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种种原因,农村不少人的土地还没能确上权,那么如果农村里的自家土地错过了确权,如果想再确权要去哪里办理?下面北京XX拆迁律师为大家来介绍一下吧!内容仅供参考
1.错过的时间不久,找村委会补登
错过了村里的土地确权,不要着急。先去村委会咨询下,看还能不能补登,大部分情况下,如果错过的时间刚过不久,是可以进行补充登记的。
2.错过时间过长,XX国土部门申请补登
如果错过的时间已经很久了,村委会那边已经无法进行补充登记,那么你就需要带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去县国土部门申请补登了(因为确权登记颁证应以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的)。
在专业测绘人员对你的土地进行面积测定之后,会向全体村民公示,如果你的土地经公示无异议,则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颁证,并将结果再次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向承包农户发放权证。
如果有异议,则根据异议点进行重新核查,核查后还有异议的,就只能暂缓确权登记去解决这个异议了。这种情况非常少,但不排除有这个情况的出现。
3.无法补登,关注当地确权信息等待零星登记
此次开展的农村土地确权实行的是统一登记,是要进行统一上报的,部分地区可能已经完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不给办理补登,这个时候,你只能等待下一次的零星登记了,总之也不用太担心,2018年全面完成农村确权登记工作,在结束之前会有一次排查工作的。
只是这一次就要上点心,要实时关注了。
房屋拆迁过,我们常常见到的强拆通常是发生在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没有达成一致,未签订补偿协议,被征收人未搬出被征收房屋的情况下,而这种情况下的强拆行为必然是违法的。那么对于已经签订了补偿协议的,之后征收方把房屋强拆了,那么该强拆行为是否合法呢?下面我们就以案例解说的形式为大家来简单地说一下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违法建筑无论是在何时可能都会没有补偿且也有可能被拆除,即使有补偿也是极低的。据此,在现如今的征地拆迁中,可能很多老百姓都已经察觉到,只要房子遇到拆迁,那么多数情况下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事实。此前凯诺律师就代理过多起这样的案子,后来在凯诺拆迁律师团队的努力下,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违法建筑是谁都可以口头认定吗? 关于什么是违法建筑我们此前说过很多次,就是指违建者在建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比如违法拆迁,拆迁补偿低、未批先征等。但实践中有个别的征收方却是先斩后奏,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未谈妥的情况下,将部分补偿款直接打到其账户上,之后却对被征收人解释说,这个补偿款仅仅只是预付款,不会侵害你的权益.....
拆迁范围中所涉及到的房屋情况一般都比较的复杂,有的是被征收人办理了相关手续,有房产证的房屋,有的是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无证房屋,有的是房权归经营者所有的经营性房屋,还有的则是居住人没有获得所有权的公房。不过实践中,公房拆迁遇上拆迁通常都会引起不小的矛盾,比如承租人究竟与征收是否有利害关系,公房承租人是否应该获得相应的补偿等问题有着不小的争议。 就拆迁补偿而言,从法律层面上来讲,拆迁补偿是给予房
众所周知,我国土地一般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一般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其中,农用地中的耕地还分为一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什么是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就是我们大
妈宝男式的丈夫往往很容易激化婆媳矛盾的发生,进而导致婚姻的不幸。因为在婆媳关系中,男人往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面对母亲的干预,一个成熟的男人应该将母亲的手挡在小家之外,减少婆媳之间发生冲突的几率;而像这种拎不清大家和小家关系的妈宝男,往往会选择和母亲站在一边,共同对立媳妇。当你遇到这位史上最强大的情敌,要怎么办?如何化解?遇到妈宝男你的婚姻生活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在不离婚的情况下,继续维系妈宝男
1、宅基地证书去管辖范围内的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批。2、法律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
2022年已经成为了过去式,而2023年已经到来,随着疫情管控的放开,大家的生活几乎也都回归到了以前的那种状态,从按下暂停键,到重新启动快进键用了整整三年,所以,从今往后,未来城市化建设可能会迈出一大步。 不过想必大家都知道,城市化建设是离不开征收的,比如水利建设、能源建设、修公路、修高铁,扶贫搬迁等,可这些项目都需要占用土地才能完成,所以,一旦涉及到土地,那自然也就意味着许多老百姓又要遇到
征地拆迁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可在实践过程中,因利益的驱使,征地拆迁则成了一件劳民伤财的事,相关拆迁政策落实不到位,百姓拿不到合理的补偿,拆迁进程也达不到目的,最终便会引发双方矛盾。在征地拆迁中常常会见到这种情况,就是拆着拆着就不拆了,或是不见拆迁部门的踪影。可为什么有的拆迁拆着拆着就不拆了呢?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律师提醒你:这个时候就要注意了,征收方可能采取了一种冷战的心理战术。
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农民对于宅基地确权工作也非常关注,宅基地确权之后,农民的住房权益就将会得到应有的保障,不过如今许多农民都进入到了城市,留在农村的房屋由于长期闲置无人打理出现了损坏,甚至是倒塌等问题,对于这一类房屋的能否确权成为农民朋友最关注的问题。
