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具体执行。
Q2
什么情况下适用监视居住?
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共有以下四种: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2.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3.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监视居住。
4.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Q3
在什么地方进行监视居住?
1.监视居住有两种监视方式:
(1)住所:监视居住原则上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2)指定居所:符合下列两种情形的,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①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②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2.监视居住的监督和限制: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Q4
被监视居住后会通知家属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这里规定的“无法通知”是指犯罪嫌疑人没有家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家庭住址、通讯方式无法查找或者根据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不上,以及因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事由造成通讯、交通中断等无法通知的情形。
应当注意的是,对于身份、住址不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首先调查其身份,不能不经调查就直接以“无法通知”为由不通知家属。
无法通知的情形消失以后,也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这些修改,都体现了中国民主法制和保护人权的进步,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进一步保护
Q5
被监视居住后能否委托辩护律师?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Q6
监视居住后辩护律师能否会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辩护律师会见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Q7
对被监视居住人的监视方法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这里规定的“电子监控”,是指采取在被监视居住人身上或者住所内安装电子定位装置等电子科技手段对其行踪进行的监视。
“不定期检查”是指执行机关对其行踪和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的随机的、不确定的检查和监视,既可以是随时到执行处所进行检查,也可以是通过电话等进行随机抽查。
通信监控是指对被监视居住人的通信、电话、电子邮件等与外界的交流、沟通进行的监控。
Q8
监视居住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Q9
监视居住的期限为多久?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
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Q10
错误被监视居住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或者解除、撤销监视居住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夏俊,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律硕士。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实务研究会秘书长,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市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会员,北京邮电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法制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曾获2015-2018年度北京朝阳区“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夏俊律师曾在检察院等政法机关工作多年,加入京都律师事务所后从事律师业务十多年来,承办过大量刑事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及工作业绩。
夏俊律师尤其擅长“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有组织犯罪”等刑事案件的辩护,有多起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发回重审或改判”的良好辩护结果。
夏俊律师一直用“专业、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积极地为委托人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地去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其所承办的多起案件均能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得到委托人的信任和认可。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十问十答01 谁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其中,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
近年来,刑事合规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刑事合规不起诉,是由人民检察院主导的,通过刑事激励手段,促使涉罪企业实施合规整改,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探索性刑事诉讼制度。日前,我国首例数据合规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举行。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邀请听证员、侦查人员、企业合规第三方考察员和被害单位等,以远程方式对Z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陈某某等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开展不起诉公开听证,四名全国人大代表受
上海首例虚拟货币网络传销案宣判2020年10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在工作中发现某网络平台对外声称自己是全球应用领域独角兽,该平台以推广区块链技术和提供虚拟货币为名,以承诺高额收益为诱饵,吸引用户加入。警方表示,该传销组织传销项目并无任何实体项目进行支撑,而是以区块链技术为幌,以高额的静态收益为诱饵,以游戏项目为载体吸引社会人员参与传销项目,并投入大量的资金。经调查发现,该平台存续期间累计发展会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常见多发的罪名,对于企业和企业高管人员来说,一旦涉及此类犯罪,势必遭受重创。因此,企业应当合法经营、规范管理,严格防范此类刑事法律风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实践中,“以票控税”一直是我国税收征管实践中遵循的基本原则且行之有效的手段,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对于
