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食品所需取得的证件:食品流通许可整、餐饮服务许可证等。但是当事人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
其中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只需要依法办理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无论是行人还是车辆,都要遵循“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这已是妇孺皆知的常识。但在今年9月1日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在回应相关交通安全问题时说到行人闯红灯也要进行处罚后又特别强调:但只要发现斑马线上有人通行,驾驶员就应该停车让行(参见(《北京青年报》2021年9月2日)。这位负责人的发言一时引起了人们尤其是驾驶员们的关注和热议。笔者的一位驾驶员朋友和我谈论起这个问题疑惑到:难道驾车绿灯行也要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鼓励企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举措.
过期产品处罚规定:一般是按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计算罚款的。违反法律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最长是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的可以取保候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本条是对人民法院发送起诉状副本和被告提供答辩状的规定。本条规定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律分析: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服务所的区别是:一、两者的产生背景不同。律师事务所早在我国建国初期就在全国建立了。二、两者设立的依据不同。律师事务所从恢复设立时就严格依法成立。三、两者的业务范围不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业务范围有固定的业务范围,而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根据司法部规章的规定,其业务范围只限于向公民和基层单位提供法律帮助,进行法律咨询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四、两者的从业资格不同。国家实行律
1、对《劳动合同法》第39条有什么样的理解?(一)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版权说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创者所有,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立即删除1.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82条“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
关于《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解释是什么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第十五条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重大、复杂案件;(二)新类型的疑难案件;(三)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条文注释】 本条是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的规定。 采取简易程序
【裁判要旨】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这里“明确的”在法律上的要求是,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起诉将被告特定化,包括两层含义,第一,被告主体必须明确,如果是自然人的,必须确定其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身份信息;如果是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必须明确其名称、住所等主体信息。第二,被告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即原告应当提交初步证据证明对于其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被告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能否
《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笔者现就如何认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做如下案例解析。 案例一、用人单位经济困难,未按时支付工资 案情简介: 王某于2017年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工程师,约定每月工资8000元,每月10日为发薪日。刚开始几个月,该科技公司按时足额给
有人认为《交法》76条规定会导致“行人违章、机动车负全责”。其实不然,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机动车而言是不以有过错为其承担责任的前提。但对于行人来说,仍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有过错的,就要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责任。法条本身既规定了保险公司在一定范围内的先行赔偿责任,也规定了机动车一方的减责、免责条件。可见,“机动车负全责”的观点是片面的。应该说,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与其自身过错无关,但与行人的过错成反比;只有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十倍赔偿”适用问题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近期,笔者在某知名电商平台购买了某品牌的“每日坚果”两箱,食用过程中,突然发现坚果中存在虫子,遂通过电商平台与卖家进行了沟通,最终在平台方、厂家所在地消协、食药监部门等多方努力下,笔者与卖家达成了“退一赔十”之补偿方案,不但维护了笔者的个人利益,亦践行了《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立法价值,本文主要就《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
一问题的缘起《民法总则》第185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条对于维护民族精神、弘扬社会公共道德、有效保护英雄烈士人格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但该条也引发了诸多争议,其中争议之一在于,该条是否属于死者人格利益保护规则?其保护范围是否限于英雄烈士以及与英雄烈士类似的人?换言之,如果行为人侵害了英雄烈士以外的人的人格利益,同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可以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一下情况。按照法律规定,传唤、拘传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详细内容,下面就由的编辑为您介绍。亲友突然被警察带走了怎么办?首先不要慌张,您的亲朋好友可能涉嫌犯罪,但也只是涉嫌,任何人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为有罪。您可以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一下情况。结合公安机关办案的程序性规定,按时间顺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