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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一家超市。食品大队在我们的营业地发现了一袋价值2元的过期牛奶,根据新的《食品安全法》第124条(销售价值低于1万元的过期食品,罚款5万至10万元“较轻”至1万元。由于我们涉及10多家公司,执行起来有点困难,所以我们“较轻”),但我认为如果只有一袋价值2元的牛奶没有售出,我将被处以与他们一样的罚款。我不知道食品安全法是否对我有任何依据。我希望回答

问题描述

我家是一家超市。食品大队在我们的营业地发现了一袋价值2元的过期牛奶,根据新的《食品安全法》第124条(销售价值低于1万元的过期食品,罚款5万至10万元“较轻”至1万元。由于我们涉及10多家公司,执行起来有点困难,所以我们“较轻”),但我认为如果只有一袋价值2元的牛奶没有售出,我将被处以与他们一样的罚款。我不知道食品安全法是否对我有任何依据。我希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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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产品处罚规定:一般是按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计算罚款的。违反法律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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