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地点与用人单位不在同一地区的
工伤认定应由谁来管辖?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和立法精神,工伤认定管辖权归属于参加工伤保险所在地(通常为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
当受伤地点与用人单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仍应当由统筹地区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取证,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取证 工作。
如果发生工伤的劳动者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也可以直接向受伤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社保缴纳单位与用人单位不一致,劳动者出现工伤时如何赔付标签: 案例集锦 专家说法 追偿 转嫁 风险 分类: 工伤 现实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了社保缴纳单位与用人单位并不一致。如果在这期间,劳动者出现了工伤事故,工伤待遇应当如何支付?从工伤保险交纳主体的角度分析,似乎应该是由社保部门与社保缴纳单位共同承担。但在实务操作中,由于社保部门在赔付工伤时,要求缴纳社保主体与签订劳动合同主体必须一致,否则
一、基本案情1、原告邢某一、邢某二、邢某三诉称:三原告与二被告系兄弟姐妹关系,某号院房屋拆迁。2017年5月18日经出具民事调解书,已达成协议:某号院内的西房三间归被告邢某五所有,北房六间东侧的棚房归原告邢某二所有,北房东侧两间归原告邢某一所有,北房中间两间归被告邢某四所有,北房西侧第二间由被告邢某四享有四分之一份额、由原告邢某三享有四分之三份额,北房西侧第一间由原告邢某三所有,涉案院落由双方共同
楼顶阳台顶面漏水谁负责要看造成渗漏的原因,如果是楼上装修造成的,则依法应当由楼上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则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因自己的房屋给相邻关系他方权力造成损害的应主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若是工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劳动合同不仅可以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同时可以保障用人单位的权益,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承担很多后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
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由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就职期间欠缴或者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劳动者申请拉动仲裁是否能够得到支持?住房公积金严格上来讲不受《劳动法》规范调整,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过程中主张要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但是劳动者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
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的规定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劳动者也可以因此辞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法律规定,如果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因此单方面辞职,并要求单位按照自己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
法律分析:如果说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种弥补,具有补偿性。那么额外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没有支付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具有惩罚性的补偿,具有惩罚性。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需要支付。当然并不是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就可以要求额外经济补偿,而是需要一定的程序步骤: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
只要知道此人的姓名(精确到每个字),性别,年龄,省份县市,一查一个准。只是项目不全的话比如就知道姓名和大概地区,查起来费事。
基本案情:2013年8月16日,某建筑公司与张某某签订《龙宸世纪项目人工费单包协议书》,承包了位于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龙宸世纪一期工程的室内外抹灰、砖砌体、混凝土的浇灌(不含基础)、混凝土自拌、外架安装、室内外地平等工程项目。2014年2月,陈某丙经谢某某介绍到位于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的龙宸世纪项目从事杂工(小工)工作,口头约定工资120元/天,由谢某某对陈某丙进行考勤,工资由谢某某发放。2015年1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3种情形,
1、工会经费是按工人薪水总额的2%计量提取的,其中40%上缴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或由税务部门代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扣缴,60%留存本单位工会使用。2、工会经费通常是按月提取交纳的。但是,各地区要求不相同,建议,向单位所在地工会询问,按照当地工会要求的时间申请交纳。工会经费是按照应发薪水总额的2%进行计提的。正规情况下是应该全部上交给上级工会组织,然后由上级工会组织划拨资本回去供基层工会组织做日常
【简要案情】陆某在某厨房系统公司担任行政主管,该公司《员工手册》订明任何员工或其直系亲属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和本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以获取利益,公司不提倡员工与自己的亲属、好友所在单位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有正当理由建立业务关系的要主动向上级申报自己的亲友关系,并应在相关的业务活动中回避,一经发现,将作为严重违纪并无偿解除劳动合同处理。陆某在2017至2018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安排亲属借用案外人冯某的名义与公
消费者选择无理由退货的运费的承担者是: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处理;如果无约定的,是由于经营者的商品质量等问题退货的,运费一般是由经营者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
公司转让后的债务的承担是:1、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等等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神器“绩效改进计划(PIP)”? 文/韦云律师·上海 [导语]“韦律师,‘绩效考核后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据说‘绩效改进计划’才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神器?”听到这个问题,广大绩效管理者会哭笑不得: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律师看法]绩效改进计划(PerformanceImprovement Plan,简称PIP) 是绩效管理中的一个部分。通常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