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年孩子2岁因为经济问题矛盾重重,最后想离婚孩子抚养是我最大的问题,我该怎么办?这个问题,绝对代表了大部分来向我咨询离婚的当事人的心理。
有人说,离婚最痛苦的时刻,莫过于决定离婚之前那段抉择期,纠结、不忍、自我怀疑,以及对未来不确定的恐慌。没有人会在伉俪情深、相濡以沫、情投意合、满眼是他/她的情况下想到离婚,都是闹够了矛盾、受够了冷落、遭遇了背叛、忍够了凌辱,才会在万念俱灰那一刻决定彻底斩断的。
在我接触的当事人之中,有些当事人总是在要不要离婚的纠结中把大好的时机错过了,就在这段时间,对方很有可能已经找到如何让离婚诉讼时间拉长、少分财产、要不到孩子抚养权的对策。
这个“时间长”、“争取少”,往往大部分时候都是由于当事人自己的纠结造成的!
若想在离婚案件中能够轻松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无一不是在感情破裂的初期,有专业的婚姻律师介入其中,帮助当事人梳理财产、收集利于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以及长期的沟通倾诉和心理辅导。
想要在离婚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掌握主动权,最重要的就是黄金时机+收集证据!
我见过那些可以处心积虑花2到3年时间去准备一场离婚诉讼的,也见过未到一年起诉离婚的。掌握了足够多的证据,在离婚谈判中会有更充分的底气,包括经济层面和孩子抚养权层面。
在黄金时机有目的地应对这一场可能发生的诉讼,你的赢面才可能越大!对此,我也想把我多年来的实战经验分享给那些还在纠结什么时候离,才对自己更有利的当事人们:
①对于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无异议,想快速离婚的:
建议立即去民政局申请离婚,不要再犹豫。如若对方不同意离婚,尽早进入诉讼程序,对协议细则存在疑虑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尽快完成协议离婚手续,因为明年协议离婚就没那么容易了。
②对于对方不同意离婚,存在过错且愿意在财产上让步的:
建议可以先行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并视情况看是否要去法院起诉离婚。
③对于对方同意离婚,但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上意见分歧较大的:
如果自身情况涉及到上述《民法典》规定的相关情形,比如家务补偿、对方出轨、另一方转移共同财产等,建议现阶段先咨询下专业婚姻律师,梳理下案件,看是否有必要提前准备证据、安排立案时间、做相关财产保全等措施。
另外,关于赔偿的标准和新旧法的衔接,还有待相关司法解释予以界定和规制,大家不必对赔偿比例有过高的期待。
离婚是一场博弈,是夫妻双方心理、思想、法律上的较量。在这场博弈中,需要理性分析、步步为营,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
为了合适的时机而等待离婚的人,严格来说都具备比较强的心理素质,也有步步为营的谋略,唯一欠缺的是对离婚时机的把握。
比如该离婚的时候拖着不离,很可能拖到最后就离不成了,或者耗费了巨大的财力物力成本。比如错过了离婚的最佳时机,就算最后如愿离了婚,依然会损失很多原本属于你的东西。
当你在心理上、思想上都已经准备改变,勇敢抓住时机,作出改变,你将收获远比预期好得多的结果。离婚是个技术活儿,能为自己争取到多少利益,一部分取决于律师,但更大部分取决于你自己!
