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A公司找B运输公司将公司的一批货物从广东运往重庆, 运输公司途经H市时遭遇地震,导致车队与货物全部损毁。现A公司要求B运输公司赔偿货物损失,并返还其支付的运费。
A公司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律师解答】
1、若运输合同没有特殊约定,A公司不能要求B运输公司赔偿货物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B运输公司经过H市时发生地震属于遭遇了不可抗力,承运人没有过错,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运输合同中另有约定依约定。
2、A公司可以要求B运输公司,返还其支付的运费。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五条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案B公司运输途中偶遇地震,虽为不可抗力,但是货物运输合同没有完成, A公司可以要求承运人返还已经收取的运费。
孙艳慧1833297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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