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中,许多人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债务人在诉前或诉讼中将财产转移给妻子或其他人,或者共同财产房屋本就登记在另外一方。
债权人直接申请执行登记另一方名下房屋的,法院不会准予执行的。此时,债权人该如何处理呢?
债权人代位析产诉讼能够有效解决上述困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十二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
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依据上述规定,如果确实债务人有共同财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申请执行人可以代债务人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该共同财产属于债务人的份额后,再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属于债务人的份额部分。
以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案由进行起诉
为了便于诉讼,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印发《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的通知(法〔2020〕346号),在第三级案由“48.共有纠纷”项下:增加“(4)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
此后,全国各地以该案由起诉大幅度上升,有效的解决了债务人名下没有财产,共同财产登记他人名下情况下执行问题。
债权人代位析产之诉与债权人代位之诉有本质上的区别
债权人代位之诉规定在《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该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人代位析产之诉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十二条,两者有区别的,代为析产之诉是为了确认债务人共同财产的份额,进而执行该财产属于债务人的份额部分;
债权人代位之诉是债权人代债务人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次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给付金钱制度。代为析产之诉指向是共同财产,债权人代位之诉指向次债务人的债权,其目的和结果不同。
结合一则案例梳理该案由的裁判规则。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号:(2020)沪01民终9980号
案件名称:张某某与郭某1、郭某2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上诉一案
裁判要旨:
经审查一审法院认为,共有人提起析产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为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申请执行人依法代位析产之诉的成立除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以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
二、申请执行人启动执行程序,法院已经查封了共有财产;
三、包括被执行人在内的共有人怠于分割共有财产,或无法达成分割共有财产的协议,或债权人不同意共有人之间达成的分割共有财产协议;
四、虽然共有人之间达成了分割共有财产的协议,也经债权人同意,但法院经审查,认为可能损害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利益(如共有人的债权人等)而不予确认该协议效力。
陈清波律师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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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章:见今日头条号“首都法苑”、微信公众号“首都法苑”、百家号“陈清波律师”、知乎号“陈清波律师”、网易号“陈清波律师”。
债权人的债权经过法院确认并经过强制执行程序,法院查封了债务人的房屋,但是该房屋系夫妻共同所有,共有人之间并未明确约定各自持有的份额,在房屋共有人不主动分割财产份额、法院无法启动拍卖程序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如何操作以实现自己的债权?左中括号债权人代位析产诉讼左中括号债权人代位析产诉讼,是指法院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在被执行人(债务人)与他人享有共有财产而不主动析产清偿债务的情况下,由申请执行人(债权人)
破解共有房屋执行僵局之代位析产诉讼要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2023-01-13 14:11 发表于北京实践中,被执行人与其他共同共有人达成的分割协议往往无法得到债权人的认可,且被执行人怠于提起析产诉讼,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可提起代位析产诉讼,以破解执行僵局。在代位析产诉讼中,如何确定被执行人对房屋享有的份额比例、如何通过对共有财产的执行使债权得到清偿,同样是考验智慧和经验的环节。本文结合司法
申请执行人代位析产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民事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却与他人有共有财产,而被执行人及其他共有人拒绝析产以供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形下,申请执行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被执行人之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共有人对共有财产进行析产。申请执行人提起诉讼的目的是以被执行人析产分割所得的财产实现其债权。在日常生活中,被执行人通常不会“乖乖”的等待共有财产被析产执行,大多会采取一定的“措施”。最
引言执行难、执行效率低一般是人们所诟病的,债权人代位析产制度就是一种为了破解执行难的制度。虽说是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是由夫妻一方提出,而是由债权人提起。一、债权人代位析产(一)债权人代位析产制度债权人代位析产是指债权在执行阶段,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务,为了保全对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向法院提起代位析产之诉,请求法院对债务人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制度。《最
【法条链接】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基本案情被告乙于2016年期间欠原告借款60万元,借款到期后经原告甲多次追讨仍未能偿还,原告遂向罗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作出(2018)XXX民事判决。判决生效后,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作出(2019)XXXX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被告乙以其妻子即被告丙的名义在某市某花园XXXX房的房产及该商住小区负一层地下车库X号车位,但被告乙对该案并没有履行完结。 原告为了维护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 30000元/件。上下浮动幅度:20%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标的额 费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 6%10-50万元的部分 (含50万元) 5%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 4%100-500万元的部分 (含500万元) 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
1.债权人享有作为财产共有人之一的债务人的债权,并且该债权已经得到了法律上的确认。2.债权人就生效债权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除共有财产外,该债务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4.财产共有人(债务人和其他共有人)都未主张或怠于对共有财产进行析产分割
代位分家析产有法律依据-有利于解决拖欠债务执行问题-律师按:200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开始实施,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在共有人不协议分割财产或提起析产诉讼时申请人可以代位提起析产诉讼。”因此,提出代位析产是有法律依据的,法院也是可以立案的。【案例分析】 如果乙欠甲的钱,乙和家人丙财产共有,那么,作为甲要顺利拿到欠款就可能要打两起官司,...
