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宝洺,男,55岁,无业
案由:故意杀人罪
【基本案情】
王宝洺曾因患喉癌在北京同仁医院就诊,并由该院医生徐某对其实施手术。后其因病患复发,即认为系徐对其治疗中存在过错所致,遂起意报复。
2011年9月15日15时许,王宝洺来到北京同仁医院门诊楼4层耳鼻喉科二区,持事先准备的菜刀连续砍击徐头等部位,在徐倒地后,王宝洺仍持菜刀继续砍击,徐挣脱后躲进该诊区7号嗓音评估室,王宝洺仍持刀追砍,并再次将徐砍倒在地,因他人阻拦,徐得以躲进该诊区8号前庭功能检查室,王宝洺未能进入该室,后逃离现场。
王宝洺共计砍击徐头部6刀、四肢等部位12刀,经鉴定,徐身体所受损伤为重伤。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宝洺仅因认为徐对其医疗中存在过错,即持菜刀在公共场所向徐头部等要害部位持续猛烈砍击,因他人的阻拦和徐及时躲避并及时得到救治,才使徐的生命得以保全,故王宝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并造成被害人重伤的后果,其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和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
考虑其系故意杀人未遂,可比照既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十五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案件评析】
频发的暴力伤医事件已成为医疗卫生业,乃至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同仁医院医生被砍案,是当前医患纠纷升级恶化的典型代表。
该案的审判,给公众以警示,对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该案的发生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医院作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管理及提供服务过程中应提高医务人员素质,严格遵守医疗制度和操作规程,预防和控制差错事故发生。
作为患者,应持一颗平常心,坦然面对自身病情,对医生要有信任和敬意之心。当发生医疗纠纷时,一定要理性地通过法律等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暴力伤医案中医患双方没有真正的赢家,医生和患者之间,应该是一种互重互信的和谐关系,互相尊重,彼此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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