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自己到底应不应该离婚?这是很多夫妻在产生矛盾后,都会深度思考的问题。
我常接到当事人咨询的各种要不要离婚的情况,比如:“老公愚孝,我该不该离婚?”“另一半出轨,我该不该离婚?”“老公不思进取,我该不该离婚”“婚后一年信任崩塌,我该不该离婚?”
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结婚之前,每个人都对自己的婚姻生活充满了期待,但并非所有婚姻都能像想象中的那么和谐顺遂。要不要离婚请在脑海中思考这几个问题。
1、我们的关系走到离婚这一步了吗?还有没有别的解决办法?
一般情况下,我会将出现裂痕的婚姻分成2种:一种是危机婚姻,一种是死亡婚姻。
危机婚姻是指虽然双方因为种种原因出现了矛盾和争执,但仍然存在挽回的可能。
比如我曾经办过的一个案子,男女双方因为工作原因聚少离多,女方觉得男方平时对自己关心太少,两个人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淡,便想离婚。
在这个案子里,虽然双方因缺乏沟通、相处时间太少而产生矛盾,甚至有了离婚的念头,但只要双方能加强沟通,这段婚姻并非没有挽回的可能,这种婚姻啊,我认为它属于危机婚姻, 有危机,但也有挽回的可能。
而死亡婚姻是指两个人的矛盾已经到达比较激烈的程度,无法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的情况。
比如我经手的另一起案子,夫妻双方结婚后,女方因为生产回了娘家,男方没有跟着一同回去,而是留在当地继续工作,女方做完了月子从老家回来后,发现这男的呢在外有了小三,于是两人开始争吵、分居,至今为止已经有三年未共同生活在一起了。
像这种情况,双方从结婚起就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名存实亡的婚姻,就属于典型的死亡婚姻了。
2、我是不是真的想离婚?
当你与对方争吵的时候,你可能会感到失望甚至心灰意冷,比如你会对比,当初恋爱的时候他可不是这个样子,那个时候他对我有求必应,现在却对我爱答不理,他一定是不爱我了,与其这么凑合,还不如离婚!当感情出现了裂痕,有这样的想法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因为这是人在应激状态下的正常反应。
但请相信:此时作出的决定不一定出自本心,如果您正处于这种状态下,不要轻易作出离婚的决定,冷静下来认真想想,我真的想和对方分道扬镳吗?
离开他之后我会后悔吗?当你平静下来之后,或许会发现,离婚并不是当前唯一的选择。
3、那如果我不想离婚,该怎么解决我们之间的矛盾呢?
夫妻之间的矛盾,一般来说可以分为2种:
①日常琐碎型的矛盾。
比如双方因为生活中的一些小事而产生争执,日积月累影响了夫妻感情,对于这种矛盾,沟通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两个人可以定期坐下来聊一聊彼此的想法和感受,试着站在对方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一起想办法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
②原则型矛盾。
这是指一方存在出轨、家暴等原则性问题,导致双方发生矛盾的情况。如果犯错一方诚心悔悟,且双方都想继续经营婚姻的话,犯错一方可以通过写保证书等方式来弥补自己的过错,并在之后的生活中用行动表示自己不再犯错的决心。
4、如果上述3点你都想清楚了,仍觉得“离婚”是唯一解,那希望你:先对离婚后的生活作出计划和设想。
当我们正处于婚姻危机中时,总想着要尽快摆脱这段婚姻,却没有考虑过离婚后的生活,导致离婚后手忙脚乱,日子反而比离婚前要糟。
这时候我建议:在你决定离婚前,你一定要先对自己离婚后的生活做一些计划和设想,确认自己真的能接受离婚后的生活,这样才能让自己在离婚后依旧从容,不会后悔走出离婚这一步。
5、我确定离婚,我该做些什么?
如果,以上这些情况你都逐条地、认真地考虑过后,仍然想要离婚,那么接下来你需要:
1)与对方进行一次沟通:表达你的离婚想法并了解对方的想法(对方是否想离),不要觉得这一步不重要,相反这是后续一系列步骤的基础。
2)根据对方的反馈,考虑协议离还是诉讼离:如果对方同意离婚,那协议离婚即可,等过30天离婚冷静期,一起去民政局领证就好;
如果对方死也不同意离婚,2个建议:①委托律师代你去和对方谈判,看能否达成一致-协议离婚;②起诉离婚。
建议:能协议最好协议,毕竟时间相对较快,程序没那么繁琐,不论是金钱还是精神损耗都比较小,但若是协议不成,就只能起诉了。
这些都考虑清楚后,你需要:
1)选择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程序不一样,需要的材料证件也不一样,确定好是协议离还是诉讼离,才能有针对性地去做准备。
2)处理财产:要搞清楚家庭中的财产情况--房、车、存款、收益等等,如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倾向,尽快咨询律师商讨方案,必要时做财产保全。
3)争取孩子抚养权: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的,2岁以下一般归妈妈;2-10周岁,综合夫妻双方经济条件、稳定性、有无不适合抚养孩子的不良嗜好、能否给孩子提供好的成长环境、与孩子共处时间等考虑;
10周岁以上,会听取孩子的想法,最好在律师指导下收集有利于自己主张的证据,以提高胜诉几率!
