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诉讼经验的朋友都知道,民事诉讼中,一般以两种方式结案:调解与判决。
那么,这两种结果有何区别?我们在诉讼中应该选择哪种解决方式?一起来看看吧!
1、法律定义
调解
通常,我们在申请贷款的时候都需要签立相关的合同,这些合同存在的目的就是敦促银行需要如约放款,而借款人则需要依约如期偿还借款,包括本金以及利息。而关于利息部分的计算,往往还包含了有可能产生的复利罚息或是逾期利息等,并非简单粗暴地按照“本金*利率*时间”的公式来计算。除此之外,甚至还有一些资方会在合同中出现透支利息手续费违约金等其他本金之外需偿付的费用。今天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利息复利罚息等专业术语
“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的区别,一文读懂!“失信”和“限高”都能限制被执行人的特定行为,它们有什么区别呢?只要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就都可以采取“失信”和“限高”措施吗?哪一个才是所谓的“老赖黑名单”?谁的威力更强一些?它们有什么必然联系吗?“失信”和“限高”确实是执行阶段容易混淆的一对概念。有人认为“失信”和“限高”是相似度高的“亲兄弟”,他们都可以对被执行人的特定行为进行限制,威力相当、
秒读全文:村基层组织人员,在拆迁安置过程中配合政府继进行临时性、辅助性工作,不具有主管、负责或办理某项公共事务职责、权限的,不应视为“从事公务”。写在前面:经常有人不解,我为什么对综述案例这么着迷,毕竟我们国家不是判例法国家,列举再多的判例也对其他判决没有任何约束力,只要把事实和理由充分阐述说理就行了。问题就出在“充分说理”这四个字上,什么是“充分说理”,又怎样使自己的说理“更充分”?我们大多数律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PE)是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的投资者(机构或者个人)募集资金,向未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最终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并购或者回购等方式退出而获得收益的一类投资。中国第一期国际并购基金的案例要从2004年美国著名的新桥资本以12.53亿元人民币从深圳市政府手中收购深圳发展银行17.89%的控股股权说起,该事件诞生了国际资本控股的中国商业银行。在进入21世纪后,
“1040阳光工程”也叫“自愿连锁经营”,是个全国连锁性的传销组织。从2007年开始,该组织就顶着“国家暗中扶持”的名义,在南宁、武汉、合肥、贵阳等地进行传销活动。虽该组织已经被央视等媒体及公安、工商等国家机关曝光,但截止目前为止,该组织仍在不停的发展壮大。为何一个小小的传销组织能够在各个机关部门的打击下仍能够成迅速成长,并发展成为一个全国性的传销组织?笔者认为该传销组织的发展与其自身的运行方
我国《刑法》第164条关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规定如下: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构成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对非国家工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规定我国《刑法》中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规定如下:第163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
导读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维护承包人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障承包人债权能够受偿,挽回工程价款损失至关重要。下面本文将在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内容、权利实现等方面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进行细致的介绍,希望借助本文让您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有较清晰的了解。 什么是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全称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最早规定在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合同法》第286条:
公司解散指引起公司人格消灭的法律后果。 根据公司解散事由的不同,公司解散可分为自行解散和强制解散。 自行解散即公司根据自身意思解散公司。 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出现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公司的经营出现重大困难,董事出现僵局,股东会无法作出决策,公司存续将导致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依据股东的申请,由法院裁判解散公司。本文主要讨论《公司法》第182条所述的强制解散。二、公司强制解散的请求权基础01《中华
业主委员会是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国家赋予每个小区业主的基本权利,但纵观全国各个城市成立业委会的凤毛麟角!业主呼吁成立业委会的声音很高,但始终成立不起来。其一原因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复杂,材料繁琐。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揭开业主委员会的庐山真面目。一、业主大会设立流程:第一阶段 业主大会的发起条件在已交付
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包括发出报告财产令、进行网络执行查控、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变价、搜查、拘传、罚款、拘留、信用惩戒、限制消费等在内的诸多执行措施。其中,限制消费措施旨在通过限制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的高消费和有关消费行为,避免恶意逃债行为,以此形成震慑力量,督促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主动履行义务,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实践中我们时常会看到某些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无法乘坐飞
编者按: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主体的特殊性,在进入市场进行资产交易,尤其是随着近年来国家鼓励国有企业融入民间资本,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背景下,国有企业对外进行投资进行股权收购时,其收购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收购能否取得成功的一项决定性因素。如何确定国有企业股权收购的价格,本文拟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并给出结论性意见,以供大家参考。国有企业的含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
调解与判决的区别如下:一、民事调解中双方达成调解书的,调解书自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而民事判决中,只要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不上诉的,判决书就会生效。二、民事调解主要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民事判决则体现了人民法院的意志即国家的意志。【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1、庭前调解是指民事案件立案后, 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前, 对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所进行的调解工作的总称;庭前调解能够减少法院审判压力。2、开庭审理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审判程序可分为开庭审理前的准备、法庭审判、生效裁判执行等基本阶段。开庭审理的结果就是裁判,法院做出的裁判在满足生效的条件后即成为生效裁判,生效裁判进入执行程序予以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
一、裁定和判决的区别有哪些1、判决是对当事人双方争纷的事实进行认定与处理。而裁定一般适用于诉讼程序。适于裁定的范围是:(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
1、庭前调解是指民事案件立案后, 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前, 对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所进行的调解工作的总称;庭前调解能够减少法院审判压力。2、开庭审理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审判程序可分为开庭审理前的准备、法庭审判、生效裁判执行等基本阶段。开庭审理的结果就是裁判,法院做出的裁判在满足生效的条件后即成为生效裁判,生效裁判进入执行程序予以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
1、庭前调解是指民事案件立案后, 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前, 对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所进行的调解工作的总称;庭前调解能够减少法院审判压力。2、开庭审理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审判程序可分为开庭审理前的准备、法庭审判、生效裁判执行等基本阶段。开庭审理的结果就是裁判,法院做出的裁判在满足生效的条件后即成为生效裁判,生效裁判进入执行程序予以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
民事调解与判决的区别有哪些 首先,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民事调解书反映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协议的内容;民事判决书反映的则是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的形式解决纠纷的内容。 其次,体现的意志不同。民事调解书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民事判决书则体现了人民法院的意志即国家的意志。 再次,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
民事调解与判决的区别有哪些首先,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民事调解书反映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协议的内容;民事判决书反映的则是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的形式解决纠纷的内容。其次,体现的意志不同。民事调解书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民事判决书则体现了人民法院的意志即国家的意志。再次,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民事调
(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