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各历史文化名城中,有一种近似于拆迁、征收的“文物保护单位腾退”时有发生,即当地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占用文物保护单位的现象予以腾退整治,进而恢复文物保护单位原状并予以建设博物馆、纪念馆等再利用的腾退形式。
那么,当被腾退人面临这种形式的腾退项目时,又是否有获取补偿安置的权利呢?本文,在明律师为大家简要解析这一问题……
强制拆除房屋和占用土地在征地拆迁中很是常见,而且这种情况多半发生在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和搬迁的情况下,在律师办案的过程中,多数被征收人向律师反映说,看到征收方发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后,自己觉得补偿标准极不合理,补偿无法保障其一家人被征收以后的生活,所以便没有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本以为这样征收方会提高补偿,但是没想到的是,时隔几日,征收方就组织人马将房屋给强制拆除了,屋里东西都没有来得及搬
众所周知,房屋拆迁一般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产权和户口问题,是征地拆迁补偿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产权和户口,谁才能决定着拆迁补偿的归属?下面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郭律师来给你进行一一分析!法律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这项条例明确了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是房屋所有人,也就是在房屋房产证上登记的所
你好,你工作的单位应为用工单位,派遣你的公司才属于用人单位,如果未到劳务派遣期限届满就被退回,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安排工作,不能安排辞退你的,你可以要求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支付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被征收人提问:律师你好,我们这里拆迁,签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发现房屋不在拆迁范围该怎么办?签完的协议是否有效?我的房子还会不会被拆?
关于加盟费,因合同到期终止,加盟费不予返还,双方应无异议。因一方或双方提前解除合同,加盟费的返还问题,为避免出现争议,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加盟费的性质和返还的条件。如果特许人履行了收取加盟费应承担的义务,加盟费不予返还。如果特许人构成根本违约或欺诈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解除,加盟费应当返还。
一般是没事的,你可以去公安部门再具体问问。
在农村,由于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许多农村老人都会认为,妇女不享有与男子平等权利,或者说是,妇女在嫁出去之后,就像泼出去的水,其已经没有权利再分得权益。实践中,有的村委会也是如此认为的,尤其是在土地被征收以后,在土地权益分配方面,常以其已经不属于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为由,拒绝为其分配相关的土地权益,有的村委会甚至将一些因长期在外务工、上学等的人员也直接判定为不是该村村集体组织成员,拒绝为其
2008年出台的《城乡规划法》导致了很多无证、无规划建设的房屋成为遗留的问题,这种现象在农村非常普遍,很多地方拆迁将这些房屋定义为违法建筑进行处理。实践中经常碰到一种情况,以拆违促拆迁,其不区分历史原因,不区分不同类型,如果手续不齐全一律按照违章予以拆除,来给当事人施加压力,推动、加快整个拆迁的进程。以下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彤律师对于拆迁房屋被定义成违建的法律解析,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2022年已经成为了过去式,而2023年已经到来,随着疫情管控的放开,大家的生活几乎也都回归到了以前的那种状态,从按下暂停键,到重新启动快进键用了整整三年,所以,从今往后,未来城市化建设可能会迈出一大步。 不过想必大家都知道,城市化建设是离不开征收的,比如水利建设、能源建设、修公路、修高铁,扶贫搬迁等,可这些项目都需要占用土地才能完成,所以,一旦涉及到土地,那自然也就意味着许多老百姓又要遇到
由于种种原因,农村不少人的土地还没能确上权,那么如果农村里的自家土地错过了确权,如果想再确权要去哪里办理?下面北京XX拆迁律师为大家来介绍一下吧!内容仅供参考 1.错过的时间不久,找村委会补登 错过了村里的土地确权,不要着急。先去村委会咨询下,看还能不能补登,大部分情况下,如果错过的时间刚过不久,是可以进行补充登记的。 2.错过时间过长,XX国土部门申请补登 如果错过的时间已经很久了,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与征收人之间,毫无疑问,被征收人势单力薄,所以多年以来,民告官的案件,尤其是涉及到征地拆迁的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往往都比较的低。一方面被征收人懂的法律知识较少,一方面则是拆迁方常常以权压人。因此老百姓在征地拆迁中通常都会被拆迁方给牵着鼻子走,又不敢反驳。 久而久之,很多被征收人则养成了“忍”、“算了,不跟他们计较了”、“默认”等习惯,宁愿自己吃亏也不愿跟他们斗到底的
被征收人提问:律师你好,我家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了,我想知道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是怎样评估的?我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征地拆迁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可在实践过程中,因利益的驱使,征地拆迁则成了一件劳民伤财的事,相关拆迁政策落实不到位,百姓拿不到合理的补偿,拆迁进程也达不到目的,最终便会引发双方矛盾。在征地拆迁中常常会见到这种情况,就是拆着拆着就不拆了,或是不见拆迁部门的踪影。可为什么有的拆迁拆着拆着就不拆了呢?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律师提醒你:这个时候就要注意了,征收方可能采取了一种冷战的心理战术。
被征收人提问:律师你好,我们村正在拆迁,拆迁工作人员告诉我们,拆迁房屋的补偿是按照重置价补偿的,那么我想请问拆迁补偿中的“重置价”是指什么?是不是合法的?
房屋拆迁中,很多被拆迁人的房屋住了几十年,突然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当事人并不清楚房子到底哪里违建了,不清不楚的就被要求在限期内拆除,否则将进行强制执行。征地拆迁中,谁可以认定房屋为违法建筑,想要拆除违建要经过哪些合法的程序呢?
“家里的房子建于七、八十年代,居住了也已经半辈子了,现在地方要改造拆迁,让我们集体上楼居住,但因没有相关的证件,所以我们还要倒贴钱买房,拆迁补偿也因手续不齐全,给的非常的少.....” "因环境整治,城市规划项目,房子被纳入到了征收的范围内,只不过前两天有相关人员到家里说,房子没有房产证是违法建筑,让我在三天内自行拆除,否则就要强拆,但是三天期限还没到呢,第二天早晨,就有十几个人将我们家的房
房屋拆迁过,我们常常见到的强拆通常是发生在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没有达成一致,未签订补偿协议,被征收人未搬出被征收房屋的情况下,而这种情况下的强拆行为必然是违法的。那么对于已经签订了补偿协议的,之后征收方把房屋强拆了,那么该强拆行为是否合法呢?下面我们就以案例解说的形式为大家来简单地说一下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陈先生【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蔡晓仪律师、高鹏超律师、伍柳律师【上诉人、一审被告】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镇政府”)【案情简介】陈先生一家生活在在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某镇。因为陈先生家庭人口较多,为了解决住房问题,2013年7月陈先生向村集体提交申请建房并填写《建房申请书》。并取得村集体同意。该房屋完工后是全家唯一住房。2019年案涉房屋被划入征
被征收人提问: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家中公职人员被要求回家做思想工作,尽早签订协议,否则不予上班,怎么办?
在我们平常遇到的拆迁中,绝大多数的村庄都是普通的村庄,村庄并不会涉及到额外的其他资产,但是有一些村庄是属于压煤村庄,实践中,可能许多人并不知道什么是压煤村庄,其实所谓的压煤村庄指的就是在开采范围内压覆煤炭资源的村庄,再通俗一点讲就是地下有煤矿的村庄。 一般情况下,普通的村庄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社会保障费等,其中,土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