我是易轶,一个80后女律师,执业13年,我处理了1000多件婚姻家事案件,从这些不幸福的婚姻中,我思考并总结出正确经营婚姻的方式。
关注我,带你从离婚律师的视角正确经营婚姻。
如今,婚姻形式愈来愈多元化,除了两头婚,现实生活中还有独身不婚的、同居不婚的、恐婚晚婚的、同性婚姻的、离婚单亲的,这些与结婚新生家庭一起组成了多元的婚姻家庭社会。 近几年,在江浙一带悄然兴起一种新的婚姻形式——两头婚,这种婚姻既不属于男娶女嫁,也不属于女招男入赘,意味着“我家不是嫁女儿,你家也不是娶媳妇”,小夫妻成家后依旧与双方原生家庭保持一定“黏性”。“两头婚”现象的兴起,更像是新形势下对婚姻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度,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夫妻之间有互相忠实的义务。 男方已离婚女方未离婚即一方离婚一方仍处于婚姻中有合法配偶状态,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和女方不论是发生婚外的男女性关系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甚至登记结婚,均违反法律规定,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甚至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因此这种行为毫无疑义是违法的。 从法律层面来说,对于有婚姻一方和另一方的惩罚
赠与和赠予都是表示将财产赠送他人的意思,但使用场合不同,二者本质上的区别是赠与是法律语言,赠予是文学语言。因为“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但是,“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赠与的行为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因此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无偿、诺成性合同。而赠予只
如果是肢体残疾不影响行为能力的话,那么残疾人离婚法律对此并没有什么不同的规定;但是如果是智力残疾,智力残疾的程度达成了无民事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程度,那么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离婚不宜适用离婚登记的行政程序,而应适用诉讼程序。所以,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为智力残疾且残疾程度影响了行为能力,其不能辨认或完全辨认自己行为,那么离婚的话不
婚姻给女人带来了什么?这个问题没有太过准确的答案。在步入婚姻之前,我们每一个人都对婚姻充满了幻想与期待。想象着结婚之后,就能变得有钱了;结婚之后就不用这么拼了;结婚之后,就可以逆袭阶层了……但事实上,那些步入了婚姻的人们往往会发现,婚姻的真相与之想象的相差甚远!我接待过很多为情所困的当事人,她们的婚姻故事我想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反思,那就是,婚姻到底能给女人带来什么?01、800W买你和你老公离婚!这
世上没有完美婚姻,大多数的婚姻都需要经历无数次的磨合才能修成正果,但也确实有不匹配的婚姻,遇到这样的婚姻,再怎么磨合,也只会慢慢腐蚀你的心灵,消秏你的身心罢了。在我13年的咨询和办案生涯中,我发现有3种婚姻,消耗身心不说,往往也很难通过磨合修成正果。 算计且擅长PUA的婚姻 这一点在现在的社会体现得太淋漓尽致了。 去年我办理过一个案件,当事人的老公特别节俭,月薪30k,家里有车有房,每月工资收入都
前几天我们在直播的时候,遇到一个粉丝朋友的连线咨询,问法院为什么这么久还不处理她的案子。这个问题是很多普通人的一个误区哈。因为法院承接的案子多啊,再加上到了年底开庭季了啊,那么多案子,总得一件件按顺序来处理吧,大家着急之余还是要为法官们考虑考虑,实在着急进度的,可以让你的律师去代你问下案件进度哈。回到正题,其实这也侧面反映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大部分人对于开庭这件事的了解是非常少的,毕竟大部分的人都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
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即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婚姻家庭中的风向,也是新婚姻法规定的价值需求。在婚姻法中,2022年新婚姻法改动最受大家关注的要点之一,就是房产相关的问题。甚至有网友直呼不想结婚了,到底2022年新婚姻法有哪些规定,房产如何归属?男人的哪些东西只归属男方?专业律师为你揭晓。 1 、新婚姻法规定中的房产归属 若房子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则属于一般共有财产,同居双方都有份,
大多数家庭涉及房产继承问题,如果对于房产明确并且继承人能协商解决的话,这样的继承相对明确并且节省时间。但是生活中好多对于房产信息不是很明确,比如军休所房产问题,大家对于这样的房产信息了解相对极少,所以在继承中涉及到类房产均有所困惑。那么,军休所房产可以继承吗?下面我们通过离婚律师咨询来了解一下。
