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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违法被强拆,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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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违法被强拆,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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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家的房子被区政府强拆了,老李当时录了像,区政府也承认是他们做的。老李想要找回公道,但是法院却迟迟不肯立案,不说理由,也不拒绝还不出裁定,材料都收下两个月了,案子还是没立上,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老李是房子的合法所有权人,是适格原告;区政府是明确的被告;老李提出的诉讼请求是确认强拆违法也足够明确具体,也提交了相关的证据,同时法院是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完全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法院就应该对老李的诉讼进行立案,退一万步讲即使老李的材料出现问题,法院也应该对其释明,而不受收下就不管了。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也就是说老李可以找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自己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其次,老李也可以向法院内部监督机关提起监督申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遇到法院不给立案的情况一定要及时维权,不要一味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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