最后呢,我想说,离婚是每个人自己的选择,没有对错之分,但婚姻并非儿戏,无论作出什么样的决定,都应该是慎重考虑下不后悔的结果。
如果你和对方并没有走到离婚这一步,请不要轻易将离婚挂在嘴边;但如果你认为自己确实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时,也不要优柔寡断,因为婚姻中的“及时止损”其实也是一种智慧!
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即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婚姻家庭中的风向,也是新婚姻法规定的价值需求。在婚姻法中,2022年新婚姻法改动最受大家关注的要点之一,就是房产相关的问题。甚至有网友直呼不想结婚了,到底2022年新婚姻法有哪些规定,房产如何归属?男人的哪些东西只归属男方?专业律师为你揭晓。 1 、新婚姻法规定中的房产归属 若房子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则属于一般共有财产,同居双方都有份,
不离婚的原因有哪些?代价会是什么?可能你会想到很多离婚不好的结果,但是,千万别忘了,不离婚也有很多代价,我们不能因为想到不好结果,就忽略了不改变所造成的代价。改变可能会带来不好的结局,但也可能带来一个新的机会,成功的人看到的是甜美的果实,而愿意尝试,即使必须得承担失败的后果。失败的人被恐惧给牵绊,所以即使不满意现在的生活,依然做着同样的事,并期待有不一样的结果。今天律师教你如何消除离婚前的8个焦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
赠与和赠予都是表示将财产赠送他人的意思,但使用场合不同,二者本质上的区别是赠与是法律语言,赠予是文学语言。因为“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但是,“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赠与的行为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因此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无偿、诺成性合同。而赠予只
很多当事人会以“晴天霹雳”来形容发现对方出轨时候的感觉,所谓爱之深,痛之切,而此时,极大的痛苦和不知所措会让不少当事人想到离婚,似乎唯有以离婚这种决绝的方式方能宣泄自己的愤怒和悲伤,也似乎唯有离婚方能逃离当下的痛苦和迷茫。离婚,因为我不能忍受你的背叛!但是从理性的层面出发,是否非离婚不可?面对背叛,如何保护自己?对此,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周奥诺律师分析如下:一、是否非离婚不可?(一)你真的想离婚吗?
大多数家庭涉及房产继承问题,如果对于房产明确并且继承人能协商解决的话,这样的继承相对明确并且节省时间。但是生活中好多对于房产信息不是很明确,比如军休所房产问题,大家对于这样的房产信息了解相对极少,所以在继承中涉及到类房产均有所困惑。那么,军休所房产可以继承吗?下面我们通过离婚律师咨询来了解一下。
大多数家庭涉及房产继承问题,如果对于房产明确并且继承人能协商解决的话,这样的继承相对明确并且节省时间。但是生活中好多对于房产信息不是很明确,比如军休所房产问题,大家对于这样的房产信息了解相对极少,所以在继承中涉及到类房产均有所困惑。那么,军休所房产可以继承吗?下面我们通过离婚律师咨询易轶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是军休所房产。军休所是属于事业编制单位,军队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一般都安置在军休
如今,婚姻形式愈来愈多元化,除了两头婚,现实生活中还有独身不婚的、同居不婚的、恐婚晚婚的、同性婚姻的、离婚单亲的,这些与结婚新生家庭一起组成了多元的婚姻家庭社会。 近几年,在江浙一带悄然兴起一种新的婚姻形式——两头婚,这种婚姻既不属于男娶女嫁,也不属于女招男入赘,意味着“我家不是嫁女儿,你家也不是娶媳妇”,小夫妻成家后依旧与双方原生家庭保持一定“黏性”。“两头婚”现象的兴起,更像是新形势下对婚姻的
首先,民法典包括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其中,人格权从民法总则脱离出来,独立成为民法典中的一编。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后上述法律法规同时废止。被同时废止的九部
不管同居多久,对于对方的个人财产均无法要求分割,同居期间构成的共有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请求依法分割。在1994年2月1号之后,事实婚姻已经不被法律和社会认可,因此不管双方同居多久都不会被认定为成立事实婚姻,亦不能认定双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同居期间免不了财产混同,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应适用《民法典》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
办理了3000+案件的家理律师在文章的开头先要跟各位说句扎心的话,按照我们办案经验来看,离婚一审就能判离的情况非常少见,也非常难。在尤其是另一方死拖着不离的,想要一次判离,大概率是不可能的。这种情况下,往往需要当事人时隔6个月之后,提起二次诉讼才可以。很多时候对方一句「我们感情没有破裂」的话,当事人证据意识不强,或者很多家庭矛盾只有当事人知道其中的苦,使得法官很难判断是否夫妻感情已破裂,以至于很多