土地是我国法律严格保护的,也是农村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没有了土地,那则意味着农民老百姓又失去了一份最主要的收入,所以我国法律上严格规定,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随意地占有使用,更不能恶意地毁坏土地,将土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 也就是说,无论占用什么土地,都需要逐一地向有权机关进行报批,在未报批的情况绝不允许任何人在土地上搞建设,所以几乎所有的政策规定上都明文规定,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
由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地价比较高,所以征收国有土地往往会涉及到巨大的利益,因此,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能够切实地得到保障,征收工作能够顺利地进行,国家制定并发布了已经在2011年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就征收原则、征收补偿标准、征收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征收方在具体征收过程中,必须要按照该条例中的规定依法进行,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诉讼权、监督权等。但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不断的加快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也就越来越多,然而,一些涉及到征地拆迁赔偿的村官们,在征地拆迁当中,经常利用土地补偿做文章,欺上瞒下,在政府、企业、群众中三头获利。以下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郭丹丹律师对于侵占征地补偿款的法律解析,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无论是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还是相关部门查处违法建筑过程中,当事人往往会收到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或是责令改正通知书。在收到这两份文件后,那么则意味着房子已经被认定成了违法建筑。此时当事人就需要提高警惕了。那么,在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或是责令改正通知书后,相关部门就能直接强拆吗?下面,凯诺律师就结合相关的案例来为大家说一下
夫妻一起贷款后离婚了,一方还可以进行贷款。向银行贷款的条件是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等,如果符合以上条件那么离婚后是可以进行贷款的。就婚前关系存续期间该笔贷款是否为共同债务,夫妻一起贷款该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夫妻共同签字、夫妻一方贷款后另一方予以追认那么该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离婚后,就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偿还。债权人
被征收人提问: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个地区被确定拆迁范围后,户口是否就不能迁入了?
违法拆迁,即征收方在无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被征收人的房屋拆迁,更有甚至三更半夜偷偷摸摸的将别人的房屋非法拆除。(这里要区别开“司法强拆”,参考法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下面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郭丹丹律师对于实践中违法强拆的维权难点以及思路的简单分析,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年,城镇化建设是少不了的,此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就提到,要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全面推进乡村建设,加强区域间基础设施联通。这些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环保,以及机场的建设等等。 但不管是什么基础项目的建设,必然会占用到咱老百姓的土地,包括农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当然这也意味着又有不少的老百姓要遇上拆迁了。 事实上,因公共利益需要展开的征收项目,对咱老百姓来说也是
昨天的文章中我们提到土地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有六大项,其中,土地补偿费是由征收方直接发放到村集体账户上面的,然后由村委会通过村民会议决定分配方案,再分配给被征地农民的。 有的村民在拿到土地补偿费后会发现,土地补偿费少了近一半。事实上,实践中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实践中,经常有村委会在拿到土地补偿费后会按最低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然后将大部分土地补偿费截留,而有的个别村委干部甚至会以各种理由
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换句话说,没有一个亲兄弟姐妹。那么,再婚后生的小孩算不算独生子女呢?根据原《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以下情形属于独生子女:(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