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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咨询:赠予与赠与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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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咨询:赠予与赠与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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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和赠予都是表示将财产赠送他人的意思,但使用场合不同,二者本质上的区别是赠与是法律语言,赠予是文学语言。因为“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但是,“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

赠与的行为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因此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无偿、诺成性合同。而赠予只是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二者具体的区别包括:

1、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法律行为。而“赠予”是送财物或他物给人,亦指赠给的财物等。

2、赠与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而赠予只有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只要赠予方同意即可成立实行。

3、赠与是法律术语,是一种极为严谨的表达方式,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赠予是文学语言,并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从法律角度无此定义。

4、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双方法律行为;而赠予是指送财物或他物给人,是一种单方行为。

5、 “与”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所以赠与之后所接的只能是人。“而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赠予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

以上是对《赠予与赠与有什么区别》的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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