在我们接手的案例中我们发现,大家在决定要不要离婚时往往有2个门槛,这两个门槛跨过去了,决心自然就下了。 一个是对老公割舍不下的感情。虽然知道两人已经走不下去,但余情未了,仍然抱着一丝丝希望,希望对方知错能改或者希望对方回心转意,继续婚姻。 一个是舍不得孩子。有可能是小孩年纪还太小,不想要这么早让心肝宝贝变成单亲家庭,也可能害怕伤害到小孩的感情,怕父母离异在他心中造成不可抹去的伤害。又或者害怕失去抚
在社会实践中,一个人一辈子多少会积累一些财富,比如:车子,房子,票子等等。在自己百年之后通常是留给子孙后代,如果父母私自立下遗嘱是否有效呢?今天家理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易轶带大家一起了解:“老人私自立遗嘱有效吗?”这个话题。我们一起来看看专业律师的解读。一、老人私自立遗嘱有效吗老人私自立遗嘱有效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
央产房全称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一般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所属机构为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等。在北京以及各地方的家庭中,涉及央产房等继承问题,那么,北京央房产可以继承吗?继承后可以买卖吗?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北京央产房是可以继承的,同时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继承权的公证分为有遗嘱的继
十月一长假结束了,婚礼季也过去了,但是在婚礼中有一种较为常见的“扶贫式结婚”。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结婚中一方不仅能保全自己的财产,甚至还能将另一方的财产和个人财产合法地占为己有。所以下面由离婚律师咨询易轶为您讲解婚前如何更好的保护个人婚前财产。以防止掉入“扶贫式结婚”的陷阱里!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包括两个来源:1、女方父母赠送的嫁妆;2、一方自己积攒的财产。先来说说嫁妆。嫁妆
离婚诉讼中,拆迁安置房的分割问题是一个难点,尤其是如果拆迁安置标准是按人头分配面积,就会涉及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我们先看一个案例,并通过案例了解一下司法实践中的处理方式:案情是这样的:李女士和蒋先生结婚后遇到蒋先生家里拆迁,按照面积和人头政策分了房子,后来两人离婚了,因为拆迁的房子还涉及蒋先生的父母和奶奶,离婚官司中就没有处理,重新起诉来处理这个问题。根据当时的拆迁政策,一个人是50平方,李女士当时
如果是肢体残疾不影响行为能力的话,那么残疾人离婚法律对此并没有什么不同的规定;但是如果是智力残疾,智力残疾的程度达成了无民事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程度,那么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离婚不宜适用离婚登记的行政程序,而应适用诉讼程序。所以,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为智力残疾且残疾程度影响了行为能力,其不能辨认或完全辨认自己行为,那么离婚的话不
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由军队单位组织建设,享受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行政划拨土地、地方人民政府减免有关税费等优惠政策,建成以后出售给军队人员的住房。住房性质相对于不同于平时的经济适用房,在一部分老人去世或者生前年岁较高时,涉及到军队经济适用房的话还是需要提前注意的。那么,军队经济适用房产权子女可以继承吗? 军队经济适用房凡是按规定以综合成本价或市场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购房者个人所有。所购住房可依法
员工激励持股期权指的是买方在交付了期权费用后即取得在合约规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协议价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股票的权利。这是公司对员工进行激励的方法之一,当员工行权后可获得一定的收益,因此带有工资、奖金的性质,对于未上市公司而言,股票期权上市后也会给员工带来更为可观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公司最终未能成功上市,股票期权成为废纸的情形。而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是指夫妻在
婚姻给女人带来了什么?这个问题没有太过准确的答案。在步入婚姻之前,我们每一个人都对婚姻充满了幻想与期待。想象着结婚之后,就能变得有钱了;结婚之后就不用这么拼了;结婚之后,就可以逆袭阶层了……但事实上,那些步入了婚姻的人们往往会发现,婚姻的真相与之想象的相差甚远!我接待过很多为情所困的当事人,她们的婚姻故事我想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反思,那就是,婚姻到底能给女人带来什么?01、800W买你和你老公离婚!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