要支付费用,就好像一楼业主也需要支付电梯费一样
法律分析:物业服务企业是否需要对业主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看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义务。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均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首先,业主家中财物被盗,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结合物业服务合同以及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来看尽管物业服务企业无权禁止业主安装防盗窗,但若业主被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本是为了方便日常出行,却遭一楼住户极力反对,现场阻碍电梯施工。电梯加装能否成功进行?请看今日案例!案件回顾岳阳市岳阳楼区某老小区单元楼共7层14户,最下方为架空层,无电梯,日常出行极不方便。2021年10月,岳阳市政府下发相关文件,全面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该单元楼住户决定加装电梯,但此举却遭到一楼住户黄某、廖某的极力反对,认为加装电梯会对其房屋造成不利影响。2022年3月1
有人私自占用小区公用面积,业主维权可以向物业举报,由物业服务企业制止、发出整改通知;或者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可以向城乡规划部门举报,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拆除。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
购房者买房子要交的费用有:1、契税,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3%或1.5%或1%交纳;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3、房屋产权登记费,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4、证照印花税;5、工本费
物业对于侵占绿地的行为有管理的义务。物业应当予以制止,发出整改通知;责令不改的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以及向城乡规划部门举报,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拆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
可以的 建议积极争取 一般是可以的
你好,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下水道堵塞住户不管为保证正常使用物业可以先行提供有偿维修。下水道管线设计不合理造成下水道堵塞,由开发商承担维修疏通责任;一个住户下水道堵塞或共用住户因某一住户原因引起下水道堵塞,该住户承担维修疏通责任;共用下水道堵塞,由共用的业主或物管承担维修疏通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
1、首先应收集有力证据,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管理部门郑重通报; 2、若物业管理部门置之不理或无作为,可向当地住建委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