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严格遴选检察官标准和程序,建立员额退出机制
将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经基本形成了三类人员各归其类、各司其职、各行其道的管理格局,下一步要继续稳固这个地基、打牢这个基础。
严格遴选检察官标准和程序,形成以业绩考核为主的常态化检察官遴选机制。健全员额统筹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并落实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
落实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的有关规定,推动完善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制度,搭建交流转任平台,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健全和完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有关配套制度,构建与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薪酬待遇保障体系。
将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着力构建权责明晰、高效权威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构建新型办案组织,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形成案件由独任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办理的基本架构。
加强对办案组织具体组建的研究探索,采取多种办法解决检察辅助人员不足问题。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根据不同层级检察院业务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检察官职权范围和业务运行方式。
健全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改革工作绩效目标考评办法,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估和群众获得感调查。按照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的要求,继续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
刑事诉讼方面,将统筹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
推动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充分发挥审前主导作用,推进侦查活动监督、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等工作。
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完善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等机制,推进被告人认罪与不认罪案件相区别的出庭公诉模式。
健全冤错案件防范、纠正机制,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执业权利。
公益诉讼方面,将深入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健全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体系。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深入推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改革,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准确把握法定案件范围,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最大限度保护受损公益。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探索建立公益诉讼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向有关部门移送制度。
规范和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流程,推动制定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以上就是关于最高检察院遴选检察官的相关标准和程序,对于我国检查机构的工作开展有很好的推动,主要以业绩考核为主的形式,将会在全国进行开展,建立并落实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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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2021年4月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孙谦副检察长就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理解和适用给全国检察机关作了专题辅导讲座。专题辅导后,各地学员又提出了一些具体适用问题。根据张军检察长和孙谦副检察长的批示,高检院对此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对学员所提的与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问题(包括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新立案标准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因修正案中增设了诸多新罪名,有些
最高检新规定:这五类刑事申诉案件可异地审查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最高检发现省级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原处理决定、判决、裁定有错误可能,且存在5种情形之一的,可指令由其他省级院进行审查。 消息称,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起草了《规定》并广泛征求意见。2017年10月10日,最高检第十二届检委会第七十次会议讨论通过了《规定》,《规定》共15条
最高检:不逮捕也能办的案子,一律不逮捕;不能对见义勇为提过高要求转自;新京报,记者李玉坤;文仅供交流学习,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海南团小组会审议“两高”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列席并就一些问题作出回应,他谈到保护民企发展时说,对于民企犯罪行为,不用逮捕也能办的案子,
最高检:不以骗税为目的的虚开增值税发票,不构成犯罪!导读:2020年7月22日,最高检印发《意见》明确:注意把握一般涉税违法行为与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的涉税犯罪的界限,对于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非骗税目的且没有造成税款损失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性处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移送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最高检《意见》中这段话很明确的表达了几层意思
【重磅】最高法最高检:别再乱抓企业家了!严禁乱查封乱冻结,严禁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我多次强调要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最近人民法院依法重审了几个典型案例,社会反映很好。”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京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稳定预期,弘扬企
最高检:追诉时效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23年前立案的伤害致死案依法不予核准追诉。7月30日,最高检对李正法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依法作出不予核准追诉的决定。案发21年后自首李正法和被害人王丛根是浙江省温岭市新河镇老乡,1997年他们合伙在四川省成都市做服装生意。当年6月27日23时许,在成都市金牛区洞子口乡五块石三组225号路旁,李正法夫妇与王丛根因生意账目发生纠纷,李正法的妻子谢素梅与王
据显示,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的案件数量在飞速上涨。2021年共起诉13万人,是2020年的9.5倍。早已成为排在危险驾驶罪、盗窃罪之后的第三大罪名。本文整理了最高检和最高院公布的典型案例相关的6个裁判规则,如下:裁判规则一:行为人明知游戏运营方利用互联网运维私服游戏是违法犯罪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玩家充值通道和支付结算业务,并按比例收取手续费,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
问: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包括哪些方面,是如何逐步确立的?最高检:少捕慎诉慎押是指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逮捕、羁押、追诉。少捕,是指要依法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减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状态下候审。慎诉,就是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通过适用不起诉,发挥审查起诉的把关、分流作用。慎押,则要求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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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中国检察官》杂志刊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赵景川的文章《以“变票”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司法认定》,认为石化变票案件的定罪长期以来存在比较大的争议,如果一律按虚开发票犯罪进行定罪处罚,将会导致当事人受到过于重的处罚。在学界、实务界专业人士的不懈努力下,石化行业的变票按逃税行为进行定性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同。但是,在实务中,由于部分税务机关、司法机关对石化行业的认识不够深入,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2019年11月,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制定出台《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全法律科普丨产假标准和工资算法 一、各地产假&陪产假(图片来自人民网)二、相关假期1、产假:产假的天数是98天+各地奖励天数2、产前检查假: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注: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这是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3、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
最高法:退休后将户口迁回村里,还享受村民待遇吗?在实践中很多,农村人为了更好地在城市内工作,将户口迁到城内,但是在其退休之后,又想要回到农村继续生活,并且农村也依然为其保留了宅基地,那么将户口迁回之后还能否享受村民待遇呢?沈律师今天通过一则案例来给朋友们分析一下这个问题。刘先生原为某村村民,在1966年时参加工作,离开了该村集体,也将户口迁出,并且一直居住在城内,在2006年时退休,2008年时返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第一子女教育3岁起从学前班到医生,一个孩子每个月可以扣1000元,也就是每年扣12000的金额,两个孩子的金额翻倍。子女教育扣款金额可以由父母平摊,也可以一人享有,但一年只能更改一次。第二继续教育纳税人学历(学位)教育扣除额为每年4800元,本科及以下学历。这种扣除可以由父母根据子女的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根据其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能同时扣除。接受技能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继续
最高法: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可直接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在征收过程中,存在一些违法的征收行为,如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会涉及到行政赔偿,如何提起行政赔偿,很多被征收人都弄不太明白,今天结合最高法的司法判例,来给大家讲解一下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最高法行申8397号《行政赔偿裁定书》进行了释明,其认定:《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
来源:民事审判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裁判要旨:当事人在一审中不愿申请司法鉴定,未承担举证责任。二审法院可以重新确定举证期,由对方当事人申请鉴定。且申请鉴定属于当事人应有的诉讼权利,法律并未规定一审未申请鉴定的当事人不能在二审提出鉴定申请,其亦在二审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鉴定申请,并未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为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现就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一)以威逼、胁迫、恐吓
最高法:在信访中申请履责,行政机关是否答复不属于受案范围! 每个行政程序都有不同的作用,但是很多老百姓并不清楚。例如很多老百姓将信访视为解决一切问题的法宝,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提起信访,但其实这样做是不正确的,而且还可能耽误起诉期限,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个类似案例。&n
最高法审委会:因开发商未按期交房,致使《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房贷由出卖人承担,购房人无需还款。裁判要旨:1.因出卖人(开发商)未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房屋,致使案涉《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亦被解除,应由出卖人将收取的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返还担保权人(贷款银行)和买受人(购房者),而买受人不负有返还义务。2.案涉《借款合同》相关格式条款要求购房者在既未取得所购房屋
如果真有欠钱,适当还些