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虽然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但是该房产证仍由抵押人进行保管。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
也就是说即使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该房产证仍应由抵押人进行保管,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可以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做他项权利记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因此依照上述规定,即使您新购买的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但是该房屋所有权证仍由您进行保管,而不是交由抵押权人即银行进行保管。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
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您好,股权钱可以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股权的话,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二手房的土地出让金应该由受让方承担。所售房屋使用的土地是划拨的国有土地,即建房土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出让金已提前交付;所售房屋使用的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的,交易房屋时需要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
01前言 买卖合同中所涉及的税款一般为增值税,因此在合同条款中所提及的“含税价”或“不含税价”中的“税”通常指的是增值税。所以“不含税价”实际上就是销售方不开具增值税发票给购货方,或购货方不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在此种情况,若买方在交易完成后要求开具相应的发票,那对应的税费应由谁承担呢?2案例: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3)深中法商终字第1231号深圳市铭成铜业有限公司
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四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
一、买房后想退房如何办理 1、是否符合退房条件 如在购房合同中已约定退房事宜,可依协议行事;也可对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申请退房。从目前法律来讲,退房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开发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所表达的内容,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根据《合同法》规定,既然双方当事人已
法拍房拍卖成交之前原业主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应由谁来负担【案例观点】本案争议的拍卖成交之前原业主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应由谁来负担的问题,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进行判处。首先,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关于“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的规定来看,业主是物业管理费缴纳的当然主体,故涉案房
案情简介 2010年9月,张某到某公司上班,双方每年均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公司每年均为张某办理社会保险。2014年10月15日,张某因工受伤在某医院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19110.75元,均由公司垫支,经社保部门审核后报销了14214.25元,其余4896.50元未予报销。后因伤残待遇问题,张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因医药费已全额由公司支付,某劳动争议仲裁院裁决:1、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
一、什么是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2、《民法总则》第五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3、所谓“字号”,就是个体工商户的商号,它是经营者的一个外部标志。在“
正在热播的年代剧《人世间》有一个继承法律问题值得探讨,网上很多剧透说郑娟最终获得了骆士宾遗留的公司股权,根据电视剧里的年代,《民法典》还未出台,当时执行的是继承法,按继承法来说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1、在银行申请贷款买房是有房产证的,房子并不会因为是贷款买的就不给房产证。2、至于何时发放房产证,就得看客户买的是何种类型的房子了。3、如果贷款买的是现房,那一般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九十天内能够拿到房产证;而如果贷款买的是期房,那通常是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的九十天内可以拿到房产证。若是房地产开发商迟迟不给房产证,那是违约的,客户可以去进行维权。
补交养老保险金的滞纳金,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参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
父母去世后房产可以通过遗嘱或者法定继承获得。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劳动者的培训费用应由谁承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进行岗前培训等一般培训,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权利。因此,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承担岗前培训产生的培训费用,也无权向劳动者追索这些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
(一)代理人的法律后果一般由被代理人承担,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二)但也有代理人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1、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发生赔付纠纷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员工赔付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检举和控告、规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采取有效措施。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由总承包单位负责,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施工
驾驶员李某驾驶中巴客车载客沿线路返回,途中,50岁的张某(李某邻居)拦车,张某预买车票,李某碍于情面,说不用买票,就让张某上了车。正当中巴车正常行使中,突然王某(女,与李某、张某邻村人)骑自行车在中巴车前面从公路的右侧猛拐到左侧,李某本能的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终于没有撞到骑车人,但是由于巨大惯性力作用,使毫无思想准备的张某的上体重重的撞在前面的铁扶手上,造成其锁骨骨折,用去医疗费2600多元。事后张
对于鉴定费用及诉讼费应由谁承担的问题,因交通事故案件涉及的法律繁多,难免导致审理结果出现差异,在实务中通常不判决鉴定费与诉讼费由保险公司承担,也有个别案例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对于鉴定费与诉讼费承担问题,保险公司通常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这一条往往成为在案件中保险公司不予承担
受伤地点与用人单位不在同一地区的工伤认定应由谁来管辖?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和立法精神,工伤认定管辖权归属于参加工伤保险所在地(通常为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当受伤地点与用人单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仍应当由统筹地区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取证,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取证 工作。如果发生工伤的劳动者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也可以直接向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