代位析产共同共有财产如何判决的法律依据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3款。该款规定,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而上海高院《关于审理分家析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则更加明确地规定,“债权人对夫或妻一方享有债权的,可代位提起析产诉讼,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但因上述规定较为原则,致使司法实践做法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创设出了一种新型的诉讼,即强制执行中的代位析产之诉。具体可见第十四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
如何查找夫妻另一方的财产(一)、对银行存款的查找:1、可以从相关人签定的合同,或是往来信件、传真及有关文件中查找;2、所有的银行开户行为都受人民银行的统一管理,因此,可到当地银行进行调查;3、根据被执行人交纳水、电等费用的情况,到相关管理部门调查其帐号;4、到工商局的有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帐户、帐号情况。(二)、动产与不动产的查找动产的查找尤以机动车辆查找居多。被执行人有无车辆、车辆状况如何只需到有
如果离婚一方债务不能执行夫妻另一方财产,但会告知申请执行人另行诉讼解决(案由为夫妻共同债务确认纠纷。若债务性质判断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被执行人已经离婚,申请执行人要求执行原夫妻另一方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或者其个人财产,可以裁定执行原夫妻另一方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或者其个人财产,而无需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夫妻所购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每个家庭的“避风港”。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房产采取查封措施后,有些被执行人的配偶会向法院提出案外人异议,以及案外人异议之诉的案件。作为被执行人的配偶,在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情回顾 法院在执行徐某所负债务案件中,查封徐某名下一套房产,徐某配偶向北京一中院提出案外人异议,主张被查封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请求法院停止对该
张某于2016年5月至9月分多笔从屈某处借款共计18.8万元,并约定2018年9月前本息全部还清。到期后,屈某多次催促,但张某一直未偿还。后张某病亡,屈某找到张某之妻卢某、之子张某某要求偿还借款,遭二人拒绝,遂将二人起诉至法院。诉讼中,卢某、张某某表示不知道张某借款一事,也不知道张某有遗产,如果有遗产其愿意继承。经查明,法院判决卢某、张某某在继承张某遗产范围内偿还屈某借款及利息,并负担案件受理费。
执行破解之——代为析产诉讼 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提起代位析产诉讼执行难,执行难,执行就像当年的四川之路一样,被传的有些上青天了。执行的难有很多种,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个案例,作为破解的一个出口,也是即将要办理的案件,希望在维权的路上有所帮助,助你一臂之力。关键词:代为析产诉讼对于执行来说,有钱没钱,就要还钱。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债务人)的财产登记在其配偶、子女、父母名下的情况屡见不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 债务人是否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应依债务人的自由意思,债权人不得随意干预,但是债务人的财产既然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保障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对债务人处分自己财产权利的行为,就不能不加以约束。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
法律对债权人代位权是如何规定的 1.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合同法司法解释一 第十一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时效
房产析产诉讼的条件是:1、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案件归受诉人民法院管辖。5、案件在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