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培训费用应由谁承担
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进行岗前培训等一般培训,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权利。因此,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承担岗前培训产生的培训费用,也无权向劳动者追索这些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小编的总结到此为止,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欢迎来进行咨询,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你的疑惑。
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四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
1、根据法律规定,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2、查封、扣押是对行政相对人占有或处分其财产的限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毁灭证据,保证行政决定能够顺利执行,保证行政相对人金钱、财产给付义务的履行。
工伤治疗期间的交通费用该由谁承担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单位只承担治疗期间的公共交通费用,即公交车费用。交通费只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其他人的交通费用不属于赔偿范围。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在审核交通费用凭证的关联性时可根据病历本中记载的就医时间及就医次数进行核对,对与治疗无关的交通费用可予以剔除。法律规定依据
(一)代理人的法律后果一般由被代理人承担,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二)但也有代理人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1、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
1、查封、扣押是对行政相对人占有或处分其财产的限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毁灭证据,保证行政决定能够顺利执行,保证行政相对人金钱、财产给付义务的履行。2、根据法律规定,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3、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1、交通事故法院起诉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小区业主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人是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根据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用水用电人有义务缴交水费电费,而供水供电人有义务依约供水供电。根据合同履行的抗辨原则,如果用水用电人不履行缴交水费电费的义务,则供水供电人当然享有停水停电的权利
您好,由用人单位即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赔偿
消费者受到损害后怎么样承担责任,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将会遵循五个原则,即“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随着政府监督房屋维修基金去向力度的加大,相关法律、法规
案情简介 2010年9月,张某到某公司上班,双方每年均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公司每年均为张某办理社会保险。2014年10月15日,张某因工受伤在某医院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19110.75元,均由公司垫支,经社保部门审核后报销了14214.25元,其余4896.50元未予报销。后因伤残待遇问题,张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因医药费已全额由公司支付,某劳动争议仲裁院裁决:1、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
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每件交纳申请费100元。督促程序因债务人异议而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
一、什么是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2、《民法总则》第五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3、所谓“字号”,就是个体工商户的商号,它是经营者的一个外部标志。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同时,《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劳动者求职时,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个人基本情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直接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就业现状等情况,并出示相关证明。”求职者的健康状况对于履行劳动合同,完成工作任务而言有着重要的作用,是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指标,与劳动合同和应聘岗位直
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每件交纳申请费100元。督促程序因债务人异议而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
一、法院强制执行费用应由谁来承担1、法院强制执行费用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来承担。如果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再判决。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
劳动培训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用人单位承担。《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
一般应由发包方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附相关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七条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
通常装饰装修纠纷的维权方式是与对方协商补偿、赔偿或违约金支付方案,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15消费者保护热线进行投诉,另外还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装饰装修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车辆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的承担,一般是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法律依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