一、不起诉的种类(一)法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的不起诉,即绝对不起诉。也就是法律规定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即凡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具有如下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不享有作出起诉决定或者不起诉决定的自由裁量权,只能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规定于我国《刑法》第八章贪污贿赂犯罪的第395条第1款,是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一个兜底性条款,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罪名。今天,法树漫谈将带您了解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本期导览:1.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2.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3.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构成要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
一、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1.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企业等单位。在实务中,当自然人
贪污罪规定于我国《刑法》第八章贪污贿赂犯罪中,是我国职务犯罪中非常重要的罪名。通过案例检索,我们统计了自2017年至2022年各级人民法院审结贪污罪案件数量,以及其中宣告无罪的案件数量,具体情况如图所示。通过以上图表可以看出,涉嫌贪污的刑事案件中,最终宣告无罪的案件数量占比整体呈下降趋势,这也说明贪污案件的无罪辩护难度逐渐加大。本期,法树漫谈将带您了解贪污罪的相关法律知识,梳理司法实务中贪污罪的辩
转载者张杨立律师与执笔者曾共同在知名红圈律所中伦律师事务所工作,张杨立律师长期从事于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审核、合同纠纷、公司设立与清算、股权投资、公司兼并与收购等业务,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能够针对客户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随时联系。我们通过部分机场安检部门了解到,若航空公司可以正常出票,在票、证齐全的情况下,安检一般会放行,因为安检部门并未收到被限制高消费的人员名单,但
近年来,性骚扰问题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什么是职场性骚扰?深更半夜同事发来暧昧短信和色情信息、工作和应酬时大谈黄色笑话、同事的性暗示和言语挑逗、工作沟通时故意的肢体接触、上级领导暗示可靠身体“上位”等行为,违背当事人的意愿,让当事人感到反感恶心的行为,都构成了职场性骚扰。职场性骚扰违法吗?《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案例:一个昵称为“媒体爆料人”的用户在某知名网络平台上发布消息“某知名女星被坐实私生子丑闻?”,之后被爆料女明星向该网络平台申请马上删除消息,其平台负责人拒绝删除且该“媒体爆料人”继续发布消息。于是,被爆料女明星将其平台起诉,请求法院责令该平台删除相关内容并向其道歉。那么,媒体平台报道失实,当事人可以要求其删除吗?网络媒体平台的报道内容失实,侵犯了民事主体的名誉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平台删除相关内容
因公殉职属于工伤吗?近日的一则新闻把这个问题推到了公众的面前。 四川省乐山市一所学校食堂职工、59岁的杜师傅在和其他职工一起收拾餐桌时,突然腿软昏迷,全身出汗并大小便失禁,经抢救无效,56小时后杜师傅不幸离世。追悼会上,学校负责人致悼辞,对杜师傅“因公殉职”表示深切哀悼。 然而,11月16日,杜师傅家属拿到了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既然是因公殉职,为何不予认定工伤? 1 因公殉
今天下班前,收到一份法院的裁定书,是法院邮寄的我们很关心的一个案件的裁决书,法院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请的裁决,也就是被告(我们代理的)胜诉了。法院的理由看起来也很简单,就是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与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直接的厉害关系,所以被告不是本案的适格主体。这句话怎么讲呢?看起来特别生僻,其实很简单。举两个例说明一下就很容易理解了:张三找李四借了10万元钱,到期以后张三不还,于是李四准备起诉,可是李
这是假的,对方行为属于诈骗行为,如果被骗建议报警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
鉴于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或仲裁中,有的法官或仲裁员对于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应该如何理解,以及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与请求解除合同有何区别,没有统一认识,导致银行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左右为难,往往迁就个别法官或仲裁员的认识,而去调整诉讼请求。笔者特著以下短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不足之处,欢迎指正。在银行诉借款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往往存在一个焦点:借款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借款合同约定的
1、已经取保10个月。说明当事人大概率没有被刑事拘留,或者说刑事拘留期满后直接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所以当事人大概率是没有经过移送审查起诉这个环节的。那么就说明案件到检察院时只能是移送审查起诉阶段了2、突然接到检察院电话,告知有权请律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所以,当事人接到检察院的电话或者收到签
建议报警处理,以暴制暴不可取
法律分析: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有财产继承权。1、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等等。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虽然《婚姻法》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
重要提醒:近期很多假冒律本律师名义对外宣传,请大家认准该官方唯一公众号,谨防被骗律本律师团队是专业从事银行卡解冻的法律服务团队,成功承办了大量的银行卡解冻案例,每天也会接到很多关于银行卡被冻结的法律咨询。我们根据办案经验,总结了大家被冻结银行卡后经常会问的一些问题,供大家了解。 常见问题四十八:银行卡一直被不同公安采取临时止付措施怎么办?律本律师回复:如发现银行卡在一段时间内一直被不同公安机关
如果是在31天到37天出来的,那就是提请逮捕被驳回,是检察院下了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才取保的,这种情况说明三种状况,第一,案子证据上差点事,还得再补充补充,可能后面还得判,而且也不会轻,当然,如果证据补不来,那也有可能判不了,但是整个案子的程序还得走,而且可能会比较漫长。第二,案子构成犯罪,但是情节轻微,不需要逮捕,这种情况后面虽然也会判,但是会判的很轻。案子的程序会走的很快。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