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院再审判处李昌奎死刑
核心提示:8月22日上午8点30分开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昭通对李昌奎案进行再审。晚上9点20分左右,云南省高院再审判处李昌奎死刑。
云南高院再审认为,李昌奎犯罪手段特别残忍,虽有自首情节,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此前二审定罪准确,程序合法,但量刑不当。
2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昭通市开庭,对李昌奎故意杀人、强奸一案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当庭宣判:撤销原二审死缓判决,改判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由于该案涉及强奸、故意杀人两个罪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除对涉及个人隐私部分不公开开庭审理外,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再审被告人李昌奎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查明,被告人李昌奎曾到王家飞(被害人,殁年19岁)家提亲遭到拒绝。2009年5月14日,李昌奎之兄李昌国与王家飞之母陈礼金又因琐事发生纠纷,李昌奎得知后从四川省西昌市赶回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
同月16日13时许,李昌奎在途经王家飞伯父王廷金家门口时遇见王家飞、王家红(被害人,殁年3岁)姐弟二人,与王家飞发生争吵并致扭打。
李昌奎将王家飞掐晕后实施强奸,在王家飞醒后跑开时,又用锄头打击王家飞的头部致王倒地。随后,李昌奎提起王家红的手脚将其头部猛撞门方,并用绳子勒住二被害人颈部后逃离现场。
经法医鉴定,王家飞、王家红均系颅脑损伤伴机械性窒息死亡。同月20日,李昌奎到四川省普格县城关派出所投案。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认为,被告人李昌奎因求婚不成及家人的其他琐事纠纷产生报复他人之念,强奸、杀害王家飞后,又残忍杀害王家飞年仅3岁的弟弟王家红,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原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对李昌奎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量刑不当。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改判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被害人及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及其他公民共2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再审李昌奎案,夹缝中云南高院何去何从 7月1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启动对李昌奎故意杀人、强奸案的再审程序。此前的3月4日,李昌奎在二审中获判死缓,从而推翻了去年7月15日由法院作出的一审死刑的判决。云南省高院对李的改判引起了媒体与公众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在“药家鑫案”逐渐平息之后,人们对于“李昌奎案”的聚焦与日俱增。值得一提的是,其间云南高院副院
对云南高院再审李昌奎案的思考 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 贾霆 据云南网报道:16日中午,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律师王勇今日在个人博客上发表题为《李昌奎案进入再审程序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决定,对李昌奎案进行再审,今日向家属送达了再审决定书》的博文。记者随即通过电话与王勇律师取得联系,王勇律师向本网记者证实,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日中午向李昌奎案件被害人家属送达了作出的再审决定书,对该案决定另行
自首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情节,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对于什么情况下可以,什么情况下不可以,可以的情况下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多少,法律没有更进一步的规定,唯一具有指导性意见的是最高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该意见规定自首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法官决定减轻基准刑的40%以下。但是,该指导意见也只是针对基层法院的量刑在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的犯罪而言。而对于中院审理的案件
(2)权力的无意识不稳定性 权力的无意识不稳定性主要表现在心理定量因素的差异性和心理变量的不稳定性两个方面。①心理定量因素的差异性 有意识的滥用权力,造成法律规范不统一适用的情形很少。像李昌奎杀人案中没有哪个法官在滥用权力,然而实际上却出现了“同案不同判”与“同院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根源在于法官的认知心理。每个法官在认知上都有所不同,“大多数法官从来都很少了解自己。而这
药家鑫伏法后,立即传出这样一种声音,即所谓的“以一种公众狂欢式的方法来判处一个人死刑”。真是奇怪,药家鑫之死,明明是司法机关依法审理之结果,所依据的不过是事实和法律,干公众狂欢何事?如果非要将药家鑫之死与“公众狂欢”联系起来,那只能是公众对于司法的不够信任,担心司法单位在权势的影响下,阉割法律,让法律蒙羞,并最终做出利药家鑫、却损社会的判决。公众由此不断发声、表达自己关于公平正义的期待。而当法院最
2.1.1.2 法官对大前提的认识具有不确定性 从大前提的角度来讲,我们推定法律规范这个大前提是确定的。但是法官具有主观能动性,法官在认识法律规范时可能会不同,或者说选择适用哪个法律规范会有不同。李昌奎杀人案就体现了法官对大前提的不同选择,从而导致了判决结果的不同。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后的认定以及二审法院在审理中注意到的自首等情节就是最好的证明3。通过对比一审二审的判决
摘要 本文从李昌奎杀人案切入,研究我国法律规范适用所存在的同案不同判、同院同案不同判等现象,分析其原因,进而探求法律规范统一适用的对策。 本文认为,之所以导致上述现象,原因在于法官、法院与环境条件三个方面。在法官方面,本文主要从技术主体及技术方式两方面予以分析。前者为法官拥有的自由裁量权具有局限性,这主要表现在权力的主观不稳定性和权力的无意识不稳定性两个方面,其中权力的
2.3 外部环境条件之原因:审判环境之干扰 以上我们从法官、法院两个角度分析了影响法律规范统一适用的原因,接下来我们从外部环境条件因素来分析影响法官统一适用法律规范的原因。环境条件性因素是具体的和可感知的因素,是相对于制度这个宏观因素而讲的,如果制度起不到使法律规范统一适用的作用,那么各个环境条件性因素对法律规范的统一适用就会起反向的作用。环境条件因素指一个案件从起诉到最终尘埃落定这
李昌奎案,一个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尹振国2009年5月16日,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村民李昌奎遇到受害人王家飞(殁年18岁)及其弟王家红(殁年3岁),李昌奎以两家的纠纷为由同王家飞发生争吵抓打,抓打过程中李昌奎将王家飞裤裆撕烂,并在王家厨房门口将王掐晕后实施强奸。王家飞在遭到李昌奎的强暴后被其使用锄头敲打致死,并随后被拖至内屋,懵然不懂年仅三岁的王家红被李昌奎倒提摔死在铁门门方,并随后将姐弟二人用绳
受理了再审申请,并不代表就一定能决定再审,还要看是否符合再审的实质条件
再审中提起抗诉的主体: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2.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且抗诉必须组成合议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
再审驳回申请抗诉期限无限制规定。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决定的,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一审终审死可以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一审、二审都败诉法律判决生效,只能在满足再审的条件下申请再审解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一方不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裁判,另一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在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之后,受到强制执行申请的法院应当在六个月内执行,如果六个月后法院仍不强制执行,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
经中院向高院提出来。需要提交证据
一、该仲裁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法院才能够承认和执行。 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
其实申请再审能立案的并不多。大多数案件都是听证完了就驳回再审申请了。你这个案子估计也是吧,虽然也是开庭,省高院再审立案程序但实际上这时并没有进入再审程序,只是审查原审是否确有错误的一个必经的前置性的听证程序。你就把一二审的理由重复就是了。听证之后,高院才会决定是否立案再审。
一、省高院驳回来案件抗诉到哪个部门1、如果被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可以向同一级检察院申诉。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有错误,就会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提出抗诉。2、申诉,是指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导读:律师在此前已经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也确实面临与其他法院开庭冲突的情况,这是律师无法避免、不能克服的,此时律师要求延期开庭、重新确定开庭时间,具有正当理由。一审以经合法传唤不到庭应诉的理由按撤诉处理,属司法裁量不当,应予纠正。全文: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