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解除《合伙协议》后合伙关系就不存在了。谢谢阅读!
基本案情:袁某具有二级建造师资质。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袁某作为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参加了该公司承包的某纸制品公司发包的厂房工程建设。2015年1月,工程结束后,袁某未再实际向某建筑公司提供劳动,但是仍然将自己的二级建造师资质挂靠在某建筑公司,并以该公司为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2015年2月26日,袁某通过银行汇兑方式向某建筑公司转账10000元,附言为:“社保金借款”。2017年3月27
一、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
张静律师解答:看收养时间,1992年4月1日前只要在一起生活就可以,1992年4月1日起至1999年4月1日止,需订立书面收养协议或办理收养公证;1999年4月1日之后,需至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如下面这个案件,被收养人出生于1992年7月18日,却不能提供面收养协议或办理收养公证,法院就认定未形成收养关系。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关于丘某1与被继承人是否存在收养关系的问题,首先,我国1991年
一、个体工商户是否存在雇佣关系答案是存在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为“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因此,经过合法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是合法的用工主体。个体工商户是合法的用人单位,招收的员工也是按照其安排从事工作,接收其管理,受其规章制度约束,按劳取酬,符合劳动部规定的劳动关系成立条件,因此属于
另外,法院处理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一般是以余额为准,对于一方请求法院调查取证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是查询存款余额,除非当事人的申请明确要求法院打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如果从存取款明细账中可以清楚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之前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必拘泥于存款余额。比如,男方申请调查女方上海银行某账号下的存取款情况,如果调查结果显示,虽然该账号下的余额仅
要认定是否存在转包,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核实:1、承包合同的主体是否实际上已变更;2、现场管理人员的隶属关系,与申报质量监督时是否一致;3、承包人行为(包括组织机构、工作协调、技术措施、方案、质量、安全责任等)的落实情况;4、承包人管理人员的实际到位情况;5、在由承包人供应材料时,核查工程项目的原材料是否由承包人供应。
与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总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不能订立劳动合同。其雇佣的劳动者与由总公司建议劳动关系。但是,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可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分公司的法律性质《公司法》第四十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二、分公司的用工资格《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
一、问题引入 在实践中,很多物流公司、运输公司中都有不少自带车辆的司机开展运输工作,按一定的方式领取报酬。此种情况司机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关键在于司机是否接受另一方的管理与指挥,需要区别对待。 二、司法实务认定 (一)认定构成劳动关系情形 自带车辆的司机每天定时到公司接受业务安排,在公司的指挥下开展业务活动,收入归公司后司机按照运输次数或里程等计算报酬,构
肇事后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如果行为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为及时抢救自方伤者,履行救助义务而离开现场的,就不能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之目的。案情2006年6月6日,被告人阮*东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从江西省宁都县石上镇樟莲湖村莹石矿前往宁都县城,21时许,途经昌厦公路会同乡陂头村路段时,碰撞到同向前行的郑*生骑的自行车,造成郑*生、阮*东、李*生
公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当然不能是同一个人 根据财经法规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财务负责人做好报表给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是同一
1、临时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与用人单位应当存在劳动关系。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网红主播与传媒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案情简介 安女士是一名直播网红,在网络直播平台上小有名气。2019年5月,某传媒公司找到安女士,愿意为安女士提供经纪服务,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艺人视频直播演艺协议。协议约定,安女士每月获取3000元底薪,以及50%直播打赏收益分成;安女士每日在公司定点、定时直播不少于5小时,须遵守公司的考勤、请假制度;如果安女士跳槽或拒播
个体工商户与员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需要避免哪些“坑”? 近年来,劳动者自身权益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劳动争议案件急速增加,就连自然人与个体工商户的劳动纠纷也是频发。那么,个体工商户是否能成为劳动法中的用人单位?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劳动关系后又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
1、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原因在于,这种关系的人身隶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志。2、这种关系表现的方式多样,既可以体现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直接与具体的管理,也可以体现为劳动规章制度下的一种间接与抽象的管理,也不宜只将这一关系表述为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这样表述只能站在劳动者一方
快递员送快递当属职务行为,因此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应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对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第59条作出进一步释明的答复 网友在《建筑领域确认劳动关系之我见》一文中对建筑行业大量存在的转包、分包引发的劳动关系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法办【2011】42号)《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第59条和(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4条作了比较,得出了这两个文件规定的内容并不冲突
一、民法典无结婚证是否存在赡养关系民法典规定,子女要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和父母存在权利和负担义务,非婚生子女对生父母要承担赡养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
怎样认定是否构成恶意透支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发卡行帐户上已经没有资金或者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发卡协议或者经银行批准,允许其超过现有资金额度支取现金或者持卡消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为客户提供的短期信贷,透支功能也是信用卡区别于其它金融凭证的最明显特征。信用卡透支建立在持卡人良好的资信基础之上,因此,透支人仅限于合法持卡人,非合法持卡人利用所持信用卡进行透支的,不能认定为信用卡透支。透支可分为善意
(三)因除名;(六)法律,适用本法、社会保险、工作证或者认证等、休息休假、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离职发生的争议、辞退和辞职、工资支付银行流水、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履行、工伤医疗费、变更一般确认劳动关系时存在纠纷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确认的、
【案情】 李某,女,1964年1月出生,于2017年3月到某公司上班,从事保洁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为2000/月元、全勤奖200元/月,并约定了工作时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某公司按月发放了李某工资。直至2017年9月,李某在工作中不慎摔倒被送往医院治疗,某公司在仅支付医疗费后便对李某不闻不问,李某住院期间的工资也拒不发放。李某于2017年11月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