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1246条的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挑逗狗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因此,如果被咬的人不存在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全部责任由狗主人承担,如果被咬的人自身存在过错,则按过错比例自行承担一部分责任。
法律分析:物业服务企业是否需要对业主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看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义务。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均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首先,业主家中财物被盗,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结合物业服务合同以及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来看尽管物业服务企业无权禁止业主安装防盗窗,但若业主被
【案例回顾】李某与黄某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两人经常通过微信聊天。后不法分子盗取李某微信号,然后冒用李某的名义通过微信聊天方式向黄某谎称家人重伤,急需10万元钱治疗,黄某信以为真,向骗子汇款2万元。汇款后黄某才与李某核实,发现受骗,但是骗子无从寻找。于是,黄某要求李某赔偿损失。李某认为此事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两人为此发生纠纷。请问,李某微信号被盗用骗取钱财,作为微信号原主人,李某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呢?
2012年,我区某餐厅在经营过程中,因故未按期向房东提前半年交纳房屋租金,房东经催交无果后遂带人进店驱散员工,并将房屋锁上。承租人因房屋被锁后无法继续经营,店内物品也未能搬离。经双方协商无果,承租人遂提起诉讼,承租人认为房东锁门的行为构成侵权,要求赔偿营业损失、营业设施损失、装修损失等项费用。经委托鉴定,该餐厅营业设施损失为21万余元,装修工程损失为43万余元,预期营业损失为23万余元。对此,
2021年1月初,张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当年11月,张某被查出患有肠癌,后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张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拒绝承担保险责任。张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保险公司出具的解除合同内容无效并赔付保险金10万元。保险公司辩称,张某投保前患有不符合保险公司承保的疾病,故保险合同无效,此次理赔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内。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
基本事实:原告系粤C×××××宝马牌小轿车的所有人。2017年9月3日晚22时左右,原告将案涉车辆停放于XX丽园小区地面停车场。次日,原告接到被告通知,称案涉车辆被小区倒塌的树木砸伤。事后,原告将案涉车辆送到深圳市宝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维修。原告就保险公司未赔偿部分向物业公司提出赔偿请求。被告陈述,每次台风来袭前,被告均在电梯、一楼、负一楼、负二楼等物业宣传栏处张贴《紧急告示》,并在业主群发
小区是付费停车的吗?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责任。如果还有疑惑,可以通过上面的手机号码沟通或加微信聊(手机号码可加
二手车市场一直非常火热,然后在二手车交易中,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会面临着不同的问题。本文就将对买卖二手车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此后发生的交通事故由谁承担的问题进行阐述。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0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出卖人已将车转让并交付予买受人但未办理登
律师观点分析一、前情概要 2018年5月的一天,顾问单位重庆市某区中医院致电程昌平律师,一名骨折患者术中不慎损伤其周边神经,要求赔偿损失。程律师至该医院面谈,进一步了解案情。通过对病历记载医疗行为进行充分分析,初步认定医院可能会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患者要求按全责赔偿,通过与患方多次磋商,协商不成,患方遂起诉至法院,医院委托程律师代理此案。二、案件事实2017年9月6日,原告因右股骨颈骨折在被告
一、遛狗不拴绳,咬人了或者造成他人受伤,狗主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吗?1、遛狗不拴绳,咬人了或者造成他人受伤,狗主人要承担赔偿责任。2、但如果是路人故意挑逗狗导致被狗咬伤,说明被侵权人也就是路人存在过错,那么作为狗的管理人可以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
建议报警处理,事故责任由交警进行认定
小区流浪狗咬伤业主物业是否担责?当小区流浪狗咬伤业主时,物业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发生。因物业管理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业主在封闭小区内被无主狗(流浪狗)咬伤引发的纠纷,既可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为案由,也可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为案由进行上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
1、装修过程中实际施工人受伤,不能简单认定业主、实际施工人、承揽人三方的责任。2、一般装修合同多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雇主)在装修过程中,其雇员遭受的损失(受伤工友)一般由雇主、雇员根据双方过错、公平原则承担,业主如果有选任过错,亦应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请问具体情况是什么?我是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本所面向全国。本站存在敏感词屏蔽,如需咨询,可在[网页版]点击我头像进入资料页,查看免费联系方式;或通过手机端[律师主页]--[律师简介]查看免费微号。【+微】免费帮你具体分析解答此次问题。v:15502952521
最高人民法院曾经作出如下批复: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当责任。所以你是无需要承担车辆的连带责任的。
1、业主在小区内被狗咬伤,若是业主的狗,则应当由业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流浪狗的,物业公司如果已经尽到了对小区安全的保障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存在安全防范过错的,应当承担责任。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1、业主在小区内被狗咬伤,若是业主的狗,则应当由业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流浪狗的,物业公司如果已经尽到了对小区安全的保障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存在安全防范过错的,应当承担责任。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其挂靠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间借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为,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的担保方式为保证,则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
小孟和小吴都是某中学的学生,报名参加某中学组织的篮球比赛,在比赛中小孟不慎将小吴撞倒,导致小吴脚踝骨折,小吴该找谁索赔?律师解答:在这种篮球活动中,往往都会有一些身体碰撞,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参与者理应知晓,故在小孟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小吴风险自担。 在这场比赛过程中,学校作为组织者,如果未能尽到相关安全保障义务,学校应就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车祸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要根据具体的状况进行分析,关键要看行为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行为,与此相关的是刑法中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要看行为人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此,车祸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行为人并没有违反交通道路管理法规,而是由于行人的的违反交通法规导致的吃车祸,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是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