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房屋拆迁一般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产权和户口问题,是征地拆迁补偿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产权和户口,谁才能决定着拆迁补偿的归属?下面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郭律师来给你进行一一分析!
法律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这项条例明确了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是房屋所有人,也就是在房屋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人,如果不是房屋的所有人,就算在房屋中常年居住或者户口坐落在房屋地址中,也是不能获得补偿。
(即拆迁补偿与产权挂钩,和户口没有关系)
导读:在各历史文化名城中,有一种近似于拆迁、征收的“文物保护单位腾退”时有发生,即当地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占用文物保护单位的现象予以腾退整治,进而恢复文物保护单位原状并予以建设博物馆、纪念馆等再利用的腾退形式。那么,当被腾退人面临这种形式的腾退项目时,又是否有获取补偿安置的权利呢?本文,在明律师为大家简要解析这一问题……
被征收人提问:律师你好,我们这里拆迁,签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发现房屋不在拆迁范围该怎么办?签完的协议是否有效?我的房子还会不会被拆?
被征收人提问: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个地区被确定拆迁范围后,户口是否就不能迁入了?
2008年出台的《城乡规划法》导致了很多无证、无规划建设的房屋成为遗留的问题,这种现象在农村非常普遍,很多地方拆迁将这些房屋定义为违法建筑进行处理。实践中经常碰到一种情况,以拆违促拆迁,其不区分历史原因,不区分不同类型,如果手续不齐全一律按照违章予以拆除,来给当事人施加压力,推动、加快整个拆迁的进程。以下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彤律师对于拆迁房屋被定义成违建的法律解析,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2022年已经成为了过去式,而2023年已经到来,随着疫情管控的放开,大家的生活几乎也都回归到了以前的那种状态,从按下暂停键,到重新启动快进键用了整整三年,所以,从今往后,未来城市化建设可能会迈出一大步。 不过想必大家都知道,城市化建设是离不开征收的,比如水利建设、能源建设、修公路、修高铁,扶贫搬迁等,可这些项目都需要占用土地才能完成,所以,一旦涉及到土地,那自然也就意味着许多老百姓又要遇到
征地拆迁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可在实践过程中,因利益的驱使,征地拆迁则成了一件劳民伤财的事,相关拆迁政策落实不到位,百姓拿不到合理的补偿,拆迁进程也达不到目的,最终便会引发双方矛盾。在征地拆迁中常常会见到这种情况,就是拆着拆着就不拆了,或是不见拆迁部门的踪影。可为什么有的拆迁拆着拆着就不拆了呢?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律师提醒你:这个时候就要注意了,征收方可能采取了一种冷战的心理战术。
房屋拆迁中,很多被拆迁人的房屋住了几十年,突然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当事人并不清楚房子到底哪里违建了,不清不楚的就被要求在限期内拆除,否则将进行强制执行。征地拆迁中,谁可以认定房屋为违法建筑,想要拆除违建要经过哪些合法的程序呢?
“家里的房子建于七、八十年代,居住了也已经半辈子了,现在地方要改造拆迁,让我们集体上楼居住,但因没有相关的证件,所以我们还要倒贴钱买房,拆迁补偿也因手续不齐全,给的非常的少.....” "因环境整治,城市规划项目,房子被纳入到了征收的范围内,只不过前两天有相关人员到家里说,房子没有房产证是违法建筑,让我在三天内自行拆除,否则就要强拆,但是三天期限还没到呢,第二天早晨,就有十几个人将我们家的房
房屋拆迁过,我们常常见到的强拆通常是发生在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没有达成一致,未签订补偿协议,被征收人未搬出被征收房屋的情况下,而这种情况下的强拆行为必然是违法的。那么对于已经签订了补偿协议的,之后征收方把房屋强拆了,那么该强拆行为是否合法呢?下面我们就以案例解说的形式为大家来简单地说一下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 “小产权房”。 二、小产权房是不是违章建筑? 1、小产权房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其就是合法建筑,法律是允许乡村集体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 2、并非只要是小产权房就都是违章建筑,其只是因销售环节和现行法
在我们平常遇到的拆迁中,绝大多数的村庄都是普通的村庄,村庄并不会涉及到额外的其他资产,但是有一些村庄是属于压煤村庄,实践中,可能许多人并不知道什么是压煤村庄,其实所谓的压煤村庄指的就是在开采范围内压覆煤炭资源的村庄,再通俗一点讲就是地下有煤矿的村庄。 一般情况下,普通的村庄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社会保障费等,其中,土地补偿
拆迁咨询:律师你好,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商品房会涉及到两个面积,一是房屋的使用面积,二是公摊面积,而房产证一般只写房屋的使用面积,但公摊面积购房时计算在里面的,那么房本上没有写明公摊面积,拆迁的时候应如何计算?
土地是我国法律严格保护的,也是农村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没有了土地,那则意味着农民老百姓又失去了一份最主要的收入,所以我国法律上严格规定,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随意地占有使用,更不能恶意地毁坏土地,将土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 也就是说,无论占用什么土地,都需要逐一地向有权机关进行报批,在未报批的情况绝不允许任何人在土地上搞建设,所以几乎所有的政策规定上都明文规定,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
很多地方征地拆迁,特别是小地方,偏远地区,拆迁方深知拆迁户不懂法,不知道拆迁程序,所以从来不会出示相关文件,所有的东西都一直口头说文件规定中你家补偿是多少,就连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评估后的评估报告连最基本的红章都没有。今天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律师讲解不出示拆迁文件或拆迁文件无红章这种情况,教广大被征收人该如何应对?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不断的加快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也就越来越多,然而,一些涉及到征地拆迁赔偿的村官们,在征地拆迁当中,经常利用土地补偿做文章,欺上瞒下,在政府、企业、群众中三头获利。以下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郭丹丹律师对于侵占征地补偿款的法律解析,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租的商铺因建地铁被强制拆除,起诉后,法院判决确认征收方强拆行为违法。征收方不服上诉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商铺经营者只是承租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作为承租户,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在房屋拆迁中,承租人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呢?下面与凯诺律师一起来详细的看看这个案件!
无论是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还是相关部门查处违法建筑过程中,当事人往往会收到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或是责令改正通知书。在收到这两份文件后,那么则意味着房子已经被认定成了违法建筑。此时当事人就需要提高警惕了。那么,在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或是责令改正通知书后,相关部门就能直接强拆吗?下面,凯诺律师就结合相关的案例来为大家说一下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老百姓总是会遇到或大或小的拆迁纠纷,但是面对这些征迁问题的时候,被征收人心理想的却不是第一时间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而是总想着去地方信访,总想着肯定会有人出面为自己主持公道,而且去信访还不用花一分钱就有可能解决自己所遇到的问题。总之,就是把地方部门人员放在高于自己的地位。 近日,成都的一位当事人就咨询凯诺律师说,他们家正在拆迁,但是给予的补偿远远低于其他地方的补偿,而且还
被征收人提问:律师你好,我的承包地还在原来的村里,现在要征地了,但村里以我外嫁为由不给补偿,这合理合法吗?
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同时还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房屋作为老百姓的私有财产,所以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征地拆迁中亦是如此。征地拆迁事关被征收人切身利益,在其房屋被征收时,征收方应当要严格落实征收政策,征收规定,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在征收之上,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