大多数家庭涉及房产继承问题,如果对于房产明确并且继承人能协商解决的话,这样的继承相对明确并且节省时间。但是生活中好多对于房产信息不是很明确,比如军休所房产问题,大家对于这样的房产信息了解相对极少,所以在继承中涉及到类房产均有所困惑。那么,军休所房产可以继承吗?下面我们通过离婚律师咨询易轶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是军休所房产。军休所是属于事业编制单位,军队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一般都安置在军休
首先,民法典包括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其中,人格权从民法总则脱离出来,独立成为民法典中的一编。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后上述法律法规同时废止。被同时废止的九部
不管同居多久,对于对方的个人财产均无法要求分割,同居期间构成的共有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请求依法分割。在1994年2月1号之后,事实婚姻已经不被法律和社会认可,因此不管双方同居多久都不会被认定为成立事实婚姻,亦不能认定双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同居期间免不了财产混同,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应适用《民法典》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
办理了3000+案件的家理律师在文章的开头先要跟各位说句扎心的话,按照我们办案经验来看,离婚一审就能判离的情况非常少见,也非常难。在尤其是另一方死拖着不离的,想要一次判离,大概率是不可能的。这种情况下,往往需要当事人时隔6个月之后,提起二次诉讼才可以。很多时候对方一句「我们感情没有破裂」的话,当事人证据意识不强,或者很多家庭矛盾只有当事人知道其中的苦,使得法官很难判断是否夫妻感情已破裂,以至于很多
在我们接手的案例中我们发现,大家在决定要不要离婚时往往有2个门槛,这两个门槛跨过去了,决心自然就下了。 一个是对老公割舍不下的感情。虽然知道两人已经走不下去,但余情未了,仍然抱着一丝丝希望,希望对方知错能改或者希望对方回心转意,继续婚姻。 一个是舍不得孩子。有可能是小孩年纪还太小,不想要这么早让心肝宝贝变成单亲家庭,也可能害怕伤害到小孩的感情,怕父母离异在他心中造成不可抹去的伤害。又或者害怕失去抚
如何判断自己到底应不应该离婚?这是很多夫妻在产生矛盾后,都会深度思考的问题。 我常接到当事人咨询的各种要不要离婚的情况,比如:“老公愚孝,我该不该离婚?”“另一半出轨,我该不该离婚?”“老公不思进取,我该不该离婚”“婚后一年信任崩塌,我该不该离婚?”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结婚之前,每个人都对自己的婚姻生活充满了期待,但并非所有婚姻都能像想象中的那么和谐顺遂。要不要离婚请在脑海中思考这几个问题。
在社会实践中,一个人一辈子多少会积累一些财富,比如:车子,房子,票子等等。在自己百年之后通常是留给子孙后代,如果父母私自立下遗嘱是否有效呢?今天家理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易轶带大家一起了解:“老人私自立遗嘱有效吗?”这个话题。我们一起来看看专业律师的解读。一、老人私自立遗嘱有效吗老人私自立遗嘱有效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
央产房全称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一般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所属机构为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等。在北京以及各地方的家庭中,涉及央产房等继承问题,那么,北京央房产可以继承吗?继承后可以买卖吗?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北京央产房是可以继承的,同时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继承权的公证分为有遗嘱的继
十月一长假结束了,婚礼季也过去了,但是在婚礼中有一种较为常见的“扶贫式结婚”。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结婚中一方不仅能保全自己的财产,甚至还能将另一方的财产和个人财产合法地占为己有。所以下面由离婚律师咨询易轶为您讲解婚前如何更好的保护个人婚前财产。以防止掉入“扶贫式结婚”的陷阱里!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包括两个来源:1、女方父母赠送的嫁妆;2、一方自己积攒的财产。先来说说嫁妆。嫁妆
离婚诉讼中,拆迁安置房的分割问题是一个难点,尤其是如果拆迁安置标准是按人头分配面积,就会涉及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我们先看一个案例,并通过案例了解一下司法实践中的处理方式:案情是这样的:李女士和蒋先生结婚后遇到蒋先生家里拆迁,按照面积和人头政策分了房子,后来两人离婚了,因为拆迁的房子还涉及蒋先生的父母和奶奶,离婚官司中就没有处理,重新起诉来处理这个问题。根据当时的拆迁政策,一个人是50平